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包装(Green Package)
目录 |
绿色包装发源于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到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随即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个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的绿色浪潮。
“绿色包装”(Green Package)有人称其为“环境之友包装”(Environmental Friendly Package)或生态包装(Eological Package)。绿色包装应是: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能循环复用和再生利用,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包装。也就是说包装产品从原材料选择、产品制造、使用、回收和废弃的整个过程均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它包括了节省资源、能源、减量、避免废弃物产生,易回收复用,再循环利用,可焚烧或降解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内容。绿色包装的内容随着科技的进步,包装的发展还将有新的内涵。
绿色包装一般应具有五个方面的内涵:
1)实行包装减量化(Reduce)。包装在满足保护、方便、销售等功能的条件下,应是用量最少。
2)包装应易于重复利用(Reuse),或易于回收再生(Recycle)。通过生产再生制品、焚烧利用热能、堆肥化改善土壤等措施,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3)包装废弃物可以降解腐化(Degradable)。其最终不形成永久垃圾,进而达到改良土壤的目的。Reduce、Reuse、Recycle和Degradable即当今世界公认的发展绿色包装的3R1D原则。
4)包装材料对人体和生物应无毒无害。包装材料中不应含有有毒性的元素、病菌、重金属;或这些含有量应控制在有关标准以下。
5)包装制品从原材料采集、材料加工、制造产品、产品使用、废弃物回收再生,直到其最终处理的生命全过程均不应对人体及环境造成公害。
绿色包装分为A级和AA级。
1)A级绿色包装是指废弃物能够循环复用、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含有毒物质在规定限量范围内的适度包装。
2)AA级绿色包装是指废弃物能够循环复用、再生利用或降解腐化,且在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对人体及环境不造成公害,含有毒物质在规定限量范围内的适度包装。
上述分级主要是考虑首先要解决包装使用后的废弃物问题,这是当前世界各国保护环境关注过程中的污染,这是一个过去、现在、将来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生命周期分析法(LCA)固然是全面评价包装环境性能的方法,也是比较包装材料环境性能优劣的方法,但在解决问题时应有轻重先后之分。
绿色包装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损害。包装材料中有些本身包含的化学成分有可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如以前使用的泡沫陕餐盒蒸发的乙烯等成分严重超标,长期置于环境中将对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形成一道白色污染带。采用绿色包装,对包装材料进行严格的把关,可以避免废弃物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另外,采用绿色包装可对包装材料进行重复利用,有利于增加相对资源,缓解资源紧张的现状。因此,绿色包装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绿色包装总趋势是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使使用周期总成本逐步最小化。
绿色包装的途径主要有:促进生产部门采用尽量简化的以及由可降解材料制成的包装;在流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实现包装的合理化与现代化。
(1)包装模数化。确定包装基础尺寸的标准,即包装模数化。包装模数标准确定以后,各种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便需要按模数规定的尺寸包装。模数化包装利于小包装的集合,利用集装箱及托盘装箱、装盘。包装模数如能和仓库设施、运输设施尺寸模数统一化,也利于运输和保管,从而实现物流系统的合理化。
(2)包装的大型化和集装化。有利于物流系统在装卸、搬迁、保管、运输等过程的机械化,加快这些环节的作业速度,有利于减少单位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和包装费用,有利于保护货体。如采用集装箱、集装袋、托盘等集装方式。
(3)包装多次、反复使用和废弃包装的处理。采用通用包装,不用专门安排回返使用;采用周转包装,可多次反复使用,如饮料、啤酒瓶等;梯级利用,一次使用后的包装物,用毕转作他用或简单处理后转作他用;对废弃包装物经再生处理,转化为其他用途或制作新材料。
(4)开发新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器具。发展趋势是,包装物的高功能化,用较少的材料实现多种包装功能。
