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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总体规划是以旅游发展规划为基础,结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家规划和城市规划、对规划区内的旅游开发项目和设施建设进行优化配置,以期达到旅游资源的最佳利用,从而实现区域旅游发展目标的策划过程。旅游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规划的进一步落实与细化、与旅游产品的具体形式和旅游区功能有着直接的联系。
对于总体规划,从目的地的产品性质和景观类型、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隶属关系,以及它们的接待、服务功能来看,又可分为旅游城市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主题公园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县域或市域旅游总体规划、乡(镇)村旅游总体规划等。[1]
1.可操作性
旅游总体规划的可操作性特点,主要是指其实用性强。在这一点上,它与旅游发展规划有着明显的不同。旅游发展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原则性很强,但战术性很差,而旅游总体规划则战术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可以切实指导旅游区的建设、布局和发展。旅游总体规划是旅游区建设与发展的蓝图,是在密切联系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产生的,对各种问题的研究都比较深入、具体。因此,其实用性强是自然而然的。
2.系统性
旅游总体规划的系统性特点,主要体现在其规划内容上,即通过旅游总体规划,抓住地区旅游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按照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用大旅游观念看待旅游业产业体系,将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当地居民的休闲游憩活动视为完整的市场系统,构筑区域旅游产业板块,将众多旅游相关产业纳入政府“大旅游管理”体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旅游发展目标,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政策保障。所谓总体规划,就其名称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规划内容的系统性,否则就名不副实。
3.具体性
旅游总体规划不仅要求其内容具有系统性、完整性、而且要求其详细、具体,即旅游总体规划对旅游产品体系、旅游支撑体系和旅游保障体系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都要事无巨细地认真对待,要对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发展目标、战略部署、空间布局和功能组合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和研究,对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要逐项落实。总体规划不是大而空的规划,而是大而实、全而实的规划。
4.层次多样
旅游总体规划的期限可分为:近期规划为3—5年,中期规划6—10年,远期规划在10年以上,并对20年以后的旅游发展做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从规划的内容看,是“近详远略”,如近期规划既要充分考虑旅游区内知名景点的开发及其道路交通的修建,还要考虑基本生活需求设施、基本娱乐、商业、服务设施和基础公用设施的建设,包括主要的饭店、宾馆、水电、通讯、出入交通网和商店等,以满足旅游者基本的食、宿、游、购、娱的需求;在区位选择上,应选择交通方便、容易开发的地段,便于施工;大众饭店的位置不宜太偏,应靠近交通枢纽,否则在开发初期,易使游客产生惧怕心理和不安全感。而中期规划着眼于整体开发,规划的重点是中高档宾馆的建设及其配套的娱乐设施、商业中心、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中期规划也是确定旅游区基本形象的阶段,以形成鲜明的主题形象,参与市场竞争。至于远期规划,主要是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同时要考虑新的、深层次旅游项目的开发。
旅游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至少包括四个层次:
(1)跨区域旅游规划:或称国家间旅游规划,多适用于一些有共同的自然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国家之间。例如南美洲地区、西欧地区、加勒比地区,以及我国东南沿海各省与东南亚地区。规划的重点是联合与协调旅游客源市场营销及宣传促销计划。跨区域规划主要涉及的是资源的联合开发利用、旅游线路的设计、交通的协调和市场营销与宣传等,一般不涉及用地的详细规划。
