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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前719-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法家先驱、政治人物。被称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汉族,颍上(今安徽省颍上县)人,周穆王的后代。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军事家、改革家、道家,被誉为“圣人之师”和“华夏文明的保护者”。
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失败,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成为齐国上卿(即宰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
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富国强兵,重视商业,并因开创国营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国性服务业供奉为保护神。《战国策》、《国语·齐语》、《史记·管晏列传》、《管子》、《左传》等都有记载他的生活传记,《论语》、北宋苏洵的《管仲论》对管仲的事迹做出了分析和评价。
管仲的税收思想归纳起来有4个方面:
1、经济是增加税收收入的基础。管仲强调:“善为政者,田畴垦而国邑实”,“实墟圹,垦田畴,修墙屋,则国家富”。
2.主张轻税。“薄税敛,毋苟于民,待以忠爱,而民可使亲”。(《管子·五辅》)“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 (《管子·权修》)在土地税方面,管仲主张“二岁而税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岁饥不税”。管仲主张“通齐国之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国语·齐语》),即免征工商税。据史料记载,齐国的关市之征曾减低到“五十而取一”,可见工商税率极低。
3.实行差别征税。对土地征税,管仲提出了“相地而衰(衰,音催,意为等差递减)征,则民不移”(《国语·齐语》)的重要税收政策。这个政策是按土地质量好坏征收差额赋税,而不是对不同土地征收同等的赋税,从而达到公平税负,使劳动者不再相率逃亡,安居乐业,稳定赋税收入。
4.主张盐铁由国家专卖。管仲主张由政府控制部分重要自然资源,即“通轻重之权,徼(音脚,意求)山海之业”(《史记·平准书》),取得收入以满足财政需要。认为盐铁是人们必需的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不可一曰或缺,主张由国家实行专卖,垄断其销售,“寓税于价”,从而达到国家控制市场与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
管仲的发展经济、轻税免税、差别课税和实行盐铁专卖的税收思想,对后世的税收思想家、理财家有很大的影响。
1.四民分业定居思想
管仲主张将社会职业化分为四大类——士、农、工、商,进而将从事这四种职业的人们分为四大社会集团。他们不能混合居住,必须各按其职业“群萃而州处”。这种“分业定居论”有以下一些意义:①将社会职业分为四大类,至今我们仍有“工、农、商、学、兵”的说法,可见其影响之大。②把工商业者与士兵并列,足见他对工商业者社会地位的承认与重视。③这种“分业定居论”有利于安定团结和一致对外。④从经济意义上分析:第一,同业聚居有利于交流技术,促进生产的发展;第二,有利于信息的沟通,对商品生产和流通有很大的作用;第三,有利于本职业的发展,为本行业提供稳定的劳动力;第四,有了利于养成专业技术氛围,为社会技术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
2.经济伦理观和富民思想
《管子》认为,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水平是社会伦理标准的基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就把“德、义、礼”等论理观念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是很少见的。
3.财富与劳动的思想
《管子》的财富观分两类,一类是自然财富;另一类是劳动生产物。非常重视劳动再生产中的作用,坚持劳动创造财富的观点。这与17 世纪英国的威廉·配第的观点是相同的。
4.财政思想
①采取“相地而衰征”的政策。②反对重税,强调“取于民有度”。③主张尽一切可能增加国家的经济收入。
5.货币学说
①货币职能说:a.价值尺度。b.流通手段。c.贮藏手段。c.支付手段。d.世界货币。②货币数量说。“国币之九在上,一在下,币重而万物轻。敛万物应之以币,币在下,万物皆在上,万物重什倍。” ③货币本位思想。将货币本位分为三等:上币、中币、下币,上币是宫廷贵族之间的交换手段,中币和下币是流通的主要手段,这事实上是双本位制,并且意识到了它们之间的交换比率,这在先秦时代的确是很有见地的经济思想。④货币政策。以货币数量说为基础,将货币作为管理国家经济的工具,通过对货币的收放来控制主要商品价格来影响价格的总水平。
6.价格理论
