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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
贷款利息由三大因素决定的: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
=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
贷款天数=月×30天+零头天数(如1月1日至5月24日即为4×30+24=144天)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均为年利率
计算方法分两种:
(1)定期计息
定期计息的贷款,规定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
计算公式=计息积数×(贷款年利率÷360)
(2)逐笔结息
逐笔结息即利随本清的解析方式。
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贷款年利率÷360)
央行2003年12月10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