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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总概算

  	      	      	    	    	      	    

目录

什么是建设项目总概算[1]

  建设项目总概算是确定建设项目的全部建设费用的总文件,它包括该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费用。它由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经营性铺底流动资金组成,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表格编制。

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组成[2]

  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工程费用、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和财务费用四部分组成它是由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其他费用、预备费用和财务费用概算汇总而成的。

  1.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备品备件)。具体项目及内容如下:

  (1)主要生产项目综合概算

  主要生产项目的内容根据不同企业的性质和设计要求排列,如钢铁企业的高炉车间、炼钢车间、轧钢车间等。

  (2)辅助生产及服务用的项目综合概算

  辅助生产及服务用的项目一般包括:

  ①辅助生产的工程,如机修车间、金工车间、模具车间等;

  ②仓库工程,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险品仓库等;

  ③服务用的工程,如办公楼、食堂、消防车库、门卫室等。

  (3)动力系统项目综合概算

  动力系统项目一般包括:厂区内变电所、锅炉房、空气压缩机站、煤气发生站、输配电线路、厂区室外照明和室外各种工业管道等项目。

  (4)运输系统项目综合概算

  运输系统项目一般包括:

  ①铁路专用线工程:铁道铺设、机车库、扳道房、机车及车皮等;

  ②轻便铁道工程:铁道铺设、机车库、机车、车皮及手推车等;

  ③公路运输工程:公路、汽车库、汽油库及汽车

  ④架空索道工程。

  (5)通讯系统项目综合概算

  通讯系统项目一般包括:电话、电视、广播等设备、线路及建筑等项目。

  (6)室外给水、排水、供热、煤气及其附属构筑物工程综合概算\

  室外给水、排水、供热、煤气及其附属构筑物工程项目一般包括:

  ①室外给水工程:生产用给水、生活用给水、消防用给水、水泵房、加压泵站、水塔、水池等;

  ②室外排水工程: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等下水道,沉淀池,排水泵房;

  ③热力管网工程:采暖用锅炉房、热力管网等。

  (7)厂区整理及美化设施项目综合概算

  厂区整理及美化设施一般包括:厂区围墙、大门、绿化、道路、建筑小品等。

  (8)生活福利区项目综合概算

  生活福利区项目一般包括:宿舍、住宅、图书馆、浴室、商店、银行、邮局、旅馆、影剧院及其室外水、电、暖、煤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项目。

  (9)特殊工程项目综合概算

  特殊工程项目指与在建的主要工程项目无直接关系的工程,如独立的防空设施、防毒设施、三废处理工程等。

  (10)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等费用。它不包括备品备件的购置费。该项费用可以单列,如已随同有关项目列入设备费内的,则不得重复计算。

  2.第二部分——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工程建设投资中支付,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即第一部分费用)以外的费用。具体项目内容及编制办法(根据国家规定)如下:

  (1)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为获得土地使用权而花费的所有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①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应支付的费用。其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耕地占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征地动迁费,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编制方法:根据有权单位批准的计划用地,临时用地面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颁发的各项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税费标准计算。

  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应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从立项、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所需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建设单位开办费

  建设单位开办费,是指新建项目为保证项目筹建和建设工作正常进行所需的办公设备、生活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的购置费用。

  ②建设单位经费

  建设单位经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生产工人招募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工程咨询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竣工交付使用清理及竣工验收费、后评价等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编制方法是以“单项工程费用”总和为基础,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分别制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率计算,或以管理费用金额总数表示。对于改、扩建项目应适当降低费率。

  (3)勘察设计费

  勘察设计费,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设计文件等所需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工程咨询、评价以及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勘察、设计、研究试验等所需的费用。

  ②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所需的费用。

  ③在规定范围内由建设单位自行完成的勘察、设计所需的费用。

  勘察设计费的编制方法是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4)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以及设计规定在施丁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验证所需的费用,包括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研究试验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实验设备及仪器使用费,支付的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研究试验费的编制方法是按照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5)联合试运转费

  联合试运转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转所发生的费用支出超出试运转收入的亏损部分。其内容包括:

  ①试运转支出:试运转所需的原料、燃料、油料和动力的消耗费用,机械使用费,低值易耗品及其他物品的费用和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运转人员的工资等。

  ②试运转收入:试运转产品销售和其他收入

  ③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费用开支的单台设备调试费用和试车费用。

  联合试运转费的编制方法一般是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性质和规模,以单项工程中工艺设备购置费的百分比计算。

  (6)生产准备费

  生产准备费,是指新建企业或新增生产能力企业,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的生产准备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生产职工培训费,包括自行培训、委托其他单位培训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学习资料费、实习费和劳动保护费等。

  ②生产单位提前进厂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及熟悉工艺流程、机器性能等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和劳动保护费等。

  生产准备费的编制方法是根据初步设计规定的培训人员数、培训方法、时间和职工培训费定额计算。有的工程不发生提前进厂费的,不得包括此内容。

  (7)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是指为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初期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所必须购置的办公和生活家具、用具的费用。其范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文娱室、食堂、浴室、理发室、单身宿舍和设计规定必须建设的托儿所、卫生所、招待所、中小学校等的家具用具。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控制购置范围。

  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的编制方法是按照设计定员和办公生活用具综合费用定额和中学、小学、招待所、托儿所、卫生所6项费用定额计算,包干使用。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办公和生活用具购置费应低于新建项目的费用。

  (8)市政基础设施贴费

  市政基础设施贴费是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临时对策。其内容包括:

  ①供电贴费

  供电贴费,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应交付的供电工程贴费、施工临时用电贴费。

  供电工程贴费,是用户申请用电时,应承担的由供电部门统一规划并负责建设110kV以下各级电压网供电工程建设、扩充、改建等费用总称。

  施工临时用电贴费,是凡临时用电设施在6个月内拆除者,贴费退还;拆除时间为6—12个月者,退还75%;12—24个月者,退还一半;24—36个月者,退还25%;超过36个月者,贴费不退。