①一般价格理论:《管子》的作者虽主张调节万物的价格,却不要求任何商品价格是完全稳定的。通过价格“一高一低”这种市场价格运动的客观事实上,以次调节人民的经济活动。这是很有见地的思想。②相对价格理论。这种思想就是运用相对价格关系以间接影响另一商品价格的变动。“相对价格”在现代政治经济学中也是较晚出现的概念。
7.市场概念
①“无市则民乏”,认识到市场是解决人民物资缺乏的重要场所。②“市者,货之准也”,认识到市场是决定商品价格高低贵贱的场所。③“市者可以知治乱”,意思是掌握了市场的规律就可以避免市场混乱。④“市者,……可以知多寡,而不能为多寡”。这意味着管子的作者已经意识到商品生产与流通的区别和他们的关系,这真是一种天才的发现。⑤“市者天地之财具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这是说,任何人均可以通过市场自由交换而获得利益。这与西方早期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声调极为相似。⑥“市也者,劝也。劝者所以起本”。就是说,市场也有反作用,交换可以刺激农业生产。
管仲处于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此时的齐国面临着这一时代所特有的诸多社会问题的困扰、挑战。
在齐国,社会上出现了贫富分化现象,“贵和贱的对立逐渐向富和贫的对立关系上移转”。以传统贵族为代表的大土地所有者利用井田制遭到破坏的时机,肆意突破原来的封地范围,兼并土地,因而出现了耕地不均,迁徙逃亡的情况。面对下层人民的苦难,齐国统治者却依旧腐败内讧:齐襄公纵情享乐,荒政于前;公孙无知弑君篡位,乱政于后。国人暴动,公子相残。齐国在太公望治理下的短暂繁荣后,陷入了“中衰”。而严峻的国际形势却对衰败混乱的齐国提出了挑战。当时,周天子大权旁落,逐渐丧失了控制各诸侯国的权威和维护周天下统治秩序的能力。周边少数民族也开始挺进中原:北狄南下,西戎东进,南蛮北上,掠夺人口和财富,严重威胁着周朝各诸侯国的安全。而这些国家中的绝大多数都无力抵御这场灾难。曾经一度“小霸”的郑国逐渐丧失了霸主地位,晋国长期处于内乱之中,秦国偏于西方,楚国的势力还远没有北上,其他国家都比较弱小。只有齐国是西周初年分封的东方大国,土地广大,物产丰富,实力比较雄厚。严峻的形势要求齐国迅速从中衰中恢复过来.成就霸业,领导各诸侯国进行驱逐戎狄的斗争。管仲正是在这种国内外形势下推行其改革的。
在经济改革过程中,管仲首先遇到的是耕地不均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当时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农民除了要到井田上参加集体的无偿劳动以外,还耕种着贵族从井田中分出来的小块土地,受着沉重的贡赋剥削。国家收赋只根据井田的数量,而不考虑土质的好坏。同时,统治者还经常在农忙时节征发徭役,妨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农民的主要财产家畜也常被贵族掠夺去。由于所受剥削加重,农民无法生活,奋起斗争,大批迁徙,离开井田到荒野开垦私田,或进人山林水泽去谋生。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管仲有鉴于此,按照周朝的井田制,恢复并强化了齐国受到破坏的授田制度,采取了“正地”和修治经界等措施。“正地”是把长于、短于、小于、大于百亩授田的边界,按照井田模式纠正过来。修治经界为“三岁修封,五岁修界”,使井田疆界不受破坏。每隔10年再“更制”一次 ,重新划定和分配土地,以保证授田的“平均和调”。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管仲提出了“相地而衰征”的措施,即根据土质的好坏、面积的大小,征收不同等级的实物税,使税收渐趋合理。管仲还主张分配给农民的土地要平均。征发劳役不妨碍农耕的时令,不掠夺农民的家畜。这些措施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民生活趋于安定。这无疑有利于齐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在提高直接生产者的劳动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管仲还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工商业发展的措施。
具体而言,管仲发展工商业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使四民分业定居。即士农工商各有其居住区,不许迁徙,不许杂处,职业世代相传。这样,使工商从业人员确立起有利于本行业发展的生活环境,并通过各自职业和居住的固定化,逐步养成了浓厚的专业气氛和良好的职教风气,业务专长也可得到不断提高;(2)放宽商业税收,发展商业贸易。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免征商业贸易税,鼓励对外商品贸易。《国语·齐语》载,管仲主张:“通齐国鱼盐之东莱,使关市饥而不征,以为诸侯利。”又据《管子·大匡》载:“桓公践位十九年,驰关市之征,五十而取一。”“关市饥而不征”是对过往关卡的客商及其所带物资只盘查不收税;“五十而取一”是2%的轻税。总之,管仲任相期间,对商人是非常宽容的,这对发展齐国的社会经济起了重要作用;(3)对国外来商采取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了开展对外贸易,以“来天下之财”,管仲建议桓公:“请以令为诸侯之商贾立客舍,一乘者有食,二乘者有刍菽,伍乘者有伍养。”