1975年,世界第一个绿色包装的“绿色”标识在德国问世。世界第一个绿色包装的“绿点”标识是由绿色箭头和白色箭头组成的圆形图案,上方文字由德文DERGRNEPONKT组成,意为“绿点”。
绿点的双色箭头表示产品或包装是绿色的,可以回收使用,符合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要求。1977年,德国政府又推出“蓝天使”绿色环保标识,授予具有绿色环保特性的产品,包括包装。“蓝天使”标识由内环和外环构成,内环是由联合国的桂冠组成的蓝色花环,中间是蓝色小天使双臂拥抱地球状图案,表示人们拥抱地球之意。外环上方为德文循环标识,外环下方则为德国产品类别的名字。
德国使用“环境标志”后,许多国家也先后开始实行产品包装的环境标志。如加拿大的“枫叶标志”,日本的“爱护地球”,美国的“自然友好”和证书制度,中国的“环境标志”、欧共体的“欧洲之花”,丹麦、芬兰、瑞典、挪威等北欧诸国的“白天鹅”,新加坡的“绿色标识”,新西兰的“环境选择”,葡萄牙的“生态产品”等。
1993年6月国际标准化组织成立了“环境管理技术委员会”(TC207),制订了像质量管理那样的一套环境管理标准。迄今为止,TC207委员会己制定了一些标准(例ISO14000)并颁发实施。美国的企业界、包装界纷纷实施ISO14000标准,并制定了相关的“环境报告卡片”,对包装进行寿命周期评定,完善包装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日本1994年10月成立了环境审核认证组织。欧共体1993年3月提出了《欧洲环境管理与环境审核》,并于1995年4月开始实施。我国一些企业也开始了实施ISO14000系列标准,但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1981年,丹麦政府鉴于饮料容器空瓶的增多带来不良影响,首先推出了《包装容器回收利用法》。由于这一法律的实施影响了欧共体内部各国货物自由流动协议,影响了成员国的利益。于是一场“丹麦瓶”的官司打到了欧洲法庭。1988年,欧洲法庭判丹麦获胜。欧共体为缓解争端,1990年6月召开都柏林会议,提出“充分保护环境”的思想,制定了《废弃物运输法》,规定包装废弃物不得运往他国,各国应对废弃物承担责任。
1994年12月,欧共体发布《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都柏林宣言》之后,西欧各国先后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与欧洲相呼应,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菲律宾、巴西等国家和地区也制定了包装法律法规。
我国自1979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4部专项法和8部资源法,30多项环保法规明文规定了包装废弃物的管理条款。1984年,国家设立了环境并开始实施环保标识制度。1998年,各省绿色包装协会成立。
绿色包装的主要手段:
1)从用材方面入手的可采用主要手段有:使用可降解塑料、纸制品包装、玻璃和竹包装等手段。
2)从可重复使用、再生、可食、可降解方面入手。
1) 积极开发绿色包装材料。
2) 在环境标志方面向国际靠拢。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规定对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任何国家都可以拒绝进口,从而使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被排除在国际贸易之外。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产品种类较少,远不能满足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只有顺应这一国际潮流,采用积极有效的手段迎头赶上,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我国的外贸利益。在典型引路的同时,普及这项标准体系。此外还应及早研究国际环境标准,可以通过行政立法程序将该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与该国际标准有关的国内配套法规亦应尽早制定。
3) 包装设计方面要突出环保内涵。
设计者必须调查国际市场对环保包装的具体要求,例如出口国有关环保包装的法规,消费者环保消费观念的深度、绿色组织活动、环保包装发展趋势等,以便在包装设计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另外在包装设计中还应考虑突出环保营销的标志,这种标志不同于环境标志,可由制造商、供应商或批发商自行设计,用以表示某种商品上有特定的环境品质以取得消费者的好感,达到扩大营销的目的。
4)加大对包装物回收利用技术研究的鼓励与支持。
在英国,某化学公司发明了一种新型的生物降解件塑料。这种塑料不仅具有以往一些塑料的耐久、稳定及防水等性质.而且像自然界里许多有机物一样能迅速有效地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美国,某化学公司制成了一种新型塑料----乳酸聚合物,在美国,某化学公司制成了一种新型塑料---乳酸聚合物,它们是由可再生资源如干酪乳清和玉米制成的,在水分、空气和菌类的共存条件下,这种塑料半年左右就可降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因而.它最适用于快餐业和食品工业和餐具与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