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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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主要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筹建或开业日期、经营性质、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等,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营业执照的使用:《营业执照》是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其他经营单位,核发的。如果是临时经营的,则在正式营业执照上加盖"临时"字样。
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在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能马上开业,还必须办理以下事项:
补领营业执照的手续:
个体工商户办补领执照手续,须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验照手续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个体工商户每年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验照手续,逾期不办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收缴其营业执照。验照的意义在于全面检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保护合法经营,制止违法经营。
换照,就是换发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在两种情况下需要进行换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换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因改变原登记的主要登记项目,需要换发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