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税(Anti-dumping Du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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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税这是进口国家对在本国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抵制外国商品倾销给本国生产和市场带来的严重危害。所谓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本国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正常价值在其他国家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进口国政府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外国商品倾销的冲击,就有可能考虑对实施倾销的产品征收反倾稍税。反倾销税税额一般按倾销幅度征收,以抵销倾销商品价格与正常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被指控倾销商品的出口商作出“价格承诺”(Price Undertaking),愿意提高其产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低价倾销,进口国有关部门在认为这种方法足以消除其倾销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时,也可以暂停或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不予以征收反倾销税。
世界贸易组织在《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六条的协议》(又称《反倾销守则》)中对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要件、反倾销措施、反倾销税的征收和价格承诺以及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但是,由于各成员国对于倾销的认定、“正常价值”的含义、反倾销的实施方式等问题的认识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再加上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泛滥,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反倾销扩大化的趋势明显加强。进口国家通过对进口产品进行旷日持久的反倾销调查和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来限制商品进口,使之成为当代新型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