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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经营者必须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同时支付一定的费用。凡在某市有固定住址而无固定营业场所经常往来外埠之流动性贩运商—“行商”,也须办理行商营业证后方可营业。
从事城乡集市贸易的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缴纳市场管理费。管理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或委托开办单位代收。
上市经营者均须承担固定数额的税负。如从事服装加工、小商品销售、小修理服务、卖菜卖肉等独立的生产经营者,不论经营状况的盈亏,均须依法支付定额税。若将税负与商贩的经营业绩联系起来,变定额税为比例调节税,可能更尽人意。
主要指摊位费或门店租金,受区位因素、房地价格涨落和地方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
个体商贩的资金供给来源主要有5种类型:①个人储蓄;②家庭成员或朋友的借款;③产品的供给者的贷款;④高利贷;⑤银行贷款。一般来说,家庭借贷通常是无息的,但数量相对较少,往往不是以购买昂贵的资本密集型产品,因而也就难以取得更高的利润。获得银行贷款又需要经过许多关卡,要有稳定的收人、个人担保或不动产抵押,这就将大量的小商贩排除在外。如果商贩与产品的供给者之间存在很好的联系,那么就可以借助由供给者贷款的支付方式(即赊购方式)。而高利贷是最不利的资金来源,因为它要支付很高的利率,、带来最低水平的经济增长,所以商贩只是将其作为一种最后的抉择。而那些得不到任何形式贷款的商贩,也就严重限制了他们扩大企业规模的能力。
商人流迁、商品流转和信息流通均须借助现代交通工具和电讯技术来实现。一般地,流迁半径越大,旅行成本和运输成本也越大。降低成本的办法之一是要比较各种运输方式(如公共汽车、卡车、火车、出租车、飞机、摩托车、自行车、架子车等)选择的成本。而象信息服务(如电话、电报)等非空间商品,其成本受距离的影响相对要小一些。此外,在商品流转过程中,还有一类随商品交易量的变化而变化的可变成本,如集装箱的费用、临时性的劳力搬运费用等。
在永久性固定商贩的经营成本中,大部分可归因于“一般管理费用”,即建立一个贸易经营机构的固定成本。因而周期性市场系统中,这些“一般管理费用”的主要部分则是商人旅行于市场之间所花费的时间成本。这种时间成本可定义为时间的机会成本,即由于在其它方面的努力的减少而损失的收益。可以运用下列3种方法之一来降低商人的时间成本。一是通过市场参与者的兼业化来更加有效地分配时间,通过交易时间的相对集中来提高交易效率,以顺应农业社会中时间的机会成本具有季节性差异的规律。二是通过商人的流动性交易来减少交易的时间成本,以适应消费者需求的时间间隔规律。三是促使交易的商品种类多样化,以激发平均需求的增长和在固定时间内的收人增加,从而提高商贩交易的单位时间内的利润。但小商贩受资本可获量的限制而使得这种选择难以实施。
心理成本是指商人在流迁过程中所需克服的心理障碍因素的大小。如人城流动商由于身份上的不平等而产生的自卑感;或由于地方政策性歧视而产生的失衡感;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式的对流动商的堵截而产生的压抑感和恐慌感;或因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相比差别较大而形成的失落感;以及因远违乡井和亲人而产生的思乡情结等。此外,由于商贩异地安置,传统的居住文化圈被冲破,而新的居住环境和文化氛围又很难在较短时间内建立起来,也会导致流动商的文化心理失衡。心理成本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思想观念转变的快慢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强弱。虽然难以用确切的计量方法来测度其大小,但它在商人流迁过程中是的确存在的,并起着重要的作用。
