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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市场管理是指信息市场管理主体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教育、说服等手段,对信息市场管理客体及信息市场交易活动进行计划、组织、监督、协调和控制。
信息市场管理有着较广的范围,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信息市场战略管理
具体包括:
(1)确定一个国家或地区信息市场发展方向与目标,制定信息市场发展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
(2)制定信息市场管理政策与法规,并组织信息市场管理政策与法规的实施。
(3)组织和引导有关机构和人员开展信息市场理论研究,加强对信息市场理论研究的管理。
(4)制定信息市场人才培养与教育规划和方案,加强对信息市场人才培养机构的管理。
(5)确定信息市场管理体制,协调各种信息市场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2、信息商品管理
具体包括:
(1)信息商品交易内容和范围的控制。
(2)信息商品质量管理。
(3)信息商品所有权、转让权和使用权的管理。
3、信息商品生产经营机构管理
具体包括:
(2)对信息商品生产经营机构的登记管理。
(3)对信息商品生产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4、信息市场价格管理
具体包括:
(1)信息商品价格的拟定和宏观调控。一是国家通过信息商品价格的指导、调整和监督,对部分信息商品的价格实行直接管理。二是国家把信息商品的价格开放,实行市场调节,并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对信息商品的市场调节价实施宏观控制。
(2)信息商品价格的监督和检查。
5、信息市场交易秩序管理
具体包括:
(1)信息市场竞争环境管理。通过建立一系列法规和措施对信息商品供给方和中介方进行约束,限制垄断,反对不正当竞争,保证信息市场公平交易,促成一个合理的信息市场竞争环境。
(2)信息商品交易行为管理。对信息商品交易合同的公证和认可,对交易过程中不道德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制裁,解决信息商品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3)履约行为的管理。可以通过用经济合同法约束合同签订双方;由审计、财税、银行和公证部门检查双方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对违反信息商品交易合同的行为进行督导、纠偏和调解;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这四个途径来进行履约行为管理。
6、信息市场税收管理
其既是一种调节经济的经济杠杆,也是一种法律手段。
(1)严格遵循客观经济规律
(2)认真贯彻有关方针政策
(3)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
(4)全面管理信息市场活动
(5)合理兼顾多方经济利益
信息市场管理中的管理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教育手段。
1、经济手段
从广义概念理解,经济手段是指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法规、经济计划、经济组织、经济杠杆、经济责任和其他经济方法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信息市场管理中的经济手段,主要是指运用各种经济杠杆并采取经济措施对信息市场进行管理。
其中,经济杠杆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和汇价;经济措施包括物资奖励、惩罚、赔偿等。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通过信息经济、信息市场和相关方面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来调节信息市场上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控制信息商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转让权,保证合法的信息市场交易,处理信息市场上的各种矛盾,打击信息市场上的犯罪活动,维护信息市场秩序和良好的信息市场经济环境。
3、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国家按照行政系统和行政层次,通过有关政策、命令、条例、制度、规定、计划和干预措施,对信息市场进行指导、监督和调控。其具有高度的控制性、组织服从性和强制约束性等特点,是一种刚性的、快速的管理手段。
4、教育手段
教育手段是以党政机构、公安司法部门和新闻宣传机构等为依托,并借助于社会力量, 通过政治思想工作、普法教育、新闻舆论导向、社会监督等对信息市场主体进行教育疏导,从而实现信息市场管理的方法。
管理体制是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中的相互关系。信息市场管理体制就是信息市场管理机构及其在信息市场管理中的职权分配与相互关系。
(一)信息市场管理机构及其相应职能
1、信息市场主管机构
信息市场主管机构是指专门管理信息市场的机构。这是信息市场管理主体的核心。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管理各类信息市场的管理机构,只有一些专门的信息市场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能为:贯彻、组织实施和拟订有关信息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有关信息市场法律法规的实施,及时处理信息市场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信息经营机构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其信息贸易活动;负责信息交易合同的认定登记和监督;负责信息市场活动中组织、协调、管理和检查;负责信息市场统计和有关数据的收集与传递;对优秀的信息市场行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信息市场条例、规程的行为追查责任,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2、知识产权管理机关
知识产权机关主要包括专利管理机关、商标管理机关、著作权管理机关。
其主要职能为:对信息产品所有权的取得、使用、转让等进行管理,调处知识产权侵权争议与纠纷。
3、工商行政管理与公证机关
它们是市场管理的主要职能机关,在信息市场管理中也起着重要作用。
其主要职能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经营机构的登记管理,对信息市场经营机构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对信息市场交易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确认和处理无效的信息商品交易合同,仲裁信息商品交易合同纠纷。
公证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信息市场交易合同和部分信息市场交易活动的公证。
4、质量与价格管理机关
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是直接对市场某一方面进行管理的机关。
其主要职能为: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对信息商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并做出评价和鉴定结论,对信息商品的价格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财政、银行、税务部门并非专职的市场管理机构,但可以通过其业务工作,利用经济杠杆对信息市场进行管理。
其主要职能为: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信息商品买方、卖方、中介方在信息市场经营活动中贯彻执行财政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遵守财政纪律;督促信息企业的财会人员履行职责;通过财政拨款促进社会效益大的信息商品进入市场。
银行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结算纪律,促进和监督信息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用控制贷款发放的办法防止那些不成熟、不可靠的信息商品进行交易。
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利用税种的开征和停征,税目的增加与减少,税率的提高与降低,税收的加征与减免来对某一方面的信息商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限制或扶植。
6、经济法庭
主要职责:对信息市场交易中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裁决与处置。
(二)各类信息市场管理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1、各类信息市场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
(1)目标一致:不同类型的信息市场管理机构对信息市场进行管理的内容各有侧重,方法有所差别,但总的目标是相同的——保证信息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信息市场的健康发展。
(2)力量互补:市场管理机构对信息市场的管理侧重面不同,手段不同,但这些管理力量相互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信息市场管理体系。
(3)行为互联
(4)信息互馈:信息市场管理机构从各自的角度掌握信息市场变法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相互传递和反馈,使不同信息市场管理机构之间相互沟通,保持着各种信息市场管理机构行为的协调与同步。
2、各类信息市场管理机构的主次
在有专门信息市场的管理机构的情况下,信息市场管理机关是信息市场管理的中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管理部门、经济法庭是信息市场管理的直接管理机构,财政、银行、税务、审计等部门是信息市场管理的协调性管理机构。在没有专门的信息市场管理机关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价格管理部门、经济法庭是信息市场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财政、银行、税务、审计等不部门是信息市场管理的辅助管理机构。
(三)我国信息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与改革
由于我国信息市场形成的时间较短,信息市场管理体制中还存在着诸多不合理方面,我们认为,我国信息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主要应抓好结构完善和功能完善两方面的工作。各级政府应建立相应级别的、统一的信息市场管理局或信息市场管理委员会,同时还应建立和健全各类专门的信息市场主管机构,已经建立的信息市场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其对信息市场管理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