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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线路是旅游产品组合的重要形式之一,是旅游市场竞争的产物。许多旅游企业为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充分发挥旅游资源的群体优势,将一些跨地区的旅游产品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综合性旅游产品,出售给旅游者,即一条旅游线路。这条旅游线路包含了旅游者从开始到结束旅游活动所需要的全部旅游产品。因此,旅游线路是指旅游企业根据客源市场的需求情况,将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旅游资源产品、旅游交通产品、旅游食宿与娱乐、购物产品等多项旅游产品,按照特定的目的与方式联系起来而形成的一种综合旅游产品形式。旅游线路设计就是分析、选择、组合各种旅游产品的过程。
旅游线路设计对旅游营销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旅游线路设计的水平直接影响旅游市场营销的效果。因为线路设计的优劣决定着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与吸引力,从而决定了旅游者的购买量。故而,旅游线路设计是旅游市场营销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比较关键的基础工作。对于旅游者,旅游线路便于他们更有针对性地选择旅游活动,合理地有计划地安排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宜,如旅游时间、旅行交通方式、旅游费用等。对旅游企业或旅游区域而言,旅游线路有利于他们有效地控制旅游流量,防止超负荷,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旅游设施的效用,减少设施闲置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
通常旅游线路由两大部分构成:其一是构成线路的节点。节点是指具有相对完整旅游意义的区域,多指旅游城市或比较大的旅游景区。如果把整条旅游线路比喻成一条珍珠项链,那么节点则犹如项链上的粒粒明珠。它反映了旅游线路的核心内容,属于旅游活动的“静态”部分,体现了旅游线路的等级、类型、特色,是旅游线路的主体,精华所在。相对而言,节点是很复杂的,内部又可形成一个或多个次一级的旅游亚线。就是由这一条条的旅游亚线,构成了旅游线路的主体内容。如北京一武汉一长江三峡一重庆的旅游线路,其中北京、武汉、长江三峡、重庆就属于旅游线路的节点。其二是旅游线路节点之间的联结线路与联结方式。它担负着旅游者地域空间的转移,属于旅游“动态”部分。联结线路指铁路、公路、水运、空运的交通网络。联结方式指采用的交通运输工具。[1]
1.可提供
可提供即旅游线路产品必须有足够的资源保障。这里的“资源”是很广义的,目的地资源、交通资源、综合服务资源等。它包括构成旅游线路产品的一切资源保障,是旅游产品可操作性的第一步。
2.可销售
可销售即可以激活潜在游客的购买欲望。在旅游业转变成买方市场的时候,“可销售”是企业生存的前提。旅游产品第一次被购买是预期满意度大于成本的结果,好的旅游产品则通过这一比较的成立,实现重复出售。这是旅游产品可操作性的第二步。
3.可盈利
可盈利即旅游企业可以通过销售旅游线路产品获得利润,这是旅游产品可操作性的第三步。
1.以旅游线路的特征为标准,旅游线路有流线型、环型、辐射型三种形式
流线型旅游线路只有一个起点,一个终点,旅游活动从起点开始,终点结束。环型旅游线路是一个闭合的旅游回路,起点与终点统一重合。辐射型旅游线路是一个起点多个终点,旅游线路有多条可供选择。
2.以旅游活动的天数为标准,旅游线路有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多日游
用这种方式划分旅游线路比较普遍,它的优点是根据旅游时间长短安排旅游内容,便于确定旅游价格;它的缺点是无法明确旅游活动的内容,体现不了旅游线路的特色。
3.以国界为标准,旅游线路有国际和国内旅游线路
国际旅游线路是为满足跨越国界的旅游者而设计的旅游线路,一是为本国旅游者出境旅游而设计的出境国际旅游线路,如新马泰旅游;二是对外国旅游者到本国进行旅游而设计的入境国际旅游线路。国内旅游线路是为了满足国内旅游者在本国范围内旅游而组织设计的线路。
旅游线路的等级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四级。
(1)国际旅游线路
国际旅游线路是为国际旅游者设计的旅游线路。
(2)国家旅游线路
国家旅游线路是由全国范围内一系列旅游城市和著名景点组成的,为国内旅游者设计的旅游线路。
(3)区域旅游线路
区域旅游线路是由某一个旅游区域内的一系列著名景点和旅游城市组成的,主要为本区域内的旅游者在本区域内旅游设计的旅游线路。
(4)地方旅游线路
地方旅游线路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范围内的一系列旅游城市和旅游景点组成的,主要为省内、市内或区内的游客在本地旅游设计的旅游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