如罚没款等。对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对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的,对不亮照经营或不在指定摊位经营的,对经营违禁物品的违章行为者,均可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规定限度内的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
风险就是投资预期收益率与实际收益率之间的方差。通俗地讲,所谓风险就是有可能赚也有可能赔。开放的市场经济是充满竞争性的经济,作为市场活动主体之一的商人,在流迁和经营过程中可能遭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这些不确定因素大体可分为如下三类:
如大风、大雨可能阻碍顾客上市或使得商人的流迁较为困难;意外的火灾甚至可能使商人多年苦心经营的成果毁于一旦。一个谨慎的商人必须对风、雨或其它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做出迅速的反应,以便将自然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
如经济作物的突然歉收可能导致对其商品需求的突然下降。经营易腐败商品的商人,面临的风险也较大,需要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技术。另一方面,在开放的市场上,经营同类商品或可替代商品的商人不止一个。在受到市场竞争威胁的情况下,商人为了维持市场份额就必须削减价格。显然,如果商人能够降低成本,那么这种削价才是可仃的;否则,商人可能会发现,竞争条件下为维持市场份额所必须的削价在相同的平均成本曲线上通过降低价格并不能达到目的,此外,通过在两个市场之间的流动性销售,商人也可以取得这一目标。当然,这种保护性定价策略的成功还将依赖于与竞争者的策略相对的削价经营的效应,例如,如果某个竞争者正提供一种更好的服务,那么这个商人无疑会发现他的削价策略是失效的。
人为的蓄意破坏或偷盗也可能给商人带来损失。因此,商人必须仔细看护其商品以防盗窃或由过路者造成的损害。进货过程中人为的掺杂使假也会使商人蒙受损失。为了获得最佳销售收人,商人还必须有很好的时问观念和耐心。熟练的商人也有能力与邻近的商人保持合作和友谊,以便获得最好的交易位置。
从理论上说,风险与收益是共存的,风险越大,成功后的收益越丰厚。但有些商人在有了资本后,唯恐再失去财富,而是把资本投向风险小而收益稳妥的行业或固守原有的行业,因而只能是小步前进,难以成大气候。而另一些商人则敢于开拓,敢于冒险,也就能够把握高风险和收益极高的机会。然而,在存在不确定性的条件下,商人的营销策略可能采取一种次佳的低风险形式。商人通过对他的商品价格、上市时间安排及上市方式等进行一系列的调整,或通过观察其邻居或同事所采用的类似策略的成功与否,来寻求一种令人满意的营销策略。在欠发达经济中,由于经济条件以专业化水平低、就业不充分、资本稀缺及严重风险和不确定性为特征,因而在农村周期性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商人也从事其它各种活动,如作物生产、家畜饲养,从生产者手中收集产品再转卖,产品的加工,手工艺品的生产等,以便直接补充他们在市场上的经营收益。这样往往导致商人采用“与最小风险相一致的最大参与”的策略。他们不是通过专业于一种特殊的职业去寻求最大的潜在收益,而是倾向于以一般互惠性为基础的经营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了获得某种选择自由,他们部分地参与尽可能多的经济机会,而市场的周期性则允许商贩将销售活动与其它生产活动更加有效地结合起来。但在发达经济中,市场大多是每日运营的,为了减少风险,商人则可能选择区位固定化、商品个性化、服务优质化、网点连锁化等策略。
从经济角度看,商人迁移的目标主要是:①取得可生存的经营规模或增加超额利润;②降低零售价格以便先发制人排斥竞争。由于利润是建立在销售价格的百分比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商品的定价是影响商人利润的重要因素。但在城乡集贸市场上,价格极少固定,明智的买主在购物之前通常至少同两个以上的卖主讨价还价。卖主往往根据买主的外貌和知识而改变其价格。从商人的角度来看,价格适当取决于商人的预期价格和市场上的价格变动趋势两个方面。另外,资金的可获蟹对出售商品的类型及可获得的利润量也有直接的影响。一般来说,高资本密集型的产品在市场上往往更有竞争力,因而也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低资本密集型的产品,其竞争能力弱,因而所获得的利润也就更低。
