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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风险因素是指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引起或促使伤残事件发生或扩大损失幅度的原因和条件。它是医疗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失的内在的或间接的原因。
从目前情况看,医疗风险主要有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过度医疗、防御性医疗、医疗意外等导致患方损害的医疗事件以及因患方或其他原因对本无过错医疗行为不理解而产生的医疗纠纷事件。就上述医疗风险产生的因素而言,从本质上主要有道德因素、医疗技术因素和外界因素等三大因素。
1.道德因素
医学是关于人生命的科学,医德是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总和,是医院发展的内在性资源,也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的基础和软实力。它对于提高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改善医患关系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当前,医务人员道德的缺失已成为诱发医疗风险的一个极大的原因,主要表现为:责任心不强,视患者的生命为儿戏;为追求经济利益进行过度医疗;接待病人漫不经心,态度冷淡,语言生硬;收受、索要患者财物等。
道德因素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一,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因素。医疗机构被放逐市场以后,医生的价值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经济产生了不可避免的矛盾,作为个人的医生,在面临强大的市场经济利益诱惑,开始偏离了医生应当具备的伦理道德的底线,收红包,吃回扣,过度医疗等等现象层出不穷,传统的医学伦理道德正在消失。其二,医学职业道德建设体制的缺失。长期以来,医德建设往往把理想人格的塑造当作关注的重点,这违背了医学职业道德的本质。应当说,医学职业道德并不是追求崇高的道德,而是将医学的职业活动框定在一个合理、正当、有序的范围内。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看起来是个个人修养问题,但个人修养离不开它赖以生长的道德环境。如果医德建设主要寄托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势必造成对医德建设应有的体制、机制、规范体系健全的忽视与放松,势必会影响医疗行为,而医疗行为的对象是不可逆回的生命和健康。因此,医学职业道德建设所追求的不是少数医务人员职业行为的合道德性,而是全体医务人员职业行为的合道德性,这必须依赖于制度、规则,而不仅仅是对个人的批评教育以及空洞的政治教育。医德制度是通过一系列的体制、原则、规则、准则等规约医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制度的建设要建立在对个人行为的理性分析之上,使制度让个人理性地选择符合医德的行为。传统的医德建设也有制度,但是制度化程度很低,并且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质量不佳的情况,使制度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确定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和普遍约束性的效能。
2.医疗技术因素
医疗技术因素有着丰富的内容,我们按照一定的标准把医疗技术风险因素大致分为三类:
一是医疗介入行为本身的风险因素。众所周知,任何医疗行为都带有类似“两害取其轻”的紧急避险性质。即以患者身体的局部侵袭和创伤为代价,使其获得功能恢复、解除病痛以提高健康质量的收益。一方面医疗行为可以给人带来疾病治愈,带来正的效用,另一方面又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和负的效用。如化疗药物可以杀伤癌细胞,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化疗药物具有杀伤癌细胞的特异性(或称专一性)。因此,大剂量化疗时不可避免地“敌我不分”,“玉石俱焚”,伤及无辜的正常细胞,而产生毒副作用。但如果不治疗,病人的病情永远不可能缓解,甚至可能恶化而危及生命;但是如果治疗,治疗手段本身可能伤及正常器官。这时,从法律上讲,患者要通过签署手术同意书授权医生为其进行疾病治疗,从而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的具有一定破坏性的手术行为合法化。但是,签订手术同意书等形式是患者支配健康权、行使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法定形式,是使医生医疗行为合法化的形式,甚至是医院合理规避医疗纠纷的合法形式,但对于控制医疗风险是无济于事的。就医疗介入行为本身而言,实施这种行为的人遵守其行为所必需的规则,并以慎重的态度实施其行为是这一概念的应有之义。因而,控制医疗介入行为风险因素的唯一途径就是大力攻克医疗技术难关、努力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损害。此种风险属于医疗行为固有的风险,是所有医疗行为的共性,在目前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医疗环境中,只要存在医疗行为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此种固有风险,目前能做的只是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损害。
