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壁垒(Green Barriers,G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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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壁垒(Green Barriers,GBs)是绿色贸易壁垒(Green Barriers to Trade,GBT)的简称,又被称为环境贸易壁垒(Environmental Trade Barriers,ETBs)、环境壁垒(Environment Trade)。
绿色贸易壁垒是指一种以保护有限资源、环境和人民健康为名,通过蓄意制定一系列苛求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国外的产品或服务加以限制。它属于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已越来越成为有些国家国际贸易政策措施的一部分。
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或地区以保护生态环境、有限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保护本国市场和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制定、颁布、实施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苛刻的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以限制国外产品或服务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WTO的成立,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国际贸易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思潮开始抬头。由于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既不合理又不合法,西方国家采用一些新的合理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来保护本国利益。其中环保措施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容易受到公众和世界各国的认同,成为贸易保护最有影响力的措施。发达国家以环境保护和保障人身安全及健康为由,通过立法或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使得外国产品无法进口或进口时受到一定限制,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的“绿色贸易壁垒”。
绿色壁垒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原因。首先,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化进程中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与威胁,环境问题开始受到各国的重视。保护环境成为世界性议题,这也是WTO制定绿色条款的原因。其次,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各国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关税在保护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小。为了避免本国市场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遭受冲击,利用WTO协议中的绿色条款在环境和生态问题上实施贸易保护。再次,节能减排的需要。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能源短缺和三废的处理矛盾越来越突出。最后,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的觉醒和冲动,迫使生产企业不得不重新审视绿色营销策略。
①虚假性。绿色壁垒一般都打着保护地球生态环境与人类健康的幌子,貌似合理,实则是限制进口的不合理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
②不平衡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已呈现极大的不平衡性。西方发达国家无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情况,以其先进的技术和雄厚的资金提出过高标准,把发展的不平衡导入国际贸易领域,引致更多的不平衡。
③隐蔽性。种种绿色壁垒借环境保护之名,隐蔽于具体的贸易法规规定、国际公约的执行过程中,成为进口国拒绝外国产品的“核武器”。
④广泛性。绿色保护的内容非常广泛,不仅涉及资源与人类健康有关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而且对那些需要达到一定安全、卫生、防污等标准的制成品产生巨大的压力。这些绿色保护措施,具有不确定性和可塑性,在具体实施时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刁难和抵制。对生产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涉及面更大更深。
⑤坚固性。绿色壁垒抓住人们关注生态环境的心理,根据本国市场和消费者的情况制定超高标准,先入为主,制造进口品的消费障碍,具有坚固的限制进口的堡垒作用。
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对一些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课以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禁止其进口,甚至实行贸易制裁。例如: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规定,所有在美国出售的鱼类都须来自经美方证明未受污染的水域。
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较高,处于技术垄断地位。它们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是可以达到的,但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因而势必导致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欧盟启动的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入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准备到制造、销售、作用以及最后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ISO14000系列标准提供了以预防为主,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的管理办法,是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为世界各国在统一的环境管理标准下平等竞争提供了条件,但同时也为发达国家设置环境壁垒提供了依据。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按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颁发给厂商,附印于产品及包装上,以向消费者表明:该产品从研制、开发到生产、使用直至回收利用的整个过程均符合生态和环境保护要求。绿色标志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十分迅速,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只有得到“绿色环境标志”才能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因而绿色标志又有“绿色通行证”之称。从1978年德国率先推出“蓝色天使”计划以来,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如:北欧四国的“白天鹅制度”、欧洲联盟的“EU制度”、加拿大的“环境选择制度”、日本的“生态标志制度”等。环境标志制度对环境保护的独特作用是勿庸置疑的。但其也为构成贸易壁垒提供了可能。