长途商品贩运活动是实现商品的不等价交换的一条重要途径,贩运商们利用商品的地区差价而获取商业利润。贩运商业利润的厚薄主要取决于商品地区差价的大小。同一时间同一商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差异越大,或某种商品在其产地与销地的价格差异越大,则贩运商之获利也愈厚。从事贩运活动的商人,总是利用小生产者的贫弱,采用多种手段在商品产地压价收货,运至销售地点义故意抬高价格抛售商品,人为地扩大商品的地区差价,牟取暴利。其具体手段有下列四种:①利用某些商品在生产上的季节性,压价收货,然后运至行销地点高价出售。②利用各地年成丰歉不同,扩大商品的购销差价。③采用赊销货物的方式索取高价。④采用预付定金的方式,低价收货。“居贾则息微,行商则利厚”,正因为贩运商业获利最厚,所以历代商人均将其视为发财致富的最佳途径。
古往今来,囤积居奇也是商人牟利的重要手段。囤积商人往往在粮、棉、丝、果等农产品大批上市之时,乘机压价收购,大批囤积;及至上述商品在市场上短缺之时,他们又拼命哄抬价格,乘贵出售,人为地扩大商品的季节差价,从而在一买一卖之间获取丰厚的利润。与贩运商人相比,囤积商人可以免遭跋涉之苦、风涛之险,坐享厚利。正是因为从事商品囤积活动可以少冒风险,故有些商人宁为囤积商而不为贩运商,或由贩运商转而经营商品囤积,或把商品贩运与商品囤积结合起来经营。他们在商品的产地或销地寓居下来,作为囤积商品的基地,或在当地收购产品,囤积起来,等待时机运往他处销售;或从它处运来商品,囤积起来,等待时机在本地销售。而这种结合往往使商人赚得更多的利润。
此外,借助政治特权、靠山、地位等经营垄断贸易,是商人牟取厚利的又一条重要途径。他们或利用垄断特权高价出售垄断商品,盘剥消费者;或利用垄断特权贱价收购垄断商品,盘剥生产者。
一般来说,坐商的生活相对稳定,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易,通过商品的“贵卖”而从中获取商业利润。而行商或把甲地的特产,长途贩运到乙地,然后将乙地的土产,贩运回到甲地;或把本地的土特产运往外地,换回自已不产而又需要的商品;或将本地虽产而又不能满足需要的产品,由外地运到本地出售。行商往来奔波,行迹不固定,他们根据商品需求关系,往返贩运,利用产销地差价,谋取中间差价。行商的利润是由同一商品贱买贵卖所造成的价格差额以及剥削运输工人所得的利润组成。行商比坐贾的经营活动要复杂得多,其利润率高低主要取决于下列诸因素:①对市场需求的正确判断和预测;②货运周转率;③正确估计季节、物候对价格的影响;④运输工人的工资数额;等等。
要比较流动性销售商和非流动性销售商的获利能力不仅要比较一般管理费用和商贩的运输成本,而且要考虑商贩的运输成本对市场区范围和价格的影响。商贩的流动性和非流动性及其专业化的盈利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运输经济和集聚规模。商贩根据其在市场上每单位长度的利润密度、运输成本及一般管理费用来选择专业性销售策略或兼业性销售策略。相对消费者旅行成本而言,商贩的运费越低,商贩越可能趋于流动。许多商人是独自行动的,他们是在对市场机会和限制性的直觉认识及成本、利润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决定其流动路线的。利润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商贩所具有的市场系统的知识及与他的经营目标相一致的策略的选择。此外,成功的流动性商人还必须具备勤奋工作、技术经验丰富和良好的社会联系等素质。
在我国城市非正规模集市贸易中,很少存在工资关系。多数小规模商人是“自我就业”,并直接控制着自已的销售和收人,承担独立的经营风险。他们的收人不是“挣”死工资,而是赚利润。因而与产品获得和资金获得有关的其它关系决定着个体商贩的不同机会、经济上的向上流动、商业增长潜力及社会经济福利。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学者运用集合论的观点来分析非正规贸易中商人和商品的时空流动方式,将非正规部门中的结构视为均质的,将小型商人视为在收人和利润水平社会经济福利方面具有很少差别的一群均质劳动力。然而,对小型贸易做更细致的考察将证明这种表面上的均质性在许多特征方面还是有差别的。事实上,非正规经济中就业方式的多样化表明其结构的非均质性。而且,一个有趣的现象是,非正规部门商人的燕利甚至高于正规部门商人的赢利,从而导致从正规部门就业到非正规部门就业的自愿转移,因此,不能将非正规商贩视为自给性活动中的独立劳动力,而应当重视非正规部门与其它正规经济部门的联系,将其看作为整个经济运行服务的复杂分配系统,正是这些系统的运行带来了个体商贩的生活和福利状况的变化。
