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Financial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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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金融中心是指在商品货币的运行中处于中心地位的金融市场。广义的金融中心是指指在宏观地理区域内发挥金融活动中枢作用的大中城市。
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归纳为四个方面:
①金融中心需要集聚足够数量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和与金融活动有关的服务业或支持性产业;
②金融设施先进、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是超过城市所在区域的更大地理区域资金的聚散地;
③中心城市的良好的基础设施、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环境为金融中心功能发挥提供依托;
④是金融体系的枢纽,在总体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发挥着总体金融体系的关键功能。
金融中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它的形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金融中心是伴随经济中心的发展而形成,是经济中心的最高形态。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形成以某一城市为中心以后,一方面从生产流通领域游离出大量的货币资金需要寻求投资的场所;另一方面生产和流通领域又需要不断补充大量的货币资金进行运转。因此,只有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十分雄厚,已经成为一定区域的经济中心之后,它才可能产生、积聚和使用巨额资金,才使金融中心的形成有了基础。
但是,金融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金融力量对于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使得金融中心不可能像商业中心、贸易中心那样具有普遍性,即不是每一个经济中心都有金融中心的功能,只有少数经济中心才会发展成金融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中心是经济中心的最高形态。
(2)金融中心要依托广阔的经济腹地,形成发达的资金市场网络。城市经济本身,尚不足以支撑金融中心的形成。因为资金作为一种资源,必须有十分坚实和可靠的资源供给地,才能集中起来形成巨大的资金运动,在运动中形成调节的中心。
同时,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融资手段日益多样化,客观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资金市场体系,并在区域内外形成发达的市场网络,使资金流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从而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
(3)金融中心要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资金运动必须有充分和迅捷的信息服务为保障,因此要求城市提供完善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吸引尽可能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城市活动。否则,建立金融中心只能是城市一相情意的空想而已。
金融中心分类通常可以把金融中心划分为三级。
(1)世界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和东京,拥有先进的结算和支付系统,是大型的、全球化的、服务齐全的中心;能支持庞大的国内经济,拥有纵向的、流动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多元的,法律与监管体系能充分保护重要的代理人关系的公正性和监管功能。
(2)国际区域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和卢森堡,在区域内外发展其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与媒介资金,国内经济规模较小。
(3)国家金融中心。如上海、首尔,主要是在国内发展金融市场,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力还比较弱。
在较大的金融服务集聚区内经营的企业,与位于较小的中心的企业相比,一般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这是因为外部的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范围经济(economies of scope)和聚集经济(economies of agglomeration)在发生作用。但是,这些优势可能由于相反的规模不经济而减小。
当企业的规模与其经营之间存在正相关时,企业就会受益于规模经济。当效率与其经营所处的行业(中心)的规模之间存在正向关系时,企业的外部规模经济就会积累。较大的金融中心比较小的中心会提供更有利的经营环境,理由有:
在较大金融中心运行的金融企业也享有聚集经济。聚集经济是指由于专家支持服务和其他服务集中,从而使交易成本降低。随时可以得到商业律师、会计师、专业印刷厂商、IT专家、金融公关咨询专家和很多其他的支持服务,提高了企业的效率和竞争能力。中心越大,辅助的专家支持服务的范围越广、种类越多、定价越激烈。
一旦企业处于金融中心,就有强有力的理由继续留在那里。沉没成本(sunk cost)——必需的且无法收回的支出,如启动成本——是一个重要因素。与客户、其他的金融企业、监管机构和员工建立关系的工作也是如此。这些关系使重新选择营业场所变得很困难,成本很高,导致地点选择的惰性。
外部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是全球金融服务业的强大力量,使位置优越的主要金融中心,如伦敦,具有很大的竞争优势。确实,在理论上,金融中心的运作的合理结果就是,大多数国际批发金融业务应集中在一个全球性中心。但中心化也会产生规模不经济,如拥挤和堵塞,居住和劳动力成本很高,离客户的距离也许会使信息成本增加。而且,在现实世界中,政治因素、监管壁垒和激励措施以及时区差异都会扭曲中心化经济力量的作用。因此,地区性和地方性金融中心仍能发挥作用。
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已经将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作为跨世纪的战略目标,并有了良好的开端。上海在金融规模上具有优势,在金融环境、金融效率和金融国际化方面,与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近年来,上海金融业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目标,不断加快市场化进程,金融改革开放稳步推进;金融运行态势良好,各项存贷款适度增长,银行业资产质量继续提高,中资银行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金融要素市场加快创新,推出了沪深300指数、债券远期交易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产品。
截至2005年,上海共有各类金融机构527家;其中银行类机构130家,保险类机构227家,证券类机构91家,在沪经营性外资金融机构123家。在沪经营的84家外资银行及财务公司资产总计达到484.33亿美元,其中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有65家,其人民币资产总额达到1144.44亿元。有29家在沪外资银行被其总行确定为中国境内业务的主报告行。
2005年8月lO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这极大地扩大了上海对国内金融业乃至亚太地区金融业的整体影响力,从而有力地支持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发展。上海应进一步整合浦东现代金融风格与浦西经典金融艺术,配以浦江两岸独特的金融建筑和以人为本的生态魅力,充分体现中国金融中心的软实力;深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与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这三个标志性金融机构的联动与合作,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机构聚集的标志,充分发挥其在要素市场的领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