也就是设立宾馆,并提供膳食、牲畜的厩棚和饲料,以招待天下客商,结果大见成效。“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 ;(4)“官山海”,就是由国家占有并经营自然资源的开一发利用。这一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设官管理山海,便于国家对山海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将山海所产盐铁产品由政府经营并定价出售;(5)为使手工业能正常发展,管仲提出了禁末问题。禁止雕木镂金和华丽锦绣等奢侈品的生产。禁末不是禁止一般手工业,而是去掉“无用”之业,改变“侈国之俗”,使手工业得到健康发展。
由上可见,在外贸政策方面,管仲采取的是朴素的对外开放和自由贸易政策,在招揽外商和专业人才方面,管仲着重以经济利益吸引外商,如免税轻税、为外商提供食宿条件等。在发展工商业的所有制性质方面,管仲着重发展由国家直接经营或控制的工商业。“官山海”措施,将几种最有利可图的商品经营(主要是盐铁)从私人手里夺过来,由政府进行垄断经营。这实际上是将私营商业和商品生产改为官营,使私营工商业者失去牟利机会,打击私营工商业者。著名经济史学家胡寄窗先生认为,这是中国禁榷制度之始。禁榷制度就是官营工商业。
管仲改革对齐国历史乃至中国历史均有较大影响。
改革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巨大动力。通过改革,齐国强大起来,管仲改革的突出成绩是使齐国变成了当时经济特别是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经济实力大为增强。在此基础上,齐“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首霸。百余年后的孔子,也承认“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
从管仲改革的出发点来看,在管仲的改革设想中,经济发展战略是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称霸战略的,改革中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政策措施都只是为了称霸的需要。所以,其改革也只是在短期内增强了齐国国力。至于经济发展模式则无本质的变化。工商业虽得到一定发展,但仍未摆脱“工商食官”的范畴。这种状况对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在以后的不同历史时期,工商业虽有程度不同的发展甚至达到繁荣的程度,但一直未能摆脱官府的控制,商品经济始终得不到正常发展,工商业者也未能形成独立的阶级集团,成为瓦解封建制度的重要阶级力量。
从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和途径看,管仲改革一的基本精神是“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他的经济改革是在不违背贵族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实行的,充其量也就是对旧的生产关系的恢复和调整,所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齐国的社会危机。这就决定了管仲的改革只能起到暂时的作用。而且,管仲改革的方式是管仲向齐桓公提出主张,通过桓公施加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推进其经济改革的,改革中体现的是一种“人治”精神,这与当时齐国的专制政体是相吻合的。管仲死后,尽管齐国“遵其政”,但齐国的社会危机仍然不可避免的曰趋严重。迨至桓公后任统治时期,管仲改革遂告终止,齐之霸业也随之衰落了。
(一)“如其仁,如其仁”——孔子对管仲的评说
生当春秋初年的管仲佐桓公“九合诸侯”,其对周王室的卫护功不可殁;他的尊王攘夷的思想更容易激发起对周代礼仪制度充满温情的圣人——孔子的情感共鸣。从《论语》所载孔子对管仲的评说中,我们不仅看到孔子对管仲的嘉许,也看到了他对管仲的批评。《论语·宪问》载: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丸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孔门师生对管仲的评价是对立的。对立的焦点为管仲是仁还是非仁。据《左传》、《国语》载,齐襄公在位无道,国将乱。于是鲍叔牙奉公子小白即后来的齐桓公奔莒,管仲、召忽奉公子纠奔鲁。后来齐桓公即位并迫使鲁国杀死公子纠,“召忽死之”,而“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回到齐国后,桓公接受鲍叔之谏以管仲为齐相。管仲在齐国变法图强,使齐称霸诸侯。然而他不死公子纠、又相桓公的这段经历,招致了儒家学者们对其褒贬不一的评论。子路认为管仲“忘君事仇,忍心害理,不得为仁也”,子贡认为管仲“不死犹可,相之则已甚矣”,他们都不认可管仲之仁。孔子却从三个方面肯定了管仲,“九合诸侯,不以兵车”,嘉其使民免于战乱;“霸诸侯,一匡天下”,誉其尊王;“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赞其攘夷。有这三个方面的事功足以称仁。从这儿我们可看出孔子对管仲尊王攘夷之功及爱民思想的认同。