  供电贴费的编制方法是按国家计委、水电部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计算。

  ②自来水、煤气增容费

  自来水、煤气增容费,是指由于用户增加用水、用气量而相应增加自来水、煤气生产服务供应能力所需的建设资金,包括自来水、煤气公司统一规划并建设的生产厂、水库、储气柜以及输配管网等有关工程的建设投资。

  自来水、煤气增容费的编制方法是凡非住宅建设单位新申请安装及老用户申请增加用水、用气量,经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核定,以最高日用量为依据,一次性缴纳自来水、煤气增容费。增容费标准按不同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以每立方米金额计算。

  ③污水、废水排放增容费

  污水、废水排放增容费,是指工业污水、废水或生活污水排放单位,申请排放城市下水道管网,按规定应缴纳的废污水排放增容费。

  其编制方法是按设计一天排放总量乘以每吨排放费,一次性计算。

  ④住宅建设配套费

  住宅建设配套费,是指市区和郊县城镇的住宅建设(包括家属宿舍和单身宿舍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加层等)应缴纳的住宅建设配套费。

  住宅建设配套费一部分用于住宅建设配套的城市道路、雨污水系统、供电、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电话通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街坊内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费用仍由建设单位承担);另一部分在市区用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房管所、粮管所、中小学、幼托、环卫设施、独立公园的征地和里委会、管养段、儿童乐园、邮政、储蓄服务所以及街坊级商业网点等公建设施项目的建设;在郊县城镇根据住宅区的规模和新增人口,按千人指标配建急需的公建设施。

  其编制方法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应缴纳的费用一次计算。

  ⑤电话初装费

  电话初装费,是指项目用户申请电话,经市电话局同意后须缴纳的电话初装费。

  其收费标准由市电话局规定。

  (9)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的内容包括:

  ①为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派出人员到国外培训、进行设计联络、设备材料检验、培训等所需的差旅费、生活费和服装费等。

  ②外国工程技术人员来华差旅费、生活费和接待费。

  ③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专利和专用技术费、延期或分期付款利息。

  ④引进设备检验和商检费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的编制方法是按照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10)施工机构迁移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是指施工机构根据建设任务需要,经有关部门决定,成建制地(指公司或公司所属工程处、工区),由原驻地迁移到另一地区所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它不是应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的、在规定距离范围内调动施工力量以及内部平衡施工力量所发生的迁移费用,也不是因中标而引起施工机构自行迁移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职工及随同家属的差旅费、调迁期间的工资和施工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和周转材料的搬运费。

  (11)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期间建设单位所需的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摊销费用或租赁费用。其内容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的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12)工程建设监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是指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在设计、施工、保修阶段实施监理时,按规定应支付的工程建设监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的编制方法是: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编制。具体计算方法有两种:按所监理工程概(预)算的百分比计算或按参与监理工作年度平均数乘以万元/人·年计算。

  (13)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部分所需的费用。

  工程保险分建筑工程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险和进口货物的运输险三种。工程保险费的编制方法是按保险公司收费标准计算。

  3.第三部分费用——预备费用

  预备费用又称不可预见费用,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各种费用,包括

  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内容包括:

  ①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②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费用应适当降低。

  ③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开挖和修复的费用。

  基本预备费的编制方法是以工程费用和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乘以一定的基本预备费率计算。

  (2)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是指预防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由于价格等因素的变化,引起工程造价的上升而准备的费用。其内容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差价,随之引起的间接费利润税金和其他费用的调整以及利率汇率的调整等。

  涨价预备费的编制方法参见相关字节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中的涨价预备费估算。

  4.第四部分费用——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为筹措资金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汇兑损益

  财务费用主要是建设期的借款利息,编制方法参见相关字节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中的建设期投资借款利息估算。

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2]

  总概算是确定某一建设项目从筹建开始到建成全部建设费用的总文件,它是以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其他费用概算为基础,考虑各种动态变化因素汇总编制而成的。总概算一般包括编制说明和总概算表两个部分。

  1.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说明建设项目规模、范围、生产品种、产量、公用工程及厂外工程的主要情况。

  (2)编制依据。说明设计文件依据、定额依据、价格依据及费用指标依据。

  (3)编制方法。对使用各项依据进行编制的具体方法加以说明。

  (4)投资分析。主要分析各项投资比例以及同类似工程比较,分析投资高低原因,说明该设计的经济合理性。

  (5)主要设备和材料数量。

  (6)其他有关问题。

  2.总概算表

  总概算表是根据建设项目内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及其他费用概算,考虑各种动态变化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的。

  总概算表各栏填写:

  (1)按总体设计项目组成表,依次填人工程和费用名称栏,并将各单项工程概算及其他费用概算按其费用性质分别填人有关栏内。

  (2)按栏分别汇总,依次求出各工程和费用的小计、合计、总计和投资比例。

  (3)计算技术经济指标。总概算表内的技术经济指标是根据单项工程综合概算上所列的技术经济指标填入的。至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应选择建设项目中最有代表性和最能说明投资效果的指标填列。如工业建设工程根据年产量每吨多少元投资填列,民用建设工程中住宅根据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多少元填列,医院根据每个床位多少元填列。

  (4)总概算表末尾还应列出“回收金额”项目。回收金额是在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完毕所获的各种收入,如拆除房屋建筑物、旧机器设备的回收价值、试车的产品收入、建设过程中得到的副产品等。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1. 魏群主编.钢结构工程造价员必读.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11.
  2. 2.0 2.1 杨爱华主编.建筑工程造价手册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第一卷).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