连接最初的生产者和最终的消费者的交易秩序及商品流动秩序称为“销售链”。大多数销售链包括一个或多个中间商。通常销售链可划分为两半:收集和分配。因此,中间商也可划分为收集批发商、分配批发商、零售商三种类型。这些商业中介人在两个或多个不同市场上活动,或离开市场地从事收集或分配活动。在商业发展初期,销售链被逐步拉长,小规模的中间商大量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交易的重要性往往下降,而贸易中间人的重要性则上升。这一变化可归因于生产者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及在更发达的市场系统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平均空间距离的增加。有人将这样的中间商长链指责为效率低下且对生产者和消费者有害。但在经济欠发达国家中,他们的确用丰富的劳力代替了稀缺的资本,并为大量的失业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然而到最后,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需求增长和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可能导致销售链缩短,农村小规模的中间商将减少,被使用高资本投人和具有高交易额的大规模的城市批发商所取代。
在传统的农业经济中,由于邮政、电话、广告、运输、金融和信贷服务设施匾乏、成本高及可靠性差等原因,贸易活动以人与人直接见面的交易为主,因而商人流迁成为各市场节点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方式,兼业性流动商和专业性流动商在有关商品供给、需求和价格等信息的扩散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不同生态区域和生产地带之间的互补性贸易中,流动性商贩的空间迁移是十分必要的,并且多数商贩将非市场性质的收集和分配同市场贸易活动结合起来。不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运输方式的改善带来了运输成本的下降,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使不同等级的市场节点之间的“空间距离”显著缩短,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技术的进展更使商品信息的扩散趋向快速化、高效化和高容量化,加之连锁店、超级市场、直接销售术的扩展,商人流迁的规模和范围有可能在历经一定的扩张过程后又出现相对萎缩态势。
虽然运输条件的改善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可能引起流动性商人向固定性商人的转变,但在每日市场和周期性市场共存的区域内,一些商人可以通过在多个不同的市场上从事销售活动来赚取更多的利润。如果通过多个市场的流动性销售所赚取的利润高于固定在一个市场所赚取的利润,那么商人将保持流动;如果运输条件的改善能够降低商人的重新安置成本,那将更进一步促进商人的流动;如果新选择市场地的利润超过现在市场地的利润且增加额高于重新安置成本,那么商人就有可能流向新择市场地。
据《1997年全国暂住人口统计资料汇编》,到1997年6月底,全国共有流动性经商人员5329949人,约占全国暂住人口总数的14.300(见表1)。北至白山黑水,南迄天涯海角,西起雪域高原,东到宝岛大洋,从穷乡僻壤到通都大邑,从边睡小镇到中心城市,都留下过中国商人活动的足迹,一些有胆识、有魄力的商人甚至远涉重洋,将商业的触角伸至异国他乡,开拓国际市场。据分析,我国经营型流动人口主要包括下列几种类型:①农贸市场中从事农副产品贩卖的经商者;②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③外地企业派遣的经营业务人员(从事采购供销活动的经商者);④参与城市国有或集体企业经营活动的人员;⑤城市中外来(包括境外)投资企业的经营人员等②。下而主要以农贸市场为例进行分析。