(2)国家级旅游规划:主要目标是旅游线路的设计、旅游产品的宣传促销、年度旅游活动的制定、国家级旅游风景区的确定,以及规划开发的战略目标、开发导向、环境保护等。全国性的旅游路线和精华景点的推销是国家旅游规划的重点。
(3)区域级旅游规划:多数为跨省市的区域,在我国西部以地貌单元和地理特征为重点划分区域,以地理学家所进行的旅游区的划分为代表,如东北旅游区、长江中上游旅游区等。这些区域在旅游资源、民俗风情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共同之处,有利于共同开发。也有以行政区域作为规划范围,主要是便于行政管理。区域级规划主要起到区域协调作用,各省都有其具体而详细的旅游路线和旅游计划,大区之间不应互相矛盾。
(4)地区级旅游规划:是一个省、市、县或更小单元的地区。除开发旅游资源、市场导向预测、旅游线路设计外,更为具体的旅游布局规划和项目规划都会涉及。
旅游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等为依据,综合研究旅游资源、旅游市场和旅游发展条件,确定旅游在本地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目标,并对如何实现目标作出整体性部署。通过总体规划,完成旅游市场细分、确定旅游产品特色、合理进行景点布局、科学确定环境容量和有关规划指标,统筹处理旅游产品体系、旅游支撑体系和旅游保障体系三方面的关系,以及远期与近期、保护与发展等全局性关系,以确保旅游业在规划区内稳定、健康地发展。
1.确定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规划依据和发展战略
指导思想是旅游规划的主题,是体现一定规划时段内总目标的一种设想;规划依据主要指上级及各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以及为本区开发所制定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是指对未来事物的发展目标以及达到该目标所采取的具有决定全局意义的手段。
2.对旅游区的客源市场的需求总量、地域结构、消费结构等进行全面分析与预测
在全面分析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结构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旅游业发展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如旅游的接待规模、创汇指数、国民生产增加值、环境指标等。
3.界定旅游区范围,进行现状调查和分析
旅游区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区域范围,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开发。划定旅游区的范围包括确定旅游区的范围界线,划定旅游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进行旅游区内用地规划等。
确定旅游区范围界线的基本要求是:景观风貌的完整性,维持其自然和历史的风貌,保护生态和旅游环境;能形成系统的旅游接待设施体系并达到一定的规模,便于组织游览活动和管理工作;尽量保持行政界限的完整性,以利于经营活动的方便和管理上的统一性;以城镇为依托,以便形成旅游区的活动中心或基地,以及旅游者的内外交通枢纽。划定旅游区的外围保护地带,一般应考虑以下几点:
(1)旅游区景观的外延。指规划时应注意旅游区周围建筑物高度、体量大小和区外噪音等是否会对景观的效果和景区意境产生影响。
(2)旅游区环境的外延和联系。指规划时应考虑旅游区的内部环境与外界环境的联系性。例如,对旅游区的河流和水域,要对上游进行有效的保护,避免产生污染。
(3)远景潜在发展区。指划定旅游区的外围保护地带时要充分考虑到旅游区将来进一步发展、扩大的可能性,留有余地。
(4)控制污染或非风景旅游建设活动的隔离带。为保护旅游区的自然环境不被污染,必须严格控制旅游区周边地区的各种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尤其严格控制各种非风景旅游设施的建设活动。
(5)地理界线和行政界线的完整性。为便于有效管理,形成统一的管理体系,应考虑地理界线和行政界限的完整性。
旅游区内的用地规划是为了加强对旅游地环境和风景资源的保护,在规划中除划定的旅游地范围和保护地带外,还要按照景观资源的价值、环境氛围等因素,划分出重要程度不同的三级保护地带:
一级保护地带。也称核心保护区,是风景资源最为集中或最为重要的核心区,必须给予严格保护,不允许建设开发或改变地形地貌,及任何形式的干扰破坏。
二级保护地带,也称游憩缓冲区,允许进行有限度的游憩利用。
三级保护地带,又称密集游憩区,允许较高密度的开发和密集游憩,开展接待工作和安排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但也要确定区域旅游的极限容量。
现状调查和分析包括对旅游区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现状的说明,重点介绍本区旅游资源特色、旅游容量条件、发展旅游业的有利因素和制约条件,并从旅游产业的角度来分析发展旅游业的前景。
4.确定旅游区的性质和主题形象
对旅游区性质的确定是确定旅游区开发与保护方向的前提,也是旅游区市场营销的依据。因此,确定旅游区的性质是旅游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旅游区的性质,一般指资源的构成和特色、旅游开发的区位优势、旅游区的主体以及该旅游区在一定的旅游区域中的地位、分工等所决定的功能、作用和地位。对旅游区性质的确定和描述主要由旅游区的资源特色、旅游区的旅游功能、旅游区的等级类型三部分内容组成。
