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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品是指通过太阳能电池将光转化成电来应用的产品。广义上,光伏产品是指利用光伏效应产生的电流作为能源的产品,如太阳能路灯、交通灯、标示灯、航标等。狭义上,光伏产品是指光伏电池模块、组件和光伏发电系统等。
主要的光伏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模块及太阳能板、接线盒,光伏发电系统用控制器和逆转流器等。
光伏是光生伏特的简称,简单来说就是光转变成电的一种现象。也就是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称之为“光伏产业”,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等。根据这种效应生产的产品应该都可以算得上光伏产品了。太阳能光伏产品:光伏模块及组件、光伏模块及组件生产设备、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设备安装及配件、并网光伏系统及光伏输配电器材等;光伏电源/电池、充电器、控制器、逆变器、水泵、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太阳能转换设备、燃料电池、硅太阳电池、薄膜太阳电池、多晶硅单晶硅电池/原材料、光伏幕墙玻璃、电池板切割机、检测设备、各种炉子;风-光-柴-蓄互补电站系统、光伏海水淡化系统、太阳能电动车、光伏制氢系统、光伏发电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光伏发电系统检测设备。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光伏发电的优点是较少受地域限 制,因为阳光普照大地;光伏系统还具有安全可靠、无噪声、低污染、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及建设周期短的优点。
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能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不论是独立使用还是并 网发电,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它们主要由电子元器件构成,不涉及机械部件,所以,光伏发电设备极为精 炼,可靠稳定寿命长、安装维护简便。理论上讲,光伏发电技术可以用于任何需要电源的场合,上至航天器,下至家用电源,大到兆瓦级电站,小到玩具,光伏电源 无处不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最基本元件是太阳能电池(片),有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和薄膜电池等。
光伏产品早在1969年就已经使用在我国航空事业中,1969年天津18所为东方红二号、三号、四号系列地球同步轨道卫星研制生产太阳电池阵。
光伏产品已经不仅仅局限与太阳能电池了,例如我们比较常见的光伏产品有: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光伏电源/电池、光伏海水淡化系统、光伏发电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光伏幕墙玻璃等等,都是属于节能环保产品。
国产晶体硅电池效率在10至13%左右,国外同类产品效率约18至23%。由一个或多个太阳能电池 片组成的太阳能电池板称为光伏组件。截至2013年,光伏发电产品主要用于三大方面:一是为无电场合提供电源,主要为广大无电地区居民生活生产提供电力,还有微波中 继电源、通讯电源等,另外,还包括一些移动电源和备用电源;二是太阳能日用电子产品,如各类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路灯和太阳能草坪灯等;三是并网发电,这 在发达国家已经大面积推广实施。中国并网发电还未起步,不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用电由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提供。
中国的光伏产品曾遭欧美多次双反裁决,近期美国商务部2014年12月公布了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终裁结果,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2015年1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地时间21日公布第二起对华光伏双反案终裁结果,认定自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对美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美方将据此征收“双反”关税。美国海关将据此向中国大陆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向台湾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1]
一直说保险是光伏产品出口的护航使者,但其背后还存在四大弊端。
1、门槛高
MunichRe保单的门槛高。他要求光伏企业全额投保,对光伏企业资金来说是很大挑战。另外,赔付很难,因为它设置的免赔额(指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高,高免赔额意味着只有厂家发生大的事故才能得到赔偿,而一般数额的损失如果达不到免赔额标准,保单就等于一纸空文。
2、保额不足
国外保险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保额不足,导致每瓦赔偿不足。他们的每瓦赔偿标准按照现金价值(保险公司设定的折旧后产品价值)和重置价(指几年后重新购买该产品的价格)两者中较低的价格来计算。根据MunichRe和PowerGuard对现金价值的设定,25年后光伏组件的价格趋向为0(这其实是不可能的)。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5、6年后发生事故,这时候重置价要比现金价值高,而客户得到的赔偿将按照现金价值来计算。对客户而言,因为保险公司对现金价值的不合理设定而导致赔偿不足。
3、保额衰减太快
PowerGuard另一大问题在于保额衰减太快。前几年如果发生一些小事故,保额递减很快,真正大风险来了,保额就没了。客户根本得不到赔偿。
假设一个保单为500万美元,免赔额为25万美元,每年发生一次事故,损失30万美元。处理损失的费用(包括人力、差旅、货运等)为5万美元。以十年为例,每次事故保险人得到5万美元(事故损失30万—免赔额25万=5万美元),十年就是50万。
客户十年中赔到50万,那么500万美元的保额应该还剩450万。但根据PowerGuard的条款,一旦发生事故,保额将随之“大幅缩水”,需要扣除该次事故的损失费用和处理损失费用,意即十年后的保额只剩下50万美金(450万美元—35万美元*10次—5万美元*10次=50万美元)。
从客户角度来说,只拿到50万赔偿,保额却从500万跌到了50万美金。如果这之后发生超过50万美元的事故,就没办法赔。
再假设,每年发生两个事故,每次事故30万美元。PowerGuard的保额在7年后就只剩10万美元,免赔额都达不到。对客户来说,这个保单等于作废了。如果客户倒闭了,买家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保额递减对保险公司很有利,一般来说,因为光伏组件所使用的材料等问题,大的事故很容易在5-8年后发生。而这时,因为保额递减得很快,客户所得到的保障就微乎其微了。
4、等待期不作赔偿
MunichRe的保单会设置一个等待期,一般是2-5年,等待期内不承担责任。PowerGuard同样有类似的规定,即两年内光伏制造商必须自己承担产品事故责任,不得通过保险转嫁自己的风险。
受保单条款的限制,2-5年内产品如果出现问题赔不到钱。而5年后,能得到赔付时,保额已经下降了很多。
总之,客户购买保险,每瓦光伏组件要花1%的钱甚至更多,而得到的赔偿很可能只是保额的1/4-1/5。国外保险就是想方设法让国内客户赔不到钱。前十年将风险处理掉,十年后保额已少之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