在农贸集市网络中,流动商乃主要的织网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集市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活跃于其中的流动商的数量倍增,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市场的发育,活跃了城乡商品流通。
(1)人员构成呈现以男性为主、以外地农民为主、以青壮年为主的特征
据1997年全国暂住人口统计,在全国5329949名流动胜经商人员中,男性占64.49%,女性占35.51%。表明男性仍是经营性活动的主体,而女性大多属于伴随性流动。特别是在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上,家庭式迁移已成为主要流动方式。上海市虹口区各类集贸市场已成为外来流动人口高度聚集的地方,外来流动人员占到经营人员总数的580a,且绝大多数原属农民。在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917个固定摊位中,从业人员90%为外地农民,且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为主,年龄以20-45岁居多。在河北省白沟镇,拥有7680个固定摊位的箱包交易城,外地人经营的摊位就达5000-6000个。而且有关研究还表明:流动商的流迁距离越远,其年龄结构便越集中于青壮年阶段。
(2)人员流动率较高,市场角色以个体私营为主
一般来说,经营农副土特产品的流动人口的流动率远高于工业小商品市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的流动人口的流动率。这是由于农副产品的鲜活性特点决定的。一些流动商是家居集市附近的兼业农民,当天便可往返;另一些外来流动商也多在集市附近租赁房屋;即使是职业商贩,也经常不断地变换集市场所,或在多个集市之间来回贩销商品。如我国口前北方大中城市蔬菜供应自给率只有50%-80%,其余部分依靠南菜北运补充。全国每年南菜北运量已突破100亿kg,常年供应品种达到60多个,基本形成了产运销一体化的南菜北运购销网络。而长途贩运商则是支撑这一购销网络的主体。
无论是小型集市还是大型批发市场,市场角色均以个体私营为主。如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上,个体私营业主占90%,集体企业设摊经营的占8%,国有企业和部门设摊经营的仅占2%;而小型集市,个体私营业主所占比例更高,据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西丽市场调查,该市场113个摊位和13个门店的各类经商人员几乎全是个体私营业主。
(3)人员地区构成而趋宽,类型多样
随着集市的发展,经商人员的来源地也越来越广,市场越大,远客也越多。如成都市荷花池市场,客商遍及全国东南沿海、西北、华北、华中及云贵高原。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国27个省市都有客商在此经营,据对其中A,B,C,D四座大楼共622个固定摊位的调查统计,来自广东(包括深圳市)的客商有570户,占91.6%;其余52户分别来自四川(12户)、河南(7户)、福建(6户)、湖南(6户)、湖北(3户)、江西(3户)、辽宁(2户)、江苏(2户)、云南(2户)、山东(2户)、吉林(l户)、河北(1户)、重庆(1户)、安徽(1户)、广西(l户)、贵州(l户)、新疆(户)等省、区、市。流动商的类型也复杂多样,既有个体小商贩,也有营业员、售货员、采购供销人员,还有废旧收购员、农副产品收购员等。既有贩运商、零采商,又有自营商、代办商等。
(1)经营内容广泛,经营方式多样
流动商的经营范围已由过去少量的农副土特产品逐步扩大到品类齐全的工农业产品,由鞋类、打火机、服装、眼镜、钮扣、玩具、低压电器等小商品逐步扩大到名、优、特、稀产品。不仅经营的商品量和种类逐年增多,而且质量趋佳,竞争能力提高。如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共有4000多个商品品种,1998年销售额突破100亿元,该市场交易的水果、蔬菜、粮油、冻品分别占深圳市居民消费量的90%、80%、45%和35%以上。又如善于流动闯荡的温州商人的经营范围也很广,从家电到服装,从零部件到成套设备,从日用杂品到高科技产业,样样俱全,他们的商品行销全国,以至欧美。商人的经营方式也多种多样。据河北省白沟市场的调查,商人的营销方式主要有四种:①本地零售,约占销售总量的20%。②外地商贩购回批零兼营,约占销售总量的50%。o③本地专业户将产品运往外地零售,约占销售总量的5%。④合同销售,约占销售总量的25%。