(1)旅游区的资源特色:有的以水景见长,有的以山色闻名,有的小巧玲珑,有的雄壮挺拔。所谓“泰山雄,峨眉秀,华山险,青城幽”正是强调了不同的资源和景观特色。只有明确了特色,才能使各项规划围绕特色层层展开,使旅游景观更加具有吸引力。
(2)旅游区的旅游功能:对旅游功能的确定需要根据资源的构成要素和特色来分析。一般可分为游览、度假疗养、康体娱乐、避暑或避寒、宗教朝觐、民俗风情、科学考察、文化教育等。
(3)旅游区的等级类型。旅游区的等级类型根据旅游区的资源特色、构成要素、规模大小、质量高低等因素来确定。《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我国的旅游区共划分为5级,每一级都有不同的标准。
5.确定规划旅游区的功能分区和土地利用,提出规划期内的旅游容量
功能分区是旅游区结构在地域空间上的反映,主要依据不同的旅游功能和开发密度进行分区。分区的多少和每个区面积的大小,依旅游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并要考虑各功能区的相容性,一般以其主要发展形式作为划定区界和制定区内功能的基本依据。理想的分区应以总体规划规定的功能作为依据i但有时会受到地方政府经济利益的约束而稍作修改。划分功能分区对于明确用地发展方向、合理组织景区建设和旅游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功能分区时,首先要通过自然景观、建筑风格、园林设计、服务方式、节庆事件等各自个性的塑造,突出旅游区与众不同的主体形象,强化旅游区的整体氛围,形成特色鲜明的市场形象;其次,对不同类型的设施,如住宿、娱乐、商业设施等功能分区采取相对集中布局,将游客密度最大的商业娱乐设施区域布局在中心与交通便利的区位,并在它们之间布设方便的路径,力求使各类服务综合体在空间上形成聚集效应,使开发基础设施的成本降低,形成规模经营优势,并有利于污染物的控制。同时,集中布局形成多样化的景观类型可延长游客的滞留时间,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第三,要形成各区之间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功能耦合的分工合作系统。并且注意协调处理好旅游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功能分区与管理中心的关系、功能分区之间的关系、主要景观(核心建筑、主体景观)与功能小区之间等关系;最后,为保障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应注重保护区内具有特殊生态价值和环境特色的景观,加强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控制,以维持生态环境的协调演进,从旅游容量动态平衡的角度,保证旅游区的土地合理利用。另外,还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人与环境的协调:同时满足旅游功能、生态功能及美学功能的需求。
旅游功能分区的典型空间布局有:
(1)同心圆式布局:将旅游区从里到外划分为核心保护区、游憩缓冲区和密集游憩区。这个分区方案有利于环境保护,得到了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认可。核心区进行严格的保护。限制乃至禁止游客进入。在游憩缓冲区,配置野营、划船、越野、观景点等服务设施。密集游憩区是游客集中活动和休憩的场所,配备饭店、餐饮、商业网点和高密度的娱乐设施。
(2)环自然景点式布局:在自然风景旅游资源有明显优势的地方,可将某一自然吸引物作为布局的中心,消遣娱乐设施安排在它的四周,其他如住宿设施安排在核心设施的周围。布局重点是娱乐,其次是住宿。这个分区方案可进一步提高自然风景点的吸引力。
(3)环旅馆式布局:在缺少明显核心自然景点的旅游区,可将特色旅馆作为布局的核心。而购物、餐饮、消遣及辅助设施布局在旅馆的周围。布局的重点是旅馆的建筑风格和综合服务设施体系。
(4)核式环状布局:主要是在旅游度假区中建立中心区,集中布置商业、住宿、娱乐设施等服务中心,其他吸引物和设施围绕中心区分散布局,其间有道路构成圆环。此种分区方案有利于节约用地。
(5)双核式布局:在风景名胜区或自然保护区周围的旅游度假区可依托度假城镇。在区内建立辅助型服务中心。此种布局为游客需求与自然保护区之间提供了一条商业纽带,通过精心设计,服务集中在一个辅助型社区内,处于保护区的边缘。
(6)野营地式布局:对于景点比较分散、当地条件不宜建大型旅馆的旅游区,可以对旅游区进行适当的亚区划分,兼顾亚区之间的功能互补性,重点对亚区的旅游服务设施进行布局。各亚区具备相对独立的旅游功能,同时,各亚区之间有交通网络连接。此种分区方案比较适合于城市周围地区的全面开发。
一般说来,高一级的功能分区以数个为宜,不宜划得过于琐碎。通常在一个大的风景类别和功能性质下,包容不同种类项目的景观类型和使用形式。景区组织应突出风景和旅游功能的本质联系和有机组成,要整体表现不同风景区景观的连续发展与变化,并在使用功能上有明确分工。景区的命名要依据具体景.区的地名或重点景点,并包含使用功能在内,力求明确、概括,富于艺术性和文化内涵;各景区还可围绕旅游区的整体形象,依据各自主题创作各具特色的具体形象。
6.综合平衡旅游产业要素、结构的功能组合,统筹安排资源开发与设施建设的关系
该部分规划内容包括食宿设施、旅游项目的结构、功能和布局的确定,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规划旅游区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和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规划旅游区内主要道路系统的走向、断面和交叉形式。
