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Political Science /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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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是一门以研究政治行为、政治体制以及政治相关领域为主的社会科学学科。在西方,政治学在学术领域里的研究也被称为政治研究、或只有政治两字。政治学意味着在学术上的研究领域,政治研究则代表了更广泛的研究领域。
对政治的研究由于政治学家们对政治过程的牵涉而变的更为复杂,他们提出的学说常成为其他评论家理想中的政治框架,例如记者、特殊利益集团、政治家、和选民们的议题分析以及选择。政治学家可能成为某些特定政治家的顾问,甚至自身投入政坛担任公职。政治学家们也常在政府部门里工作,或替某些政党工作。他们也有可能参与非政府组织或其他政治运动。受过政治学教育和训练的人也可能具有商业企业和团体所需要的经验及价值。智库、研究组织、以及和民意测验及公共关系有关的私人企业也可能雇用政治学家。以美国为例,政治学家被称为美国问题专家(Americanists),专注于各种数据如选举、舆论和公共政策(如社会福利的改革)、国外政策、美国国会权力、和最高法院在一些议题上的立场等等。
对政治的研究最早开始于古希腊,政治学一词诞生于社会科学之后。不过,这门学科的前身明显是伦理学、政治哲学和历史,以及其他围绕着研究国家特色和功能的学术领域。在几乎每一个历史时代和在每一个地方,我们都能看到一些专门研究和学习政治的人士。
古典时期
政治学的前身甚至能追溯至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年代,尤其是在希罗多德、荷马、赫西俄德、修昔底德、和欧里庇得斯等人的著作里。后来柏拉图开始分析希腊城邦的政治制度,将他们原本以文学和历史为方向的研究分析抽取出来,应用至我们目前所称的哲学上。同样地,亚里士多德在柏拉图的分析上又建立了以历史经验为根据的研究,,及发展了以比较方式研究政治,也就萌生了日后的比较政治理论,被誉为政治学之父。而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更被认为是政治学的创始之作。尤其是亚里士多德在相当程度上指出了后来西方政治学研究的正确方向。
在罗马统治时期,随着斯多葛学派的兴起,著名的历史学家如波里比阿(Polybius)、蒂托·李维、普鲁塔克也记载了罗马共和崛起过程,和其他国家的组织及历史,以及恺撒和西塞罗等政治家,使我们得以更加了解当时罗马的政治和战争。在当时对政治的研究主要是以对历史的学习、政府治理的手段、和描述政府运作的情况为方向。而西塞罗更是对国家(ResPublica)概念进行了界定,设计出了权力制衡的运作模式,并发展了自然法思想。
中世纪时期
随着罗马帝国的衰落,政治研究的舞台更加扩散。一神教的崛起,尤其是西方文化里基督教的崛起,在政治和政治行为上产生更多研究空间。
到了中世纪时期,基于当时欧洲奉行政教合一,政治学尚未成为一独立学科,对于政治问题都倾向由宗教教义来解释,故此,当时所谓的政治学,乃隶属于神学。但是,教会和朝廷间对政治的研究仍然相当广泛。当时的政治研究以希波的奥古斯丁的教父神学和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哲学为代表。
希波的奥古斯丁所著的《上帝之城》(DeCivitateDei)一书综合了当时基督教的哲学和政治传统,重新定义了宗教与政治间的领域界线。大多数这个时代的政治议题都围绕于教会与国家间的立场澄清和互相竞争。而