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关系(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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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关系是指市场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方与处于信息优势的代理方,相互博弈达成均衡用合同反映的关系。
按照詹森(Jensen)和威廉·麦克林(William Meckling)定义,委托代理关系是指这样鲜明或隐含的契约,根据这个契约,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雇用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并根据其提供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还有一些经济学家如普拉特和泽克好瑟对委托代理关系表达得更为简朴直接,认为只要一个人依赖于另一个人的活动,那么委托代理关系就产生了。拨米和米恩斯等经济学家对委托代理关系做了进一步深究,指出委托人与代理人在激励与责任方面的不一致性或者矛盾以及信息不对称,代理人有可能背离委托人的利益或不忠实委托人意图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于是随之而产生的委托代理成本问题困扰着委托代理关系的良好运行。[2]
(一)经济领域的委托-代理关系
18世纪之际,随着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技术日益进步和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使得交易范围扩大和资本积累增加,企业的规模也随之增大。于是,由资本所有者完全独立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来越受到所有者所具有的精力、时间、相关知识、管理能力的局限性的限制。当企业所有者不能亲自经营企业或亲自经营企业的效益并不能达到理想预期而将企业交给他人代为控制和经营时,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理论的代表性人物迈克尔·詹森和威廉·梅克林把委托-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契约关系,在这种契约下,一个人或更多的人(即委托人)聘用另一人(即代理人)代表他们来履行某些服务,包括把若干决策权托付给代理人。随着对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化,人们认识到委托一代理关系不仅存在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而且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其他领域。
(二)政治领域的委托-代理关系
正如上述两位委托-代理理论的代表性人物所指出:诱导某一“代理人”开始去使“委托人”福利最大化,这一问题是相当普遍的。在所有组织中和所有合作社工作中,在企业的每一个管理层次上,在大学里,在合伙公司里,在联合体里,在政府机关里,在工会里,该问题都是存在的。布坎南认为经济与政治之间的重要差异并不在于人们追求的价值或利益的不同,而在于人们追求他们的不同利益时所处的条件。他假定政府并不是普济众生式的救世主,政府工作人员也有自己的物质利益,并首次把经济人假定和经济学的成本-收益计算引入政治决策的分析,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因此荣获1986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显然,政治领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是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在逻辑。
委托代理关系赖以形成的基本条件为:
1.市场交易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主体,他们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各自追求效用最大化。
2.市场交易的参与者均面临不确定性风险,而他们掌握的信息处于非对称状态。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两种不同的选择行为:
一是委托方选择代理方,并按一定方式付酬,但不能直接观察到代理方的行为,又需按一定合同向代理方支付与其行为结果相联系的报酬。
二是代理方选择自己的行动,它既会影响自己的收益义会影响委托方的收益,但他选择行动产生的结果是随机的,不受他完全控制。
委托代理关系有5种模式:
(1)委托方与代理方均为单一的个人,如病人为委托人,医生为代理人;
(2)委托方只有一个,而代理方不止一个,如中央政府为委托人,若干家垄断企业为代理人;
(3)委托方不止一个,而代理方只有一个,如众多计算机用户为委托人,某个网络接入服务商为代理人;
(4)委托方与代理方,均有多个,如众多投保人为委托方,多家保险公司为代理方;
(5)单个的或多个复合的委托方与代理方,可替换位置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如出版商与作者之间互为委托、代理的关系。
不管何种模式,代理方掌握委托方不了解的信息,包括市场信息、私人信息等,双方在讨价还价中达成彼此能接受的合同,并在合同约束下行动,展开博奔,取得对策均衡。
形成均衡需具备两个条件:
(1)参与约束。代理方履行合同后所获收益不能低于某个预定收益额,委托方给予代理方的收益水平,不能低于同等条件下其他委托人所能给的收益水收益水平,个能做于问等条件下其他委托人所能给的收益水平。
(2)激励相容。代理方按合同进行活动以其效益最大化为原则,并保证委托方预期收益也能最大化。这两个条件也是委托方设计激励机制的原则。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双方采取不合作态度,通过博奔达成的均携,往往不是最优的。相反,双方采取合作的态度,所达成的均衡一般对各方都有利,可实现双赢的目的。
由于博弈是互动的过程,局中人关心对方采取何种对策胜于关心自己采取何种对策。只有知道了对方的对策,才能有自己的最优对策。因此,任何一方都不愿让对方掌握自己的私人信息,同时,却要努力去掌握对方的私人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信任和信用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有了特殊的重要性。对承诺的合同应予履行、对确认的规则要能遵守,在市场交易中客观上要求诚信。
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代理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实施代理行为;委托人的利益依赖于代理人的行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为,但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要有委托人承担。
在现代的企业结构中存在着多种委托代理关系,划分的角度不同,得到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类型也不同。下面我们从两个角度来划分。