7.确定环境保护的原则,提出科学保护利用人文景观、自然景观的措施
该部分规划内容包括各级保护区及影响保护地带的界线、面积,景观系统和绿地系统的总体布局,防灾系统和安全系统的总体布局。同时还要研究并确定旅游区资源的等级、位置、保护范围,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确定旅游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卫生系统布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8.根据旅游业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市场开发力度,确定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
该部分规划内容包括近期、中期和远期的规划开发内容和范围。对旅游区近期建设规划,确定优先开发的目标和建设项目的细则,提出重点旅游项目的策划;对中远期的开发,提出项目的设计方案与措施。
9.提出总体规划的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研究确定行业发展的目标战略
针对旅游区开发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控制措施,确保旅游地与所在区域间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10.对旅游区开发建设进行总体投资分析
对旅游开发投资的引导要从旅游规划的目标人手,紧紧把握规划地区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宏观格局,研究该地区旅游业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的合理结构,确定未来建设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引导旅游投资工作的立脚点是转变观念,确立服务意识,尤其是为海外客商投资中国旅游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多重途径建立投资者与投资项目之间的联系,为他们之间的合作创造机会,提供选择,将社会资金吸引到旅游行业中来。
此外,与上述规划文本内容相对应,还需配备相关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和图纸。图纸主要包括旅游区现状图、旅游区总体规划图、景点(区)及旅游资源分布图、道路交通网络规划图、保护区级别规划图、分期建筑规划图、各类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图、旅游设施规划布局图等。对于较大的旅游区,图纸比例一般为1/5000—1/10000;对于较小的旅游区,图纸比例一般为1/2000—1/5000;区位图的比例可根据需要确定。
从目的地的产品性质和景观类型、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隶属关系、以及它们的接待或服务功能来看,总体规划的类型可分为旅游城市规划、市(县)域旅游规划、乡镇旅游规划、旅游度假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主题公园规划等。
1.旅游城市规划
城市旅游,是以城市风貌和城市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满足非本市人参与、体验都市风情的旅游活动。其内容有别于其他旅游区,不仅包括休闲旅游、娱乐旅游和度假旅游,而且还包括大量的探亲访友、购物旅游、商务旅游和专业性旅游。在某些城市还有会议旅游、保健旅游、盛会节庆旅游、朝圣宗教旅游等。
城市旅游规划的意义在于,它能以很低的代价满足部分游客的欲望并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如商务旅游和专业性旅游,将使国际旅游者和有关城市的商贸团体产生高度的联系;会议旅游则有利于提高该城市的国内国际知名度;旅游购物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整个旅游业收入中占有巨大份额(如海湾国家、新加坡、中国香港);历史文化旅游,则是都市旅游的一大热点,尤其是列入世界或国家文化遗产名录的旅游点,它有利于推动非盈利事业的发展,提高城市的文化识别性,树立城市在全球化浪潮中的国际形象。根据WTO的有关统计,城市旅游约占全球国际旅游人数的20%强,故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
由于城市旅游的快速发展,世界各国的主要旅游城市均不同程度地产生交通、停车、排队、污染、信息不明等城市旅游系统的通病,做好城市旅游规划已成为共识。世界旅游组织认为旅游城市应规划好如何友好接纳游客,保障游客的安全、便利,为游客提供系列产品和服务,满足游客的需求。