(2)专业经营扩展,兼业经营减少;地产地销减少,深购远销增多
传统农贸市场经营者以自产自销的兼业经营者为多,少有职业客商。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专业经营扩展,兼业经营减少。由“提篮小卖”发展为规模批发,由朝来夕走、走街串巷发展为大规模的群聚;由最先只卖蔬菜等农产品,逐步发展到各种服务业,再后则成为专门从事服装、电器等专业经营者;由地产地销发展到深购远销。以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农民自产自销除蔬菜、水果外,其余多因质量、包装不合要求而难以上市销售;市场为专业经营者建造的13幢配套住宅,基本上采取买断方式,期限为50年;经营者通过自行车、摩托车、火车、飞机、轮船等多种运输工具,将全国各地的名、特、优产品汇集该市场,再销往本市及国内大中城市,部分产品如茶叶、山野菜、香梨、哈密瓜、贡梨、干货等甚至销往南非、秘鲁、关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地。而由国外进口的商品主要是水果、冻品类等。
(3)从地而市场向空间市场跨越,由当而议价成交发展到“网上空间”成交
目前国内部分大型集贸市场已在因特网上开辟网站,或与农业部信息中心联网,开发网上空间市场,有效地扩大了市场的辐射范围,进一步增强了市场的交易能力。电脑网络的出现,不仅使客商之间可以通过电话和传真联系,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声像技术乃至视像会议系统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这种联系与客商而对而的交流无异,各种商务洽谈和商务信息的沟通,都可以依赖上述方式实现。网上交易的发展催生着网上商人的崛起。
(1)流动商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投资方向呈现多样化
我国流动商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个人储蓄、亲友借贷、银行借贷、由产品供给者贷款的支付方式(即赊购方式)等。前两种来源的资金主要用于开业或承租摊位或门店,后两种来源的资金则主要用于维持企业运转或扩大经营规模。一般来说,小规模零售商的起步资金多以个人储蓄为主,而大规模批发商的起步资金则是多方凑合,既有个人储蓄,又有银行贷款、亲友借贷,也有赊帐行为。流动商的资金投向也多种多样,有的用于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有的用于创办个体私营企业,逐步由商人转变为企业家;有的用于购买房地产;有的用于资助子女就学;也有的用于捐资办学及修路建桥等当地公益事业建设;还有的流向修坟、建庙及挥霍、赌博等。据统计,经过多年积累,活跃于全国各地的164万温州流动商中,现有20%-30%的人已转为实业投资,他们在全国各地开办了4万多家公司,资产总额达600多亿元,逐步由经销商转变为企业家。
一般而言,大型批发市场的开市时间早于小型零售市场。据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每天早上3-9点约有来自国内二级批发市场及当地连锁超市和零售市场的2万多名客商来此进货。而一般零售市场的开市时间多在早上6-8点之间。另一方而,流动商的市内出行机会和频率也远高于常住居民,出行方式根据寄居地与市场的远近程度而呈现灵活多变的形式。寄居地距市场较远者,多依靠公共交通或私人摩托车抵达市场,而寄居地距市场较近者则多借助自行车、三轮车或步行方式到达市场。在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专设长途贩运蔬菜交易区、水果交易区,以方便长途贩运商入场交易,他们既可自售,也可将货物卖给批发商或代理商。市场附近农民自产的鸡蛋、花生米、水果、蔬菜等则普遍存在场外交易现象。在大型批发市场,设立专业性运输服务公司,则有利于客商的出入及货物的吞叶。如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就有280多个农产品运输服务公司。据分析,我国流动商的上市方式或旅行方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①零售商的“家一市场一家”方式。这类商人在城镇内租房或买房,每天进入所承租的市场摊位或门店经营售卖,商品售完后或傍晚闭市后又回到自己所租的房屋中。每天的进货则由家庭其他人员到城镇内大型批发市场上购买。这是大多数零售商的往返式上式方式。自产自销的农民个体户也大多采用这一流动上市方式。