绿色包装是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又不污染环境的包装。它在发达国家广泛流行。目前,世界各国在环保包装方面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立法形式规定、啤酒、软性饮料和矿泉水一律使用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制定强制包装再循环或利用的法律,如日本的“再利用法”、“新废弃物处理法”等;税收优惠或处罚,即对使用可再循环包装材料的厂商征收较高的税赋,以鼓励使用可回收再生的材料。
基于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确保人类和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与技术标志。由于各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的指标水平和检测方法不同,以及对检验指标设计的任意性,而使环境和技术标准可能成为绿色贸易壁垒。1986年,素以“陶瓷王国”著称的我国,在美国陶瓷市场的占有份额仅及日本同期同类产品的1/10,致使我国输美产品大幅下跌的主要原因是:美国认为我国产品中对人体有害的重金属铅含量严重超标。
⑥绿色补贴
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还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而提高。更为严重的是,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有时只能为此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又以这种“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为由,限制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
绿色壁垒是进口国针对进口产品的某些特征,通过使用环境标准、环境法规来限制进口产品的输入。环境标准和环境法规只是绿色壁垒的外在表现形式,绿色壁垒的作用对象是进口产品,它是针对进口产品制定的。其目的就是保护本国的市场,限制外国产品的输入。绿色壁垒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壁垒作用,即进口产品的某些特征与壁垒要求的冲突,壁垒产生了对产品进口的阻碍。如果进口产品能够满足环境标准、环境法规的规定,则这种标准、法规就不能起到阻碍进口的作用,当然这样的标准、法规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绿色壁垒。从根本上讲,贸易壁垒对本国市场的保护主要是在关境上形成了对进口产品价格和进口产品数量的控制机制。因此,价格控制机制和数量控制机制是绿色壁垒产生作用的两种最基本的机制。
①价格控制机制。绿色壁垒的价格控制机制是通过绿色关税实现的,绿色关税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关税。从关税壁垒来看,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后,进口产品的销售成本就会升高;在销售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将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削弱进口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市场完全竞争的情况下,利润必然下降甚至亏损。因此绿色关税的作用机理表现为:征收关税提高销售成本,降低利润阻碍产品进口,即关税的施加不影响出口商的成本、售价,但提高进口国的购入成本,所以,绿色关税通过价格控制来阻碍产品进口。
②数量控制机制。配额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数量限制型非关税壁垒,进口国通过改变配额指标来调整产品的进口数量,配额指标一旦确定,则进口数量确定。即配额指标和进口数量之间存在对应关系,配额是一种完全的数量控制机制。从绿色壁垒的实施过程分析,在运用绿色壁垒时,首先是制定法规或标准,其次是依据法规或标准对进口产品进行检查,产品符合规定,则允许进口,否则禁止进口。如果法规或标准的规定使得进口产品不符合要求,被禁止进口,其壁垒作用是显然的。此时可将绿色壁垒看成配额的特例,即零配额。如果依据法规或标准检查进口产品,产品符合规定则其壁垒作用失败。因此从静态的角度看,在绿色壁垒设立之初,其相当于零配额,表现为数量控制机制。
绿色壁垒一旦形成并且实施,壁垒对进口产品就产生了明显的数量控制机制和价格控制机制的双重作用。即它既具有配额的数量控制作用,又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价格调节作用,其作用类似于关税但有其特殊性,是一种复合机制。绿色壁垒的数量和价格的双重复合调控机制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对进口产品发生作用,同时在进口产品进入的不同时期,这种机制的主要表现形态是可变的。呈现出由数量控制——价格控制——数量控制……这一双重控制机制及其主要职能交替循环变化的过程。当绿色壁垒一旦形成或发生变动后,就会通过自身所具有的双重控制机制发生作用,从而对进口产品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出口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
绿色壁垒,大多都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树立的。但是为了全球社会的持续发展,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法规制度以约束、惩治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必要而迫切的。我国企业要冲破绿色壁垒,首先必须顺应这股绿色潮流。必须充分认识到,低环境标准国家的资源会加速退化,环境污染加剧,并最终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而高环境标准国家将会从善待环境的技术和产品中获利,从而在环境保护产业领域占据优势地位,在国际贸易中更具竞争力。因此,我们应该全面客观地认识绿色贸易壁垒的性质,既要认识绿色贸易规范条件的积极意义,又要分清某些国家寄寓于其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在保护自身正当权益的同时,使我国的发展顺应历史潮流。