《论语·八佾》载,“子曰:‘管仲之器小哉!’或曰:‘管仲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 然则管仲知礼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这段对话反映了孔子对管仲的批评。
首先,孔子批评管仲不俭。“管氏有三归”,是说“管仲自朝而归,其家有三处也。家有三处,则钟鼓帷帐不移而具从可知矣。故足见其奢。”据《礼记-春官》,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则不能具官,常置一官以兼摄众事。而管仲为卿大夫却“官事不摄”,则其不俭可知。其次,孔子批评管仲不知礼。“塞门”、“反坫”都是天子诸侯之制。郑玄曰:“人君别内外于门,树屏以蔽之。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若与邻国君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于坫上。”管仲以卿大夫之位“塞门”、“反坫”,所以孔子讽其不知礼。最后,孔子认为管仲“器小”。司马迁对此曾解释说,“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岂以为周道衰微,桓公既贤,而不勉之至王,乃称霸哉?”司马光不同意这种解释,他说:“愚以为周天子存而管仲勉齐桓公以王是教之篡也,此管仲所耻而不为,孔子顾欲其为之邪?......管仲相桓公伯诸侯,禹迹所及冠带所加,未能使之皆率职也,而偃然自以为天下为莫己若也。朱铉而金而反坫而三归,此其器岂不小哉?” 卷九十八春秋初期,周天子的威信还未一落无余,且孔子对周朝的礼乐制度一往情深,“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 “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舛故孔子之论未必如司马迁之言,他只不过批评管仲生活不俭,不知礼而已。
然而孔子既许管仲以仁,却又批评他不俭、不知礼,这似乎前后予盾。《论语·颜渊》中孔子曾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问其目”,孔子答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 ‘按照这一说法,为仁者是需要克己复礼的,管仲僭天子、诸侯之礼怎能算得上仁呢。其实,孔子许管仲以仁主要是以事功为标的的。《论语·雍也》中的一段话反映了孔子这一思想,“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在孔子看来,那些“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人不仅可称之为“仁”,简直可与“圣”相伯仲。既然管仲“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攘夷狄使民免于“被发左衽”之难,其“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之功足以使其无愧于“如其仁”之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许管仲以仁。从这儿我们也可以看出孔子对事功的重视,以及舍人之小疵取人之大功,不以人之小过掩其大善的胸襟。这正是圣人的通达之处。
(二)“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孟子》对管仲的评说
孟子是孔子思想的忠实传播者。对于管仲,他们的态度并不一致。孔子予之以仁,对其事功深加赞许;孟子却认为其“功烈如彼其卑”,对“以力假仁”管仲颇有微词。《孟子·公孙丑上》载:
公孙丑问曰:“夫子当路于齐,管仲晏子之功,可复许乎?”孟子曰:“子诚齐人也,知管仲晏子而已矣。或问乎曾西曰:‘吾子与子路孰贤?’曾西蹴然曰:‘吾先子之所畏也。’曰:‘然则吾子与管仲孰贤?’曾西艴然不悦曰:‘尔何曾比予于管仲?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尔何曾比予于是?’曰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之乎?”曰:“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显,管仲晏子犹不足为与?”曰:“以齐王,由反手也。”
这里,孟子借曾西的话表达了他对管仲功业微薄的鄙夷。孟子认为,管仲执政40余年,不可谓不久;桓公对管仲又很信任,不可谓不专。有这两个条件足以佐桓公王天下,而管仲却仅止于称霸诸侯。管仲霸业与孟子“以齐王,由反手也”的王道相差太远了。所以孟子鄙薄管仲“功烈如彼其卑也”。