(1)从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来看,我们发现企业中存在以下三种委托代理关系:
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它不能直接管理企业,因此,股东大会便选举出一些股东组成董事会来管理企业。所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之间便形成了企业的第一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其中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为委托人,董事会为代理人。董事会受全体股东的委托来管理企业,董事会对全体股东负责。
②董事会和管理当局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受全体股东的委托指导、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但是董事会一般也不直接的管理企业,而只是负责制定企业一些重大项目决策。董事会成员不一定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因此董事会会聘任具有管理才能的人直接管理企业,负责企业日常事务的管理。管理当局受董事会委托来具体的管理和经营企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执行决策计划,负责日常管理。这就形成了企业中第二层的委托代理关系,董事会是委托人,管理当局是代理人。
③管理当局和各部门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管理当局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的经营管理企业,为了完成代理责任,管理当局会聘任各部门经理具体负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并且赋予一定的权利。因此,管理当局和各部门经理之间就形成了企业中第三层的代理关系,管理当局是委托人,各部门经理是代理人。
企业中主要存在以上的三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形成了一个委托代理关系网络,股东大会处于网络顶端,各部门经理处于网络底端。
(2)从公司的所有权集中度来划分,我们得到以下两种委托代理关系:
①企业在分散所有权结构下,公司治理问题要面临的核心委托代理关系是公司的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在分散股权的条件下,经理人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双方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产生了经理人作为代理人其利益与股东利益即委托人的利益不一致的问题。此问题成为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此时,公司治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防止其他股东的搭便车行为,从以上的观点我们可以得到: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不一致,双方的契约是不完全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代理成本必然产生,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就必须建立完善的代理人激励约束机制,使经理人的利益和自己一致。(一般情况下,这种状态很难达到,因为经理人也在不断的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
②在集中所有权结构下,企业中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主要有以下里两重:。
第一、即上文刚刚提出的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双方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产生了一系列的代理问题,公司治理研究了此类代理问题的解决方法,但在集中所有权的结构下,这种代理关系已经不是最主要的代理关系了。
第二、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委托代理关系——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的问题成为近期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控股股东可以获得并想办法增加控制权的共享收益(public benefits of control),即企业为了提高公司价值,增强决策权利和监督效益,使股权趋于集中,事实表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的存在会缓解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但由于所有权集中,控股股东或大股灾公司的管理中拥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选举权,甚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可以通过发行多种股票、交叉持股、金字塔结构等方式,以掌控更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得更多的控制权共享收益。除此之外,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利用其权利优势甚至可以通过内幕消息进行投机交易、关联交易、实施有利于自身的投融资决策、利益输出等方式来谋取控制权的私有收益(private benefitsof control)。此时公司治理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不再是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代理问题,而是由于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侵占所产生的代理问题和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的问题。
风险资本家与风险投资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是风险资本市场独特的投资方式以及风险资本家特有的专业素质共同作用的结果,并成为风险资本市场高效运转的必要条件。