②零采商的“基点—农村循环—基点”方式。他们以城镇批发市场为基点,通过光顾一个或多个农村市场去采购农副产品,集零为整,再运回城镇批发市场加工和批发出售。
③农村周期性市场环中的辐射循环方式。这些商人以家为基点,在一个市场周内,在多个市场上从事流动销售活动。如“一、四、七”去甲市场,“二、五、八”去乙市场,“三、六、九”去丙市场;或单日去甲市场,双日去乙市场;等等。
④长途贩运商的广域循环方式。长途贩运商一般在当地按标准收货、集货后,再运往城市大型批发市场自售或由中间代理商代售。长途贩返商大多在多个批发市场间穿梭,他们将不同品类、不同地区的商品运往不同的专业批发市场,鲜有在一个市场数年扎营设摊的。
⑤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的随机流动方式。
从流动商的总量看,以流向广东、江苏、山东、湖北、湖南、北京、上海、河南、浙江、河北、四川、山西等省、市社会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为主,这些省、市也是我国人口总量较多的省、市。东北的辽宁、黑龙江及西部的云南、新疆和陕西等省、区也有较多的流动性经商人员,这与我国实施的沿边开放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是紧密相联的。
流动商的迁移以省内迁移为主,约占流动商总数的55.9%,跨省迁移的流动商约占总数的43.1%。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及海南、西藏、新疆、云南、宁夏、青海等省、区以跨省流动商为主。来自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流动商仅占1.0%左右,流入地以广东、江苏、上海、福建、辽宁等沿海省、市为主。
从流动商的来源地区看,无论是省内流动还是省际流动,均以农村地区为主要来源地,两者合训一约占69.2%;而来自城市地区的流动商只占29.8%。表明从农村到城市乃是流动商的主流方向。
据统计,集贸商贩的平均连续滞留时间较长,达225天,高于各类流动人口的平均水平(195天)。另据1997年全国暂住人口统训一资料,暂住时间不足1个月的流动商有611672人,占流动商总数的11.480a;暂住时间在1个月至1年的流动商有2855270人,暂住时间在1年以上的流动商有1863007人,分别占流动商总数的53.57%和34.95%。90年代以来,经营性流动人口外出滞留时间明显趋于延长。据温州市调查统计,在外滞留一年以上的温州商人达60余万人,若加上半年以上的就有百万之众。在许多大型专业批发市场上,临时居住人口有常住化趋势,外来农民就地转为固定摊位的商人,外地客商就地成为永久性居民,成为商业城镇崛起的第一促动因素。
90年代以来,流动性经商人员入住租赁房屋、居民家中和单位内部等处比重大大上升,并已成为其主要的寄居地。据1997年统计,流动商入住租赁房屋者占60.9%,寄居居民家中和单位内部的分别占12.0%和11.0%。从总体上看,市郊接壤地带往往成为流动商们的集居地。
由于受家族经商传统及各地“能人”带动效应的影响,一个市场特别是大型市场的流动商们往往呈现出具有一定血缘、姻缘和地缘联系的群聚性特征,形成具有相似身份、职业、生活习惯、文化水平、价值取向和心理状态的地域性商人群体。如温州商人的群体意识很强,一俟发现商业开拓的契机便会一拥而上,且落地生根。他们从小本经营开始,经过沿街摆摊叫卖,到进入小商品市场设棚,再上街租赁或承包柜台、商店,逐渐将小规模经商场所改造成为大规模的经营场所,开辟一个个“温州村”,一条条“温州街”,一座座“温州城”。他们在闯荡全国、闯荡世界的过程中,又表现出很强的团队精神,在各地常以血缘、乡谊为纽带,结成颇具影响力的社会群落。从而在地域空间上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