王道与霸道是《孟子》中经常讨论的两个问题。孟子尊王道黜霸道,当然会对霸者之佐的管仲加以贬斥。《孟子·梁惠王上》载,“(注:孟子)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王(注:齐宣王)笑而不言。......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王曰:‘若是其甚与?’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在孟子看来,齐王“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就是霸道的表现。他不仅认为行霸道“后必有灾”,对行霸道的方式更是极力反对,“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孟子认为,实行王道是平治天下的最好办法,所谓“仁者无敌”。“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仁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孟子不仅否定了管仲的霸道,还指出管仲的霸道是“以力假仁” ‘,并不像施行王道者,如尧舜那样是“性之也”,如汤武那样是“身之也”,管仲充其量是在“仁”的掩护下谋取私利而已。“以力假仁者霸”,“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而“以德行仁者王”,“以德服人者,中以悦而诚服也”。基于这样的一种观点,管仲的霸业便得不到孟子的认可。
至于管仲为什么仅止于霸而没有王,依据孟子的思想体系,根本原因在于管仲没有在修身上下功夫,只注重了外部的事功而没有加强内心的修养。《孟子·离娄上》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管仲有“三归”,又“塞门”、“反坫”,这些早已成了人们批评管仲不注重修身的证据和话柄。身之不修,纵能假仁以力服人、称霸诸侯,终究不能以德行王于天下。孟子把自己的王道理想高高凌驾于现实的霸道之上。他认为“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对管仲的种种鄙薄,始终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认识。孟子说:“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春秋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 。三王时期,天子有其德、行其道,外出巡狩,考察政绩,有功者赏,不罪者罚。诸侯一次不朝贬其爵位,再次不朝削其封地,三次不朝就带领军队去变置其君。而五霸是凭借武力,挟持一部分诸侯,征讨另一部分诸侯。所以,霸道是对王道的背离,五霸是三王的罪人。孟子说,“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也是对霸者之佐的管仲的一种间接贬斥。
(三)“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 荀子对管仲的评说
作为孔子思想的传人,实现王道、仁政是孟子一生最大的政治理想。孟子生在战国中期,那时的社会形势用孟子自己的话说,就是“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 诸侯国之间“争地以战;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在这样一个诸侯异政、百家异说的年代,各个国家都在寻求新的路术以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史记· 孟苟列传》说:“当是之时,秦用商君,富国强兵;楚、魏用吴起,战胜弱敌;齐威王、宣王用孙子、田忌之徒,而诸侯东面朝齐。天下方务于合纵连横,以攻伐为贤。‘而孟轲乃述唐、虞、三代之德”以游说诸侯,所以被认为“迂远而阔于事情”,孟子的仁政、王道终究未能实现。苟子也是孔子的传人。他生活在战国晚期,历睹战国的混乱淆败、孟子的王道难以实现,所以批判地继承了诸子百家的智慧,把百家的学说融会贯通,并且基于当时由分裂趋向统一的社会现实,重新构架自己的思想学说。在对管仲思想的评价上,孟子批评他的霸术,认为霸术“以力假仁”,霸者是“三王之罪人”;苟子则认为霸道与王道同样值得肯定,“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一天下”可以先霸后王。基于对霸术的认可,《苟子》一书中对管仲思想的评说是扬多而抑少。孟子游齐,齐宣王曾问,“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说,“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对此,《苟子》也有类似的记载并对此作出解释。《苟子·仲尼》曰:
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诚可羞称也。齐桓,五伯之盛者也,前事则杀兄而争国;内行则姑姊妹之不嫁者七人,闺门之内,般乐奢汰,以齐之分奉之而不足;外事则诈邾,袭莒,并国三十五。其事行也若是其险污淫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若是而不亡。乃霸,何也?曰:於乎!夫齐桓公有天下之大节焉,夫孰能亡之?伎然见管仲之能足以托国也,是天下之大知也。安忘其怒,出忘其仇,遂立以为仲父,是天下之大决也。立以为仲父,而贵戚莫之敢妒也;与之高、国之位,而本朝之臣莫之敢恶也;与之书社三百。而富人莫之敢距也。贵贱长少,秩秩焉莫不从桓公而贵敬之,是天下之大节也。诸侯有一节如是,则莫之能亡也;桓公兼此数节者而尽有之,夫又何可亡也?其霸也宜哉!非幸也,数也。然而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非本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诈心以胜矣。彼以让饰争,依乎仁而蹈利者也,小人之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