二是目前医学界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而带来的风险因素。它是由人类认识、实践的局限性和事物发展的无限性存在的矛盾、以及病患的个体差异所决定的。比如并发症,它是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横向地合并发生了另一种疾病和症状,是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但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症状。基于人类认识和实践不断发展的历史,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这种可以预见但无法控制的疾病是可以控制和治疗的。
三是医方自身存在的技术缺陷而带来的风险因素。这类技术风险与上两种风险相比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不可容忍性。换言之,是医方对目前医学界已经比较成熟的技术掌握不够,对于本应该掌握的技术而掌握不够带来的医疗风险。因而,这类风险是不能容忍的,也是比较容易掌控的,因为在本质上它不是技术因素而是主观管理因素。
3.外界因素
影响医疗风险的外界因素主要是指非医方的第三方因素。其一是指由外界供给医方的各种医疗物品。如医疗器械,它作为近代科学技术的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保健和康复过程中,成为现代医学领域中的重要诊疗手段,但医疗器械,包括各类手术器械、医疗设备、中医器械、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植人材料和人工器官、口腔科材料、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介入材料等,它们被直接植入人体或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是医疗风险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包括产品设计缺陷、材料、使用等产品固有的风险因素以及医疗器械故障或损坏,标签、使用说明书中存在错误或缺陷、产品标识、说明书不明确导致错误操作、保存使用不当,导致试剂、材料变质而引起事故的风险因素 。因此,从法律上讲,医方并非生产厂商,不是直接责任人,但如果医方对于采购、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缺位也难逃其法律责任。因此,医疗器械风险于医方来讲是个管理问题。其二是患方的因素。医疗人员对病员诊疗护理,必须得到病员及其家属的配合。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如果是由于病员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治疗,也可能会出现损害的后果。其三是媒体因素。有的媒体在医疗纠纷的报道中往往忽视了医疗活动的未知性和风险性,在事实未弄清楚之前就提前介入或不适当的介入,草率地发表带有倾向性意见的报道,甚至为了制造新闻效应,作出不客观的报道,误导读者。其后果不仅仅加重医患双方的不信任感,使本来就已紧张的医患关系更加复杂化,甚至提前左右了法官的思想,让他们有了先入为主的印象。而这些,对于医院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风险因素。而外界因素之所以能对医疗风险产生影响,是因为它们已转变成了一种医疗行为。
《韦伯斯特字典》以及《美国文化遗产大字典》里对制度的解释是:“制度就是行为规范”,在《辞海》中,对制度含义的第一解释是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统一程序办事的规程。笔者认为,道德、技术、和外界因素的防控都是可以通过医院规范的制度管理来实现的,而医院的制度管理也必须以上述因素为内容才有意义。正如日本医学博士七藤宽在《医院管理》一书中指出:“所谓医院管理就是以医院道德为基础,为了保证进行科学的最高水平的医疗而实行的管理”。法律之治本是规则之治,而所谓规则之治就是良法和守法的结合。医院的管理制度是医院治院的规则,医院要有一个有序、和谐的状态就要依赖于规则的制定与运行。
1.医学职业道德体制的建设
笔者认为,几乎所有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过度医疗行为等医疗风险都与道德因素有关。如前所述,我国医疗机构长期以来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仅仅局限于个人,在过分追求个人人性崇高的背后却忽视了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医生价值取向的偏离;在过分追求个人行为的合道德性的背后却忽视整体医疗行为的合道德性。如此,所谓的职业道德教育仅是建立在虚幻的理想主义基础之上。
如何进行医学职业道德体制的建构?首先,应当明确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诸多的医院无论在管理体制上还是治院导向上,都不自主的在价值取向上进行了裂变。追求经济效益与职业道德要求并存的背后,一些看似合理的诸如以药养医、有偿服务的现象却背离了医德的底线。在建构职业道德体制时,应当走出“点名手术是体现“按劳取酬”的误区,走出“收取红包是正当所得的误区,走出“有偿服务是体现等价交换原则的误区。建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院宗旨以及“无德不成医的价值取向标准。其次,应确保其可操作性和务实性。当前,诸多医院在职业道德建设这一领域,往往趋于形式化和政治化,而忽视了可操作性和务实性。职业道德体制的建构要体现在强调参与的广泛性,医务人员既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实践主体,又是认可主体,因此,要广泛发动医务人员参与规范的制订工作,集思广益,反复讨论,然后归纳提炼,以保证规范有群众基础,能具体操作。同时医务人员学习,要突出岗位特点,做到熟记规范用语,把握内涵要求,并且在工作中努力遵行。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就必须坚决执行,确保其钢性和严肃性。 再次,在具体制度的设置上,应当建立政治思想教育制度和在职培训制度,职工监督、患者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等。