旅游城市规划的基本任务是,以本市客源市场的需求为导向,以城市资源为基础,结合城市建设,通过保护、利用、复兴、开发、宣传,塑造与传播富有魅力的都市形象,组织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提供安全便利、清新整洁、友好热情的都市旅游接待环境,力争外来旅游人数不超过该市的实际接待能力和社会承受能力,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都市旅游规划与一般旅游规划的方法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点:城市用地的旅游功能与其他功能竞争激烈;旅游城市的环境压力大为增加;旅游开发会加剧城市中心的拥挤,主要旅游景点常常人满为患;商务、购物和会议旅游可能在旅游市场中占据很大份额;城市交通的友善性(明了、宽松、转换便利)更加重要;需要多种标准的旅游设施及其合理布局;公园系统、步行系统、城市环境特征地带需要特别的策划。尤其是与都市旅游系统密切相关的重点因素需要局部深化,如城市历史地段、城市特有的传统文化、民俗精华、传统产业的保护、整治地区的详细规划意向方案、旅游信息系统和符号语言的标准化方案(尤其是国际旅游城市),等等。
2.市(县)域旅游规划
市(县)域旅游规划应以省域、市域旅游发展规划为依据,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县)域(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规划等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市域或县域旅游规划。该规划经政府审批后,可作为本地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这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
首先,现代旅游产业有别于其它产业,它强烈地依赖于优异的生态环境、土地资源和区域交通。在市县层次上,旅游发展与区域规划的密切结合,有利于通过完善、调整和深化区域规划,最后纳入和成为本地的区域或国土规划的一个专项规划。
其次,现代旅游活动具有强烈的现代经济特征,即外向为主、高附加值、服务型,竞争异常激烈,市场风险很大,与内需为主、风险较小的基础设施和传统产业投资有别,须进行慎重的研究、决策和计划,并致力于推动行业联合。同时,它还有显著的文化性和福利特性,故又应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县)域旅游规划在考虑所列规划内容的同时,要着重安排好旅游中心城镇、自然生态核心区的关系,切实改善交通枢纽和信息中心功能,从根本上消除发展旅游的启动风险,切实支持本地区旅游的城乡协作和旅游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3.乡镇旅游规划
在发展旅游过程中,乡镇的作用越来越大,私人机动车发展较快的地区尤其如此。一方面,乡镇因此而遇到很多特殊的问题,另一方面,在那些具有旅游交通区位优势或拥有现实的或潜在旅游资源韵古老城镇或乡村,旅游能给居民带来极大益处,并能推动当地自然生态和文物古迹保护计划的实施。当旅游业足以作为乡镇整体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时,该乡镇就有必要进行旅游规划。
乡镇旅游系统的特点是,在社会关系上混合着镇区居民的生活和乡村民俗风情;在环境方面通常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如滑雪场、海滩、沙漠、温泉;在经济方面以提供过境旅游、度假旅游、旅馆餐馆购物设施、文化娱乐设施及旅游服务为主,如日本的温泉旅游镇、南亚的山地旅游镇、澳洲的海滨旅游镇等。
乡镇旅游规划的内容和文件图纸,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总体规划方法,部分参照项目(详细)规划的要求执行。
乡镇旅游规划的内容通常包括:根据当地吸引物的情况、潜在客源市场布局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可能的旅游客源市场,制定发展目标,并对主要和次要的旅游吸引物、现有旅游设施、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人员培训、资金及其他要素进行综合平衡。客源市场分析一般应重点考虑过境旅游及度假旅游者对设施和服务的需求。
乡镇旅游规划通常要解决一些特有的问题:规划范围的界线划分宜根据总体规划的布局结构,结合村镇行政区划、山脉、河流、道路等地物地貌,因地制宜;濒临水面、森林、雪山的旅游城镇,一般要通过再开发,为游客开拓自然景观视域;在具有战略意义的地方设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改善进入自然景点的通道,研究利用狭窄而曲折的街道,妥善安排和控制车辆进入小镇;着重保护历史遗存的总体特征和文化风情,而不是只对单独的建筑物进行保护;应通过相互调整.使旅游规划融入城镇总体规划或中心区改建规划的整体之中。
4.旅游度假区规划
旅游度假区指旅游功能相对完整独立,为休憩、修学、康复等目的而设计和经营的、能提供高档旅游设施和服务的旅游目的地。现代旅游越来越趋向于休闲、健身活动和参与性。因此,度假旅游应运而生。它在国际上发展迅速,效益显著。度假旅游,在我国属新一代旅游产品。1996年的“中国度假旅游休闲游”是我国旅游产品由单一的观光型向观光型加休闲型、参与型转变的开始。目前,我国已先后建立起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数百个省级旅游度假区和一批城市近郊度假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的发展趋势是密切依赖特殊的自然环境(如海滨、湖滨、滑雪场、森林、康复气候、温泉矿泉),并将此特征与多种旅游活动相结合。旅