环保产业的发展,必然会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能力,为其产品冲破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提供硬件上的支持。此外,环保产业具有较强的关联效应,在自我发展的同时能够带动、引导许多前向、后向相关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我们应根据绿色壁垒的发展趋势,加快制定和完善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促使对外贸易的环境管理与国际环保法规和惯例接轨;强化环保执法,对外贸活动中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格惩处;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另外,必须加强对各国环保法规、环境标志制度的研究和信息搜集,尽快建立外贸环境技术标准的信息系统,为出口企业和外贸部门提供及时、充分的信息咨询,促使企业按照环保标准组织生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主要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认证、绿色标志认证等。在中小企业中扩大关于绿色产品、绿色营销、清洁生产、环境标志等概念的宣传,鼓励企业自觉向ISO14000和国际相关产品环境标志的认证要求靠拢,并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信息上的必要支持。建议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重视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ISO14000认证和绿色标志认证是本国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只有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才是合格产品,才可能具有国际竞争力;三是加强宣传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制度。向企业发布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在认证程序上指导和帮助企业,不收费或低收费。
①积极参与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中环境条款的谈判。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在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多边协定环境条款的谈判中,发达国家往往提出过高的环境标准和环保措施,发展中国家则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因此,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我国应与发展中国家团结起来,积极参与谈判,拒绝接受超越自身承受力的环境条款。
②以国际规范为依据反对进口国的绿色贸易壁垒。对于进口国以环保为借口单方面设置的绿色壁垒,或进口国将其国内环保法规实施到境外,或进口国以隐蔽形式做出的各种贸易歧视,我国要通过外交途径与进口国谈判,或向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DSB)提出起诉。
③注重“环境外交”策略的运用。外交策略得当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1997年4月,国家商检局邀请欧盟兽医代表团对我国进行考察,确认我国具备了向其出口鲜猪肉、鲜牛肉及肉制品的条件,使得欧盟对从我国进口的鲜猪肉、鲜牛肉解禁。
1995年我国主要的外贸出口市场是香港、日本、美国、欧盟、东盟、台湾、韩国等,对他们的出口份额占我国外贸出口总额的4/5。这表明我国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多数都是世界贸易组织与环境委员会的成员,环保行动起步早,成效大,公众环保意识强,环保技术位居世界前列,目前从环保立法进入环保执法阶段。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凭借自身在环保方面的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极力要求将贸易与环境两者挂钩,并制定对发展中国家过于苛刻的统一环境标准,这将使得我国产品出口市场范围面临缩小的可能。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快机电产品出口是今后我国扩大对外贸易,跻身世界贸易强国之列的必然选择和重要依托。但面临的困难之一就是发达国家制定的产品进口标准,例如防污标准、噪声标准、电磁辐射标准等,为我国机电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增加了难度。另外,乌拉圭回合谈判最后签署的文件不仅包含工业品贸易,而且还包括农产品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问题。如果发达国家在新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中肆意推进环境壁垒,以保护本国市场为目的而提高产品的环境标准,对于实现我国加快出口的战略目标将产生影响,产品出口增长速度势必减缓。
环境壁垒的制定实施必然会涉及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过程中去,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因此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制造商为了达到进口国的环境标准,不得不增加有关环境保护的检验、测试、认证和签订等手续并产生相关费用。产品的外观装潢、出口标签和商品广告也将作大幅度调整。因此,出口产品各种中间费用及附加费用的增多,将使我国目前出口产品日益上涨的生产成本进一步提高。作为出口产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将因此受到影响。
近年来,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名,经常采取单方面的贸易措施,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由此引发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日益增多。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两大区域性经济组织成员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它们的环保水平和环保标准大致接近,个别成员存在的差距也在趋于协调一致。因此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区域自由贸易的形式,以低于区域环境标准为由将来自于区域以外的产品,包括中国产品排斥在巨大的区域市场之外。
近年来,我国纺织品出口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绿色壁垒。严重影响了我国纺织品的出口贸易。因此 如何打破绿色壁垒,已成为我国纺织品出口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 ”绿色壁垒”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角度而言。其内容可从商品的生产、加工方法、包装材料、销售方式 消费方式以及商品废弃后的处理等诸多方面加以限制。在纺织业对外出口贸易中。当前绿色壁垒主要表现为生态纺织品认证标准、绿色标志和绿色法规。
1.生态纺织品认证标准。(1)生态纺织品国际认证(Oeko,tex standard 100)。Oeko-tex standard 100是国际纺织环保协会制定的,目前已成为鉴定生态纺织品的重要国际标准,该标准主要是对纺织品和服装的有害物质限量进行检测。Oeko-tex standard 100每年修改一次。检测和禁用的纺织化学品不断增加。国际市场上对纺织品和纺织化学品设置”绿色壁垒 的速度在加快。(2)生态纺织品美国认证(USCC)。USCC是美国质量协会与美国相关实验室联合组成的咨询机构。它按照美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纺织品进行检测认证 以获得美国专业实验室的检测报告和美国官方机构的认可。USCC的检测与Oeko—tex standard100认证都属于对产品的检测,规定纺织品及成衣中已知有害物质的限量,如果符合标准则视为通过。不同的是,前者只有检测报告 没有授权标签,而后者有证书和标签供使用。目前,我国出口到美国的纺织品、服装都必须经过相关的品质认证及美国的严格检测,才能顺利通关。
2.绿色标志。目前。全球已有4O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绿色标志制度,如德国的“蓝色天使”、加拿大的“环境选择 、日本的”生态标志”等,涉及的产品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其中也涉及到了纺织产品。