首先,由于风险投资是将资本以股权的方式投入到成长初期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行为,在投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项目的选择以及投资后如何有效地激励与监督风险企业的运作两大问题。由于风险投资面对的项目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项目所有者、企业家和企业管理者比外部投资者了解自己的企业多得多,在自身利益驱动下,他们倾向于强调企业好的一面,而隐瞒存在的困难,这就使得项目的选择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企业运作过程中,管理者有很多机会做出有利于自己而损害外部投资者的事情,使得本来就需要面临很高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等诸多风险的风险资本还需面对风险企业的管理风险即道德风险,这又要求投资者要具有相当水平的管理才能并投入相当的精力于风险企业的管理和运作中。解决这两大问题需要投资者进行复杂细致的投资前调查和精心的交易合同设计,并要求在投资后进行直接管理与监督。大量直接投资者并不能很好地做到这两条,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与技能,二是相互依赖存在“搭便车”的问题。
风险资本家是风险资本投资过程中风险资本筹集、管理及运作的市场参与者。他们长期专注于某个行业、领域甚至某个特定阶段的投资管理活动,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经验,成为了某些领域具有成功投资经验的专业投资家。在拥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同时风险资本家还兼具相当的管理才能和分析判断能力以及让人羡慕的社会关系网络。风险资本家将筹集到的具有相当规模的资金按照一定的标准投向自己熟悉的某几个领域中经过严格筛选和细致调研的有着巨大增值潜力的几个风险项目中,并投入时间和精力来提高项目成功的概率和资本增值的幅度。
风险资本的风险资本家专业运作同社会生产的其他领域分工细化的原理类似,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资本的运作效率,降低风险资本的非系统性风险。对于整个风险资本市场来讲,委托代理关系的出现必然会引起相应的代理成本,但从美国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机构蓬勃发展的实践经验看,由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学习曲线对管理一个和多个风险基金的风险资本家带来的运作成本的节约以及所带来的风险资本的额外增值远远超过了委托风险资本家的代理成本。随着风险资本市场的发展,风险资本家呈现出愈来愈明显的专业分工趋势。有些资本家从事计算机行业投资,有些则投资于生物技术行业;有的风险资本家投资于发育成长早期的企业,而有的则集中投资于较为成熟的企业。这种专业分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风险资本市场的效率,因此,风险资本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投资者与风险资本家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是科学的,是风险资本市场运作模式的必然趋势。
一、图书馆工作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在图书馆的日常工作中,存在有各种不同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都面临着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问题。
1.图书馆与员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图书馆中,图书馆作为委托人,把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图书馆目标委托给员工而员工在一定程度上肩负着图书馆的委托,是实际实现图书馆目标的代理人,因而,图书馆与员工之间也就构成了实际的委托代理关系。
(1)逆向选择在图书馆聘用员工时的应用
信息经济学将买主在购买旧汽车时由于非对称信息而导致的不利的选择环境,称为逆向选择或不利选择。图书馆聘用员工的过程中往往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假设应聘者由高能力者与低能力者组成。分别给予高能力者的工资为2 000元,给予低能力者的工资为800。假设高、低能力者各占50%。
①在完全信息条件下,图书馆会根据求职者的能力给予相应的平均工资。高能力者得到了2000元的工资,低能力者得到800元的工资。
②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图书馆就只能按照平均能力给出1 400的工资,并希望能雇到高能力人才。但在此工资下,高能力者将退出应聘过程,招聘市场上只留下能力程度较低者。这样应聘者的平均能力就会下降,理性的招聘单位知道这一情况以后,便会降低给予应聘者的待遇。结果造成更多的较高能力的应聘者退出招聘市场,如此循环下去,就形成低能力者对高能力者的驱逐。逆向选择的结果,一方面是低能力者获得了较高待遇,另一方面是图书馆承担了较高招聘成本而无法获得高能力者,最终导致风险和收益在分担与分配上的不对称。
(2)道德风险在员工日常工作中的应用
如果获得聘任的员工把工作时间投入到个人经营的事业上,而不是专注于图书馆委托的本职工作,这就存在有道德风险问题。
道德风险发生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委托方要了解这些信息要付出成本,图书馆需要了解每一位员工是否专注于图书馆委托的工作,事实上很难做到(尽管已经有很多的评估的方法)。另一重要原因在于图书馆的激励机制有问题,图书馆员工上班报酬的计算和支付多年来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没有与图书馆员工的服务质量挂钩。图书馆一般是根据馆员的职称与工龄等因素确定其报酬,这使得图书馆工作类似于一种“计时”工作。根据激励理论,若劳动者的努力程度不仅决定产品的数量而且决定产品的质量,如果质量是重要的但又难以监督,那么计时工资可能就是不适用的。我们假定图书馆员工的服务质量取决于其努力程度,在收入不变而努力程度降低也是一种额外的收益。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就有降低努力程度的倾向,节约的精力、体力可投入其他的方面,如科研活动。导致员工多种职能间的相互竞争,最终的结果就是服务质量普遍下降。因此“道德风险”成为员工日常评价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员工理性__机会主义行为,通过这一“隐蔽行为”从而导致图书馆的利益损失。
2.图书馆与数据库提供商以及书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图书馆与数据库提供商与书商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具体由员工实施,实际上,图书馆员工与数据库提供商以及书商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比较直接的委托代理关系。
签约之前,由于信息在图书馆和数据库提供商及书商(以下简称文献销售商)之间的不对称分布,双方之间都拥有各自的私有信息,如图书馆不清楚销售商的供应能力、质量、售后服务水平等;反之,销售商也不了解图书馆的评价标准、理想的服务水平和采购预算等等。为了赢得订单,在现实的招标中销售商往往会主动向图书馆提供一些相关信息来显示自己的供应能力,如提供财务报表以显示其资金实力、提供与大出版商合作的证明来显示其优良的文献供应源、提供与其他图书馆合作的协议书和业绩表现以显示其良好的声誉等等。在提供上述信息的同时,销售商往往还会做出一些服务承诺比如免费提供加工服务、无条件退换、送货上门等以区别于劣质销售商。同时,图书馆也将自身的一些信息如服务要求、采购预算等提供给文献销售商。图书馆和文献销售商之间的这些行为实质上是一种信号传递行为,通过相关信息的传递,可以有效地解决采购活动中交易双方在签订合约前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