游度假区通常包括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特色商业街、健身或康复设施(滑雪场、温泉、网球场等)、文化娱乐中心等,特别是拥有优美宜人的环境与景观。
旅游度假区规划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确定发展目标,提高吸引力,综合平衡游历体系、支持体系和保障体系的关系,拓展旅游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保护度假旅游赖以发展的生态环境,获得良好的效益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旅游度假区规划,须特别保护自然环境特征(如沙滩、近海区域、池塘、湖泊、考古和历史遗迹、古木和树木、特有地貌和山峰等);建立免受汽车干扰的步行系统;规划深度“远期粗、近期细”,以便根据未来的旅游市场变化进行完善和修订;具备充足的基础设施容量,避免污染风险和高峰压力,其剩余接待能力通常可为附近的社区服务并从中获益。
5.风景名胜区规划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按其景物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游览条件等,划分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共三级。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范围和规划原则,妥善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合理配置为旅游者服务的接待和娱乐设施,指导风景名胜区合理发展和科学管理。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按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至少应包.括以下规划内容:
区域概况与现状,发展条件分析;
总体规划编制依据和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发展方向;
确定风景名胜区性质,划定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其外围保护地带;
划定风景名胜区景区和其他功能分区;
确定合理的规划容量;
游览活动的组织安排;
制定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保护规划,确定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措施;
制定环境保护和森林绿化规划;
制定土地利用发展规划;
根据规划容量,配置旅游餐饮、床位、商业等服务设施;
确定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邮电通讯等公用基础设施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
确定社会经济发展及居民点发展调控要求;
确定近期发展目标及主要建设项目;
研究提出实施总体规划的管理措施;
其他需要规划的事项。
6.主题公园规划
主题公园是人为的具有主题内容的娱乐场所,是一种以游乐为目标的拟态环境。随着Afi]休闲要求的增多、文化旅游的兴盛、高新技术的发展,主题公园成为旅游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而精心规划设计是主题公园经营成败的关键。
主题公园规划首先要充分重视区位选择,即项目选址,包括宏观区位和微观区位。
宏观区位要求主题公园选择在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多的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目前世界上大型的主题公园基本都建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如欧洲的主题公园多分布于人口集中的西欧、北欧国家,北美地区的大型主题公园主要分布在美国东北部、东南部和西南部。一般说来,主题公园适合建造在旅游资源非优区(即市场型地区),而不适宜建造在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即资源型地区)。一个地区和城市是否适合建造主题公园,关键在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这是选择宏观区位的最主要的条件。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主题公园的投资规模、客源市场范围及游客消费水平密切相关。
微观区位是指主题公园在市县城市建设规划中所处的地理位置。选择微观区位也要优先考虑客源市场的大小。投资者要有市场意识,看准旅游业与地区发展的未来走向,注意周围是否有主题作品,竞争情况如何。要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以免瓜分客源,抵消优势,两败俱伤。好的微观区位应该有便捷的大交通,亦即绝大多数游客能够方便使用的公共交通工具,如平价的电车、公共汽车和其他抵达车辆。这样,游客的流人才会方便、快捷,同时也会大大缩短游客与景点的心理距离。微观选址时,应考虑游客在主题公园游览停留的时间与往返交通所需时间的关系,一般选择乘坐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往返不超过2—3小时的车程距离为最佳。
其次,主题公园规划要讲究规划设计技巧,主要包括:
