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经批准单独设置管理机构的建设单位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必须按照财政部2002年9月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规定。[1]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和工资性津贴、工资附加费、劳动保险基金、差旅交通费、办公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生产工人招募费、合同契约证费、工程招标费、工程质量监督费、临时设施费、竣工清理费等。
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办法。应按建设项目规模,建设周期和建设单位定员标准、合理确定人均开支额,以费用金额计算;也可以按不同投资规定,分别制定不同的管理费率,以投资额为基数计算;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应按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