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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资源是指所有以数字形式把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存储在光、磁等非纸介质的载体中,通过网络通信、计算机或终端再现出来的资源。
按照数字信息资源比较集中的分布地点,可将数字信息资源分为网络信息资源、图书馆数字信息资源、档案馆数字信息资源三部分。其中,图书馆和档案馆的数字信息资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原有资料文献的数字化,即纸质型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另一方面是直接形成数字形式的信息资源。特点有:
1、数字信息资源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数据库是数字信息资源产生的最早的形式。按照所含信息的内容,数据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网络信息资源是指以数字化形式记录的,以多媒体形式表达的,分布式存储在因特网不同主机上的,并通过计算机网络通讯方式进行传递的信息资源的集合,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在因特网上可查找、利用到的信息资源。
2、数字信息资源主要有以下优点:
①数字信息资源以磁性材料或光学材料为存储介质,存储信息密度高,容量大,且可以无损耗地被重复利用。
②数字信息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记录手段,以机读数据的形式存在,可在计算机内高速处理,可借助通信网络进行远距离传播。 ③数字信息资源内容丰富,可以是文字、图表等静态信息,也可以是集图、文、声、像于一体的动态多媒体信息,且各种类型的数据又可借助计算机实现任意的组合编辑。
④数字信息资源具有通用性、开放性和标准化的数据结构,在信息网络环境下,被每一个用户所使用,是一种具有共享性的信息资源。
⑤数字信息资源具有高度的整合性。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可以实现跨时空、跨行业的传播。
根据相关的研究成果,数字信息资源长期保存的成本主要来自5个方面:
① 数字仓储和数字记录长期保存功能成本,包括物理空间、数字仓储和保存系统的软硬件投入;
② 人力资源成本;
③保存方法和软件改进成本;
④ 保存过程中的成本,包括资源整合、服务整合、确保资源可获取性、使用仿真技术等。
⑤ 公共服务、数字资源更新的时间间隔、资源选择、技术监控等可变成本
信息资源管理的宏观调控体制是指与信息资源的采集、存储、传播、利用及其支撑技术相关的管理体系和制度,是从战略高度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的一整套调控方法。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政策法规等手段对本国的数字信息资源进行运用和组合,营造良好的信息资源有效配置的外部环境,从整体上促进我国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
国家的重视和资金的投入是数字信息资源得以顺利进行有力保障,财务投入不足网络资源建设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这是发展现代信息传播事业及加强图书馆自动化、网络化建设的根本保证。我国图书情报部门大多处于经费紧缺窘境,财力投入不足。数字化建设所需经费就更没有保障了。有些地方由于政府缺乏资金,数字信息资源建设进展缓慢,因此可以实行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主体多元化的策略,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社会和企业资金参与建设。
为了加快我国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了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即“统筹规划,国家领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该准则同样是指导我国数字信息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在此指导下,要加强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使各种信息得以迅速、准确地得到处理和传递,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得到充分利用。为此,国家应加大计算机网络、电信等部门的建设,应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公共事业来抓,让网络走进千家万户,使更多的人享受网络带来的益处,使数字信息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整合信息资源,尽量避免重复建设,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规划部门,以法律的形式确保其地位和措施的有效执行。我国迄今没有建立一个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国网络信息开发的机构,这是我国网上信息低水平重复开发的根本原因。应借鉴美国的管理模式, 美国联邦政府数百个机构都具有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的职能,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美国政府专门设置了行政管理和预算局(OMB)。该局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审批各联邦政府机构提出的各种项目。在数字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上,中国数字图书馆发展战略组不仅正在积极筹建中国“国家数据中心”,而且提出了在语言、文化相近的区域、国家之间建立大型的数字图书馆合作测试基地即“数字图书馆区域合作中心”的建议。在他们的积极推进下,各地的信息中心相继筹建。我国应及时建立一个类似于美国的OMB的机构,规划全国各类信息的开发、布局, 在内容和功能上明确分工、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上统一同时成为信息市场运作的行政监管机构,规范整个信息市场的行为。
信息政策和法规是对信息系统运行机制进行调节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和法律规范,是指导信息事业发展的策略和原则,也是是政府机构和信息开发部门行为的准则。加强信息政策建设,首先,要明确制定信息政策的目标,在制定每一项信息政策时,都要看其是否反映了当时信息网络化环境和多层次、多角度的政策需求实际,是否有利于总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是否符合国家在特定时期内的发展战略,是否体现了信息化建设的模式、目标、任务、步骤和重点。其次,要注意完善政策体系,包括信息技术、信息人才、信息投资在内的信息资源政策;包括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等方面的信息产业政策;包括信息市场、交易规则、商品定价、信息中介的组织规范等信息市场政策。再次,要加强信息立法工作,信息法律并不是一个专门的法律体系,而是一个综合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中不仅包括有关信息资源建设组织与开发的法律规范,也涉及到信息传输中的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同样又涉及到用户利用网络信息资源中的信息所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规范问题。根据网络经济下信息产业发展的特点,修改和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借助于信息立法来保证信息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信息市场能够公平竞争和有效运行。还应不断完善信息政策的反馈系统,及时掌握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发生效果,使信息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在现实、科学、平衡、有效的基础上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实现帕累托最佳效益的数字信息资源配置是在价格、市场的作用下形成的。在信息开发中,如果由政府出面投资,由于经济效益不是首要因素,决策容易受技术和其他因素的驱动,效率往往不高。而由公司投资则在决策时会比较谨慎,对实际操作过程和预期收益会进行认真考虑,保证投资项目发挥很好效益,否则将面临生存危机,这就要求它的生产者、使用者和经营者具有很强的信息意识,同时引进竞争机制,培育高效的信息市场,加快数字信息资源的收集、开发、整理,激活信息资源生产者的潜力,根据市场需求和投入产出确定开发内容和形式,通过竞争实现最大限度地对数字信息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优化配置。这也需要国家运用宏观调控进行干预,提供宽松的投资环境,也要利用政策法规对其进行约束,使数字信息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用,发挥最佳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