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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费指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勘察设计费的计算是:
①工程勘察费、初步设计费(基础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详细设计费);
②设计模型制作费。
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帐户下设置“勘察设计费”明细帐户进行核算。在基本建设概预算中,勘察设计费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
中国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费,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力量进行勘察设计的费用,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列入基建投资(1979年以前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国营建设单位委托独立勘察设计机构进行勘察设计的费用,1955年以前列入基建投资,1956年1月1日起,到1979年以前是从勘察设计单位的事业费中开支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79]33号文件批转《关于改进当前基本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勘察设计单位“要逐步实行企业化,收取设计费。”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以[19793建发设字315号和[1979]财基字第200号文件发布《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取费试点的通知》,指出:勘察设计费“应列入基本建设项目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投资内”。在197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基建会计制度中,规定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勘察设计机构进行勘察设计发生的勘察设计费在“其他基建投资”中核算;1983年和1986年两次颁发的《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均规定在“待摊投资”账户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