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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积居奇是指大量抢购紧俏商品,故意扩大供求矛盾,致使物价上涨,伺机高价出售,从中牟利的不法行为。[1]
囤积居奇的对象一般为日用重要物品,粮食类为:米谷、麦.、面粉、高粱、粟、玉米、豆类;服用类为:棉花、棉纱、棉布、麻布、皮革;燃料类为:煤炭、木炭;日用品类为:食盐、纸张、皂碱、火柴、菜籽油、蔬菜,以及其他经济部呈准指定者。
囤积居奇是一种垄断经营行为,它不是调剂余缺,而是故意扩大供求矛盾,制造价格波动,以便从中获利。运用这种手段虽然可以获得暴利,但风险也很大,必须对市场行情有绝对的把握,否则就要亏大本。如辛亥革命后,天津外商大量收购绒毛皮张,一时绒毛价格涨了又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外商营业日趋萎缩,皮毛大跌价。山西祁县夏字号见此情景,主动联络大字号广义恒等,集资筹设公义秦商号,企图以低价囤积皮毛,日后谋取大利。不料皮毛行情越来越坏,因而损失惨重。
期货市场的囤积居奇是指通过控制现货商品的供应量,以达到影响商品交易价格,最终影响与该商品相关的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期货市场上的囤积居奇与现货市场上的囤积居奇既相关又有差别,期货市场的囤积居奇不单影响商品的交易价格,还影响商品期货的价格;期货市场的囤积居奇不只是简单的吸纳或抛售现货,还包括买卖期货头寸以影响期货合约的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