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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双轨制是指在中国的货币金融市场中,存在受管制的贷款利率和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化利率两种利率体系。
一轨以国家银行为主,它们在市场上有一定垄断性,分支机构布满全国,又是清算银行,能吸收大量低息活期存款和无息结算存款,所以它们比较规范地执行官方利率;另一轨是众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城乡信用社,它们在具体业务上用一些隐蔽方式抬高存贷款利率,也具有一定客户和市场。同时,国家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做法也不少。我们可以把利率双轨制定义为官方利率与黑市利率并存。
要弄清楚利率双轨制的形成,以及利率双轨制与民间金融困境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对民间金融的形成机制和发展过程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民间金融的产生主要源自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过去30余年,民营经济得到了很大发展,随之增长的是民营经济对资金的需要。
早期的民营经济,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家族和企业内部。在民营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这种融资模式是相对稳定的。但是,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融资模式就难以满足民营经济的资金需要了。
民营经济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从传统的融资模式转向现代金融市场,以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但现实的情况是,民营经济很难从正规金融市场中获得资金。
从金融市场的自身规律而言,民营经济的规模相对较小、内部管理很不成熟,无论是从风险控制来说,还是从降低交易成本而言,银行都更愿意贷款给国有企业而非民营企业。事实上,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中小企业借贷难才成为了金融界的难题,即银行总是将资金贷给有资金实力的企业,而不是贷给需要资金的企业 。
从制度层面来考虑,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主要由国有资本所垄断,金融资源自然会倾向于国有经济。由此,当民营经济转向金融市场谋取资金支持时,他们发现,在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相等规模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最终获得金融资源的是国有企业;在民营经济内部,规模不等的民营企业,最终获得金融资源的是规模大的民营企业。大部分民营经济因此而难以在正规金融市场获得资金。只有当国有经济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剩下的金融资源才有可能流向民营经济。并且,这只是可能而已。
基于比较优势的缺乏,至少存在两种情况,民营经济是不可能在正规金融市场上获得金融资源的:
其一,当货币政策紧缩时,货币供给减少,国有经济对金融资源的需求可能都得不到满足,以致没有可以配置给民营经济的金融资源;
其二,当利率提高或者民营经济的发展受到冲击时,由于贷款利率是浮动的,因此信贷市场很有可能存在逆向选择,即一部分没有偿债能力的民营企业把利率推高,从而把真正有偿债能力的民营企业排挤出信贷市场。银行为了避免逆向选择风险,会采取信贷配给,即使有多余的金融资源也不会配给民营经济。当然,这种可能性较小,因为贷款利率的浮动程度是很有限的 。
民营经济存在对金融资源的需求,而这种需求长期性的难以在正规金融市场得到满足,这两个因素合力驱动了民间借贷、民间集资和地下钱庄等各种民间金融市场的出现。
虽然,民间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营经济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民间金融组织无法像正规商业银行可以吸纳存款,因此使得民间金融市场和正规金融市场被完全割裂开。
当整个金融市场的资金供需处于均衡时,正规金融市场一定是资金供给过剩,而民间金融市场一定是资金供给不足。如果两个金融市场的资源可以完全流动,最终会形成一个统一利率。
然而,两个金融市场被制度性分割,金融资源不能完全流动,金融市场陷于资金供需结构不均衡,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高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利率双轨制便得以形成。
进而,利率双轨制又成为了当前民间金融困境的根本原因。
利率双轨制对社会经济存在着严重的负面效应。一方面,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受到管制,因此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浮动程度被放大,使得金融风险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民间金融不在监管体系之内,因此当民间金融发展到一定规模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在利率双轨制下,由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受到管制,对国有商业银行这些正规金融市场的机构来说,将资金配给民营经济并不能比配给国有经济获得更多的收益,而国有经济具有规模优势和政府信用,因此国有经济在正规金融市场信贷优先权的地位已是稳若泰山。
由于正规金融市场与民间金融市场之间的资源是不完全流动的,当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高于市场均衡水平时,市场的调节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虽然,有一些资金通过非正规的渠道从正规金融市场流入民间金融市场,但这种寻租的资金只会趁火打劫,更多地是投向对资金有刚性需求的那部分民营企业,并不能有效降低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更不能阻止民间金融市场向高利贷市场的异化。
当民间金融市场异化为高利贷市场时,民营经济在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争夺策略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部分能继续维持经营的企业开始退出金融市场,因为高利率的资金只会使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还有一部分是利率提高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资不抵债的企业,则仍然积极在金融市场上争取资金,当资金争取到之日,就是这些企业蓄谋已久的跑路之时。民间金融市场的风险由此不断增加,而在这一过程中,正规金融机构已然赚得盆满钵溢,利率双轨制可谓“功不可没”。