2.医学继续教育保障制度的建构
医疗技术因素的存在使得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基于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我们不可能彻底的排除这一风险因素的存在,但至少在当前医学已能认知甚至认知很成熟的领域里,我们应该从制度上进行建设,严防医疗技术这一风险因素的产生。而医学继续教育保障制度的建设则是防控这一风险因素的重要措施。
在医师的继续教育方面,尽管我国已颁发了《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并成立了全国CME委员会,但就目前我国医师的继续教育来看,众多的医院为了盲目的追求医院的经济效益,完全忽视了医师的继续教育与培养,到年终考核的时候,往往都是图应付的在形式上进行考核,给出相应学分或成绩,以便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同时,诸多的医院认为,要保障医生的继续教育,势必投入大量的经费与资源,对医院人力和财力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考验。笔者认为,医院应当看到的不能仅仅是眼前的利益,而应当看到医学这一学科技术的高端性和挑战性,应当看到医学学科直接为人类生命健康服务的使命性。应当高度重视并建立起医学继续教育保障制度,让任务繁重的一线医生每年有相应的时间去进行业务的钻研,能有定期外出进行培训和深造的机会。而在医学继续教育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同样应当有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核,而不是为应付卫生行政部门检查作一些形式上的工作。
3.医疗质量监督机制的完善
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是医院管理一个永恒的话题,其价值不仅在于提高医疗质量和医院的竞争力,更为重要的在于对于医疗风险因素的防范、控制和预评估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几乎所有的医院都建立了医疗质量监督机制,并实现了从狭义的医院质量管理概念到全面质量管理的转变,建立起了个体质量控制、科室质量控制、院级及机关职能部门的医疗质量控制的三级网络模式 。但必须明白的是,无论采取什么样的质量监督机制,都应当是以减少医疗风险,实现医疗安全为根本目的,以最终实现以病人为中心这一价值。因此,在对医疗质量监督机制进行完善时,应当从医疗风险诱发因素出发,建立医疗风险因素的防控预案,对首诊负责制度、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案讨论制度、病案管理制度、护理制度等制度进行细节性的完善,从制度的实行过程中去发现潜在的医疗风险因素,并进行相应的预评估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4.医疗风险因素防控体系的建立
医疗风险因素的防控本身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从某一制度或靠某个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医疗机构在建立了前述一些医院管理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应当有针对性的建立医疗风险因素防控体系。首先,应当重视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因素之间的相互促进关系。如上文所述,医疗道德、技术可以通过管理得到提高,外界因素可以通过管理得到控制,进而减小医疗风险事故。同时,医疗道德、技术的提高也可以促进医院管理观念、方法和组织机构的不断发展,而创新型管理观念的培养、方法的实施与组织的构建又反过来极大地促进了医学科技的创新,他们之间是一种内在的、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关系,而促进它们之间良性循环发展的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目标 。其次,应当重视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其实目前不缺乏管理制度,但欠缺建立在对人行为的理性分析基础之上的科学制度。如对于规范医德的各项制度设计就应该考虑经济、文化、思想意识等因素,建立健全医院进人制度、分配制度、医院文化建设制度,一方面让医务人员在优良的医院文化中得到熏陶,提高道德素质。另一方面使医务人员即使不考虑社会的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重视自然会或者说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利益,从而约束和提高道德素质。最后,注重制度的普遍遵守。遵守规则是为了实现实体上的权利义务,但程序上的权利义务则是对实体权利义务的保障。因而,医疗护理操作流程及医疗文件书写规范是医患双方实体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