(1)空间分割要主次分明:主题公园一般分为出入区、过渡区和游乐区3部分。出人区由停车场、票房、大门、商店及其他服务设施组成,人口和相对围合的活动区是设计的重点;过渡区由广场、大街、林荫道、滨湖路或山坡路组成,起分散客流、适应环境、培养情趣和导游导购的作用;游乐区是整个游乐环境的主体,游乐设施要密集,景物交错,趣味盎然,单体极具个性化,在总体上毫不悖于主题。
(2)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的设计要有特色:在景色变换处、道路转折点或中心广场设置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有突出主题、激活环境、丰富空间序列的作用。这些标志物或标志性建筑,或者体量巨大,或者形象奇特,或者寓意深刻,要给人过目不忘的印象。(3)组织游乐节目要有节奏感:主题公园规划设计的目的之一,就是将最佳景物呈现在游人面前,使游人在整个游程中形成多个兴趣中心,获得更多印象深刻的体验。游园是一种非强迫性行为,游人不可能长时期地保持高度的兴奋,整个游程中必须穿插休憩和放松。因此,游览路线的安排和娱乐节目的组织,都必须顾及游客情绪和体力的实际,讲究游乐的节奏性和韵律感。
旅游总体规划的编制一般可分为六个阶段:
1.准备阶段
旅游区开发建设首先需要进行规划。旅游总体规划是旅游发展规划的延续,是其战略目标和宏观布局的具体化,因而要与旅游发展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旅游发展规划的目的和思想。尤其是被列为重点的旅游区,更要优先规划开发,并保持与旅游发展规划的高度一致。一些还没有编制旅游发展规划的地区,根据旅游发展的需要,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也会提出优先开发某个或某些旅游区,就更需要先期进行规划,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开发建设。
旅游总体规划的准备阶段首先要落实规划的专业费用,这些费用一般由政府及主管部门和开发者提供。其次要组织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规划小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在所属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城乡建设部门或风景区管理机构会同文物、环保、旅游、农林、水利、电力、交通、邮电、商业、服务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文件的编制,可委托国内有资质的规划、设计、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协助进行。要指定技术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汇总规划。”此外,还要准备必要的旅游区内详细二手资料,包括基础图件(1:5000—1:50000地形图、行政区图、外部交通图等)、历史沿革资料、地方志、基本地理资料(土壤、水文、地质、动植物、气候、地貌、人口等文字与图件)、各项其他规划资料(国土、城镇、农、林工业规划)、基础设施资料(交通、管线等)、原有的旅游规划文件、旅游文学作品(诗词、游记、散文)、政策法规等等。
2.调查评价阶段
这一阶段是收集一手资料,对二手资料进行补充、修正,并综合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对旅游地的基本情况和开发条件进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首先是进行旅游资源调查。对旅游区的资源调查要比旅游发展规划中的调查详细得多,要求旅游医的绝大部分都被调查过,对于一些面积广大、条件恶劣的部分,可以借助遥感图协助调查,有条件的还可以用直升机来协助调查。要详细记录旅游区内的景点、景物,对一些重要的景点、景物还要进行拍照、摄像,制作幻灯片。
其次是环境条件调查,主要调查与旅游开发有关的内容,包括自然与社会经济两方面。
自然环境有:(1)有关地震、断层、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2)有关水域特征,如水位、水温、水量、潮汐、泥沙量、凌汛、水质污染等;(3)有关气候特征。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冰冻、季节期、有害气体等(4)有关土壤、植被、水质、大气污染情况及污染源的状况等;(5)有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地方病、有害动植物等;(6)工矿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仓库堆积、生活服务、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排污、放射性、易燃易爆、电磁辐射等状况。
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大致有如下一些内容:(1)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包括人口、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物资供应、人民生活水平、文化素质等;(2)内外交通情况;(3)服务设施状况,包括游览、食宿、购物、文娱、医疗、邮政、银行、厕所等;(4)基础设施状况,包括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环卫、污水处理、防灾安全设施等;(5)管理工作状况,包括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立法工作等。