正规金融市场仍然被国有资本所垄断,其利率仍然受到管制,而且由于几轮降息,利率存在严重的人为压低。而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则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极为旺盛,利率远远高于一级市场。
两个市场之间存在价差,也就为金融倒爷,也即影子银行创造了存在和发展的空间。在“影子银行”发展中,相当一部分就是因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体制上的优势获得国家正规金融体系资金,然后以更高的价格转贷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从中赚取“利润”“租金”。
这个过程中,还有大部分资金进入了一些暴利行业,例如房地产等。这也就是坊间热议的“长三角的制造业小老板辛苦经营一年,不如老婆在上海投资一套房收益高”。不仅仅造成了产业空心化,还强化了金融风险,尤其是银行的坏账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是“影子银行”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之一。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普遍较短。2012年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中,超过90%的产品期限集中于1年或以下。但另一方面,这些短期资金绝大多数都投向于包括基建及房地产等长期项目中,这就形成了典型的期限错配。
资源错配再加上期限错配,影子银行的风险就此不断累积。
影子银行可以视为中国畸形金融市场制度下的创新怪胎,在金融体制改革取得关键进展之前,不会出现重大转折。而从近来监管层的动向来看,已经加强了对影子银行的监管,并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整个金融领域。料将在短期内采取保持政策稳定,遵循事后监管的原则。
取消利率管制,正规金融市场上将有更多的支配权使金融资源配置给更多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将有更大的自由进入正规金融市场融资,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对金融资源的需求会从民间金融市场释放到正规金融市场,从而将改变两个金融市场对金融资源的供需结构,使得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逐渐降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被拉高,最终两个市场的利差将缩小,实现并轨。
另外,取消利率管制将改变金融机构的竞争格局,大的金融机构将更有竞争力,民间金融市场可能会逐步被正规金融市场所并吞。同时,具有竞争力的那些民营经济将有更大的自由从正规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多的信贷,从而挤占国有经济的信贷份额,对于竞争力主要来自低成本信贷资源的部分国有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由此将可能导致产品市场上的“国退民进”。
直接取消利率管制可以由高层决策一步到位,但其对经济的冲击却很大,可谓休克式改革。相对渐进的金融改革方案是,建立两个市场间金融资源自由流动的机制。
建立两个市场间金融资源自由流动的机制,最重要的是要赋予民间金融组织与正规金融组织同等的地位,即民间金融组织在业务上享有和正规金融组织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民间金融机构同样享有商业银行吸纳存款的业务,并同时接受金融监管等。
通过这样的改革,正规金融市场即使受到利率管制,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也会随之改变,实现利率并轨。比如,当两个金融市场的金融资源供需结构不平衡时,一定是民间金融市场金融资源供不应求,正规金融市场的金融资源供过于求,民间金融市场的利率一定高于正规金融市场的利率。
存在利差,在两个金融市场的资源可以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原本在正规金融市场的存款将会被高利率吸引到民间金融市场,正规金融市场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等将更有动力把资金投入到民间金融市场,而不是按照管制的利率贷给国有企业。最终,民间金融市场的供需结构将得到改变,利率将会下降,两个市场的利率水平差距缩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利率并轨。
在上述过程中,正规金融市场将会受到冲击,而民间金融市场则会进一步发展壮大,金融市场上的“国退民进”将可能发生。
面对当前民间金融的困境,将民间金融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改革者必须清楚,民间金融困境最大的问题在于,基于利率双轨制的长期存在,金融市场要素配置长期扭曲,利率双轨制由此成为金融改革的拦路虎。
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放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以来,金融市场和货币市场利率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然而,对贷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依然存在,成为利率市场化的最后一道关卡。
利率市场化的桎梏,主要在于中国的金融市场分割及“二元化”金融格局。国有金融机构控制着绝大部分金融资源,通常充当国有企业和地方投资项目巨额贷款的授予方,甚至向缺乏社会经济效益的“政绩工程”放贷;另有大量资金游离于“官办金融”之外,向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形成利率较高的民间金融。打破市场藩篱正属势所必然。诚然,利率市场化也会带来一定风险。监管层可能主要担忧国有银行强烈依赖息差收入的盈利模式将面临严峻考验,国有企业将难以继续低成本获得大量资金。但是,全面权衡成本与收益,利率市场化已如箭在弦,不得不发。
利率市场化,将引发业态重新布局和监管体制革新。银行业盈利模式,必须随利率市场化进程而改变。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利率定价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金融监管者则须考虑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监督机制。
改革开放之初的物资价格双轨制虽毁誉参半,但毕竟在改革中起了特殊作用,且其并轨水到渠成般悄然完成,极大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搭建。如今,利率市场化仍存阻碍,但拆除利率双轨已到果断出手之时。此举将大大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进程,从而使得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本固枝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