3.绿色法规。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保护环境和国民的健康、安全为由,对纺织品和服装作了许多规定。以欧盟为例。2004年1月21日欧盟通过WTO秘书处发出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REACH)法规议案的通报,REACH法规议案是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和许可机制的法规。它将取代现有40多项有关化学品的指令和法规。
二、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业贸易的影响
绿色壁垒实质上是一种新的非关税壁垒形式。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看,发达国家制定的种种环保标准和相应的限制措施。无疑是一道道难以逾越的绿色屏障。总体而言,绿色壁垒对我国纺织业贸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国际市场进入门槛增高
我国的纺织品出口长期以来一直集中在中国香港、日本、美国和欧盟等四大市场,这些均是目前绿色壁垒较为严重的地区,它们对环境和安全日益重视,绿色贸易壁垒体系越来越健全 标准越来越严格。这些国家和地区环保立法开展较早,标准法规体系比较健全,现正从立法阶段进入执法阶段。如果绿色壁垒在上述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张并通过世贸组织将其与贸易挂钩,那么我国的出13市场将会面临十分不利的局面。事实染料的纺织品进口后。1995年湖北省某企业出口一批偶氮染料的服装到德国,产品被销毁,造成近30万美元的损失;1998年上海一家针织品进出口公司也因类似的原因而遭到外销额减少500万美元的损失。
2.出口成本增加,竞争力被削弱
绿色壁垒的实施必然会影响到产品从生产到销售乃至报废处理的各个环节。
它要求将环境科学、生态科学的原理运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等过程中,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无公害无污染的环境管理体系。发达国家对进口纺织品的检测手段不断改进,检测仪器设备日趋复杂化、智能化,加上国内检验检疫部门缺乏测试评价的方法、标准样品和技术,不得不进口大量的检测检验设备。国外的一些进13商不认可中国的检测机构,而由其指定外国认证机构认证,而外国认证机构的认证和检测费非常昂贵。如我国厦门丝绸进出口公司为了满足德国的检验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不得不将样品送到德国一家认可的代理检测机构检验,检验费用很高,加大了产品的成本。由于出口成本的增加,我国纺织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将被削弱。
三、我国纺织业应对绿色壁垒的对策
我国加入WTO以后,纺织业面临着很大的机遇 但我国纺织业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配额的逐步减少 绿色壁垒这一非关税壁垒必将成为发达国家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设置的主要贸易障碍。面对绿色壁垒,我们应认真分析,采取积极的态度去迎接全球绿色化的挑战,以提升我国纺织业的长期稳定的国际竞争力。
1.加强生态纺织品标准的建设
随着国际间贸易的扩大和发展,标准化已成为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依靠先进标准进行商业竞争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新动向,标准是质量的前提,从关注标准高度出发提高产品竞争力,是中国企业及标准制定部门的当务之急。
为了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从2001年开始,国家标准委开展了对我国大宗出口产品标准情况的调研。
1997年5月, 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成立,统一部署实施ISO 14000系列标准的工作 1998年发布了GB/T 17592、GB/T 17593、GB/T 2912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重金属及甲醛的检测标准;2000年6月,颁布了《生态纺织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2001年8月颁布了GB 18401《纺织品甲醛含量限定》。生态纺织品既代表了全球消费和生产的新潮流,又可以成为发达国家利用绿色壁垒限制进口的手段。随着我国入世,绿色壁垒在纺织品服装贸易中的地位日渐突出。因此,生态纺织品将是应对绿色壁垒、扩大国际市场份额的最佳途径之一,将成为纺织行业内新的经济增长点。
绿色壁垒是发达国家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而制定的,提高我国纺织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更新技术创新 是打破绿色壁垒的根本出路。同时,也要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力度,把技术设备的更新和企业信息化结合起来。我国纺织业要适当抛弃一些传统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产品,并以科技创新来推动绿色产品开发,把绿色产品作为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主攻方向。在此基础上,我国纺织业应把绿色环保型产品如绿色纺织品、生态服装等作为出口的新的增长点,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重塑企业形象,用绿色产品打破绿色壁垒,争取较大的市场份额。
3.积极推行国际标准和产品认证,取得通往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产品采用国际质量标准是突破绿色贸易壁垒的一种有效手段。从事外贸产品生产的企业应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提高企业自身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认真收集和研究各国和国际组织的技术法规、标准、检验与认证制度 把与本企业出口商品相关的内容加以吸收,并制定到自己的产品标准中去,按标准组织生产 这样才能使自己的产品具有突破对方绿色贸易壁垒的能力。随着我国人世以及国际市场的对环境标准的要求日益提高,我国的外贸企业应大力宣传和实现ISO14000系列环境标准,加强环境管理和自身的环境建设,采用先进的国际环保标准,规范绿色贸易,打破发达国家设置的 绿色贸易壁垒” ,使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采用质量认证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已成为世界趋势,各国都力求使本国的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向国际标准靠拢并获得国际上的普遍承认 以打破绿色贸易壁垒。我国企业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的认证工作,以带动产品质量的提高,从而跨越贸易壁垒。
4.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环保公约、国际贸易协议 保护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免遭发达国家歧视的保障条款,与发达国家进行磋商、谈判,争取应该享有的权利。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国际性条约制定、修改谈判中,共同坚持发展中国家的合法合理的要求,阻止发达国家的一切滥用环境贸易协议条款乱设绿色贸易壁垒,进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企图,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