最后是对区内旅游开发的可能性进行评价,这是旅游总体规划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其评价结果将作为旅游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评价要选用科学的方法,对旅游资源、开发现状、开发前景进行评估、鉴定,并分出等级。旅游区评价一定要进行对比分析,即与相类似的旅游区对比。这样既可以避免妄自尊大,造成过大的投资和不切实际的开发;也可以避免过低估计,得不到应有的效益。
3.编制规划大纲阶段
规划大纲主要解决的是旅游区发展的战略问题,包括旅游区的性质、类型、特色、目标市场、开发方向、范围大小等,这是在上一阶段旅游资源基本情况调查、开发利用条件分析的基础上所得出的。规划大纲的主要任务是分析与论证,在国外被称为预先规划。
作为一个旅游区的发展战略问题,一般在旅游发展规划中已经明确,那么编制规划大纲的阶段可以省略,关于这一部分的内容可以纳入总体规划里。如果没有旅游发展规划的指导(即还没有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但旅游区的情况不是那么复杂,许多重要问题基本明确,也可以不做规划大纲,把这一部分的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参见附录一)只有当旅游区的情况比较复杂·地位比较重要,或投资比较大,如国家级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投资大的人造景观等,则需要进行规划大纲的编制,要进行多部门、多学科、多专家的广泛论证。
为了保持规划的一致性,应尽可能由同一个规划小组来编制规划大纲和总体规划,否则可能会造成总体规划不能领会规划大纲的精神,同时也避免了由于多次调查、考察、论证所造成的成本增加,以及由于时间延长而造成机会的错失。《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也没有要求单独进行规划大纲的编制,但首先要求明确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特点。实际上很多旅游区的规划并没有单独编制规划大纲,而是将其与总体规划结合在一起。包含有规划大纲内容的总体规划也可以称为“发展总体规划”。
4.总体规划阶段
经过评议、批准后的规划大纲,是总体规划的依据。总体规划是旅游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内容比较详细,涉及的面比较广。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说明文字和图件等)因旅游区的类型、等级、范围、位置(离城镇远近)、现状基础、服务对象、市场大小、开发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总体规划的成果表现为总体规划的说明书和图件。说明书内容一般要包含《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尤其是准备申报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但其他旅游总体规划说明书的内容可视旅游区的不同而不同,如城镇型旅游区规划,其中的住宿、饮食、购物、文娱、对外交通、邮电、银行、医疗等内容可以简单些,有的甚至可以不要;乡村型旅游区则要包含全部内容。
旅游总体规划的图件属于专题地图,按专题地图的要求来绘制,最好能制成彩色图。地图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0至1:25000。面积小的旅游区也可为1:5000的比例尺。
为了便于了解总体规划,还可以附录一些与旅游区有关的图片和历史资料。为了便于直观分析,有条件的可以按比例制作总体规划模型。
5.论证决策阶段
论证决策阶段需要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论证是由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在进行短暂实地考察之后,对总体规划方案进行综合评议,对各专题规划方案分别进行专业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供技术鉴定报告。规划小组根据论证的意见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后的规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批,由各有关部门进行安排,贯彻执行,负责实施,不得随意更改规划内容。
6.管理实施阶段
经过批准后的总体规划,必须严格管理,严格实施,保证旅游区的建设和发展能够顺利进行,并能够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保护。管理实施主要是旅游区管理机构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管理机构要制定出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划的步骤、计划和措施。
旅游地在发展过程中,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