在签订合约之后,由于图书馆不能直接观测到文献销售商会选择什么行动来实现合约中的承诺,同时也出现了道德风险问题。图书馆员工在文献采购中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图书馆文献采购质量的风险问题.包括文献以次充好文献重复到馆、大码洋文献到馆过多;另一方面是文献采到率和采全率的风险问题;最后是在图书馆文献采购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还存在着文献到馆周期和销售商售后服务的风险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是由于图书馆不能完全观测到销售商的行为所导致的,所以对于图书馆来说需要制定一些激励机制来规避这些道德风险问题,从而保证图书馆文献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3.图书馆员工与读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图书馆员工与读者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读者利用图书馆的过程中,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也尤为明显。
而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向用户提供图书文献的委托代理关系。另一方面是通过向用户提供参考信息和咨询信息的委托代理服务员工与读者之间多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明显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有明显的逆向选择问题。首先,图书馆“藏与用”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表现为读者对图书馆功能和服务内容的不了解,提高了读者的搜寻成本,这对于充分利用图书馆是不利的。另一方面图书馆在服务过程中对读者的需求不够了解,增加了图书馆的等待成本。其次,员工与读者之间在知识结构和认知水平上的差异,例如在我们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中,读者对图书馆的信息检索语言和信息检索工具不熟悉,而员工又不完全具备读者所需专业学科的学科体系结构,这样影响了检全率与检准率。这样就形成了读者与员工之间由不对称的信息所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所产生一系列的负面影响.要消除这种在服务之前所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同时解决员工与读者之间面临的各种矛盾,只有加强图书馆服务的宣传,让读者更好的了解图书馆,同时也要必须加强员工的业务能力。
同时为了避免在员工接受读者的委托代理服务之后,即员工给读者无论提供简单的文献服务、信息服务或咨询服务等更高层次的服务时,出现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水平不高、服务质量差等道德风险问题,必须加强员工的职业道行建设。
二、图书馆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完善自身工作的建议
1.建立科学的应聘人才标准
由委托代理的逆向选择可得,图书馆在招聘人才时会遇到问题。目前国内图书馆界还没有出台考取图书馆员职业资格证的措施,不过在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在实践。目前图书馆只有根据应聘者的受教育状况,包括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各方面综合能力招聘人才,才能尽可能减少应聘者能力的不确定性,从而缩小信息不对称的差距,规避逆向选择现象的发生。
2.加强图书馆员工的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的培训
图书馆工作中涉及到的任何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加强员工培训都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从图书馆与员工的委托代理关系来看,图书馆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取得较高的评价,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员工的业务能力与职业道德建设必不可少。
其次从图书馆员工与读者的委托代理关系来看,读者作为委托人要求员工有较高的业务能力,也必须加强培训。
最后,从图书馆员工与书商、数据提供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来看,也要求图书馆员工的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与职业业道德水平,能够购买到符合学校读者需要,达到最高利用率的纸质文献与数字文献。
3.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
为了消除馆员与读者之间的逆向选择问题,必须宣传图书馆的服务。比较有效的方法如开展学科馆员服务。例如目前许多图书馆为了加强图书馆与各院系之间的直接联系,主动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实行学科馆员制度。员工利用图书馆的种文献信息资源,消除读者与馆员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问题,开展如下服务:
4.建立合理而完善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员工与图书馆管理者之间信息分布的不对称,极大地弱化了对代理人员工的制约,使代理人员工可能不认真努力工作,出现偷懒等道德风险。对图书馆的管理者来说,加强对图书馆员工的激励与约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图书馆给予作为代理人的员工的预期收益,不能低于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在其他行业岗位上获得的预期收益;另一方面,图书馆的管理目标与员工的个人行为目标相容,或者说,员工实现其预期收益最大化的行为,同时保证图书馆最终目标的实现。
5.加强与文献销售商之间的约束机制
加强与文献销售商之间的约束机制大概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图书馆可以与文献销售商建立长期合同关系,即建立“声誉”约束机制,增大其行为的机会成本。图书馆只需要提高文献销售商的违约成本,如规定凡是在文献销售商配送的文献中发现有盗版文献立即解除合约,并将其行为在图书馆界公开,就可以有效地限制文献销售商的违约。
②建立全面科学的文献销售商评价指标体系,对文献销售商在价格、质量、交付、服务等方面的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衡量。
③对各文献销售商进行业绩考核,通过业绩考核对各文献销售商进行排名,对于业绩突出的,可以给予奖励(如增加订单份额),从而产生激励效应,避免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