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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节约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1.基于国情,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需要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短缺。生产力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工业化还远未完成,这是当前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当前大力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实现工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经济规模将不断扩大,钢铁、水泥、化肥等高能耗工业产品的需求量将继续增加。与之相适应,能源消费将进一步增长,这将给我国能源供应产生巨大的压力。要应对这种情况,除加快能源生产和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外.还必须同时注意“节流”,加强能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因此,大力推进节约,建立节能型工业、节能型社会,是基于我国国情顺利实现全面建实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2.保障能源安全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能源消费以煤、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矿产资源为主。由于我国能源供求长期面临着国内资源赋存煤(碳)多油少的形势,因此油气是能源问题的核心,能源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油气资源安全问题。据预测,2020年我国GDP达到约4万亿美元时能源需求总量将至少达到24.5亿t油当量。其中石油消费需求为5.8~7.2t,20年累计消费需求量约为80~94亿t;天然气为2400亿m^3,20年累计消费需求量为2.3万亿m^3;煤炭消费需求介于25~28亿t,20年累计消费需求360亿t。除煤炭资源外,石油、天然气等均不能满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把节约放在优先的地位,加强能源的节约利用,才能延长煤、油、气等不可再生能源矿产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年限,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3.保护环境的需要
当前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的大量开发利用,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据统计,大气环境中76%的二氧化硫,88%的氮氧化物和66%的二氧化碳以及各类粉尘、废弃物等,都来自能源的应用,其中以燃煤最为严重。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能源需求不断增加的形势不会改变,短期内我国以煤炭为主的消费结构也不会改变,因此,节约使用能源也是减轻污染,保护环境的需要。
(一)把节约资源定为基本国策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资源和环境工作, 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3月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切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同等重要, 而且密不可分。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早已定为基本国策,这对于动员全国人民实行计划生育、增强环境意识,加强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 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实际工作中,节约资源的地位远不如控制人口和环境保护, 基层对此反映强烈。建议中央把节约资源与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并列,明确提出“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二)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指导
中央多次强调:“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落实这一指示精神,各级党政领导应像对待人口和环境工作那样,对资源节约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要大力加强各级政府领导节能工作的综合决策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应加强节能管理机构,转变政府职能。政府对节能的管理,应限定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包括制定价格和税收政策,制定、实施法规和标准,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 引导和协调各种节能组织的活动,以及政府机构自身节能。
(三)调整和改善节能激励政策
尽快制定节能项目和产品的税收减免政策,节能投资的优惠政策。
(四)设立节能管理专项资金
用于节能政策法规和标准的研究制定、公众宣传、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奖励表彰等活动。这些工作对《节能法》的有效实施十分重要。美国能源部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局2002年度的管理费用达9490万美元。
(五)政府机构节能
这里所称“政府机构”,是指各级政府机关, 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科教文卫、国防等。世界各国政府机构都是用能大户, 由于缺乏节约的动力和有效的制约, 导致严重的浪费。2000年我国政府机构用能达5720万吨标准煤,其中电力628亿千瓦时,接近全国8亿农村居民的生活用电量;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超过800亿元;1990-2000年政府机构用能的增长速度比全国能源消费量的增长快一倍。
政府机构节能已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指示:“我国政府机构节能潜力巨大,急需把节能工作提上议事日程。”“需要由有关部门综合研究制定节能计划、措施和制度”。
政府机构节能涉及节能工作的几乎所有领域,包括组织和管理、政府采购、建筑节能、节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激励政策等。因此,它是推动全国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的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制定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1.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
20世纪90年代,我国已建立起一套与我国当时经济管理体制、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及国家财税体制相适应的节能政策体系。进入21世纪,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国家应探讨建立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新时期要求的节能管理政策,包括研究制订相关的产业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宏观调控政策,例如:推行能源需求侧管理(DSM)和综合资源规划(IRP),通过加强能源终端管理,促进能源节约;在信贷、价格和税收制定政策,鼓励节约和惩罚浪费;充分利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抑制钢铁、电解铝、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不合理的能源需求。
2.调整和优化产业和行业结构
产业结构要跟踪世界先进国家的模式,改变目前 一、二、二二产业两头小、中间大的局面,控制和减少能源密集型的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电了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业、精细化工业和第三产业等非能源密集型产业,使产业结构合理化,降低GDP的能源强度。限制高耗能行业发展,坚决淘汰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
3.大力发展能源节约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目前我国能源技术大约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15~20年,而且正在拉大。必须加紧进行技术改革和技术革新,从源头上提高能源的开发、加工和利用效率,加强能源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按照适合国情、市场导向的原则,增加节能的科研和技改投资,加快发展一些关键的节能技术;集中力量支持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4.加强节能的法制和标准建设
进一步加强节能的法制建没。虽然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就提出了“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总方针,并颁布了多项节能法规和条例,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和新形势卜,这些法规和条例出现了众多不适应时代要求的环节,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强制推行社会节约能源。建议修改现行的《节约能源法》,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犯罪行为界定。另外,国家应健全和完善能源消耗的指标体系,制定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达到的能效标准,以及企业生产的汽车、家用电器等能耗产品必须达到的节能标准。
5.做好终端消费的节能
能源的终端消费节能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能源密集型工业部门的节能;二是单位和家庭用户汽车的节能;三是办公室节能。做好终端消费的节能工作,主要是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耗中的比重,这是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生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节能的重要措施。在这方而我国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很大。大力发展电力作为终端能源,是节能的一条不可忽视的途径。
6.培育节能意识和习惯
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看,能源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长期制约因素,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解决。节约利用能源并不是消极地不用或少用能源,而是在达到同样目标下耗能要少。政府应加大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对节约利用能源及其必要性的认识,树立节约利用能源的思想,在社会中形成“珍惜资源、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文化氛围,加强人们节能的自觉性,形成能源节约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