利用上述材料我们可以得出苟子对管仲总体评价的两点内容:一是苟子对佐桓公为五伯长的管仲事功持肯定态度。齐桓公“险污淫汰”,然“若是而不亡,乃霸,何也?”苟子认为是因为齐桓公有“大知”、“大决”、“大节”,不以私废公,能一托国事于管仲而贵之、信之。这其实也是在激扬管仲在桓公争霸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桓公自然是英明的,但如果没有管仲,桓公的“大知”、“大决”、“大节”也就无所附着、不能一骋其志了。《苟子·王霸》说:齐桓公“为五伯长,是亦无他故焉,知一政于管仲也。”《臣道》说:“齐之管仲......可谓功臣矣。”这都是在肯定管仲的事功。二是苟子对管仲未实行王者之道又有一丝惋惜之情。诚然,苟子是肯定了管仲霸业上的成功的。霸者之国虽不是治之极致,但已是“乡方略,审劳佚,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这样的国家已远非他国所能及。然而可惜的是,管仲没有把政治教化作为治国的根本,没有把礼义制度建设得极有条理,只能是“依乎仁而蹈乎利者也”。换句话说,如果管仲能够在霸术的基础上乘霸者之治更进一步,“本政教”、“致隆高”、“綦文理”、“服人之心”,也就是实施礼制,则管仲佐桓公称王天下将为期不远了。
《王制》说,“成侯、嗣公,聚敛计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也;管仲,为政者也,未及修礼也。故修礼者王,为政者强,取民者安,聚敛者亡。”。苟子在这里指出了一个国家“王”、“强”、“安”、“亡”之间的关系。管仲为政使齐国富强却没有王天下,苟子认为是因为他没有“修礼”;反之,如果管仲“修礼”,则能称王天下。按照苟子理想的政治建设,“为政”本应包含“修礼”。既然管仲“为政’’“未及修礼”,则只能霸而不能王。这是苟子深为其惋惜之处。
《强国》篇有一段苟子使秦的记载,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加深苟子由霸人王的政治理想及其对管仲的态度。
应侯问孙卿子曰:“入秦何见?”孙卿子曰:“其固塞险,形势便,山林川谷美,天材之利多,是形胜也。入境,观其风俗,其百姓朴,其声乐不流污,其服不挑,甚畏有司而顺,古之民也。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梏,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是所见也。故曰,佚而治,约而详,不烦而功,治之至也,秦类之矣。虽然,则有其勰矣。兼是数具者而尽有之,然而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是何也?则其殆无儒邪!故曰:粹而王,驳而霸。无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
秦相范睢问苟子在秦国的观感,苟子从政治、军事、民情风俗以及自然形势等方面作了陈述,认为秦国已经达到“治之至”,具备了一统天下的有利条件,但仍“有其勰”,即有所畏惧。“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即是说与称王天下的君主的功名相比较,还有一段距离。“则其殆无儒邪!”苟子一语道破,秦国现在缺少的正是儒者之道,也就是儒者所倡导的礼义教化。实施儒者之道就能“粹而王”,没有完全彻底地实施儒者之道就只能霸而难王,即“驳而霸”。这与苟子反复强调的“儒者法先王,隆礼义””、“故与积礼义之君子为之则王,与端诚信全之士为之则霸”正相符合。正如苟子对秦国霸业的肯定一样,对管仲的霸业也是肯定的;又如苟子对未及实施礼义之道的秦国的惋惜一样,对“未及修礼”的管仲也是怀有同样的情感的。
战国末期,各诸侯国长期分裂、混战的局面即将结束。人民也迫切要求统一、安定。苟子顺应这一时代形势,不但游说诸侯宣扬他的“一天下”思想,而且还提出由霸而王的具体的途径。他极力反对妨碍“一天下”的两种极端思想。一是反对专恃武力展开兼并战争。他认为兼并诸侯、统一天下,最根本的方法是争取人心的归附,“故凡得胜者必与人也;凡得人者必与道也。道也者何也?曰:礼让忠信是也。”二是反对认为战争不仁的思想。苟子认为战争的目的在于“禁暴除害”而不是为了争夺。他说:“彼仁者爱人,爱人,故恶人之害之也;义者循理,循理,故恶人之乱之也。彼兵者,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正是基于这种超越时人的进步思想,他才对管仲及其霸业作出最大限度的肯定,从而跨越了孟子扬王道抑霸道的思想局限。
从学术传承上看,作为先秦的最后一位大儒,苟子自然禀承了儒家的礼的思想,但他又能自觉地批判吸收其它各家之长,其中法家思想对苟子影响极大。苟子对儒法两种思想进行了综合,提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 勰、“治之经,礼与刑”的主张。而我们看一下历史上的齐国,它之所以能在春秋时期一跃而为诸侯长,是因为管仲在齐国进行了内政、外交的改革,秦国之所以在战国中后期成为实力最雄厚的国家,也正是由于商鞅这位法家人物在秦国实施了变法的结果。这样看来,具有法家思想倾向的苟子对王道、霸道一并看重,对同样具有法家倾向的管仲及其霸业多褒扬之辞尽在情理之中。而这一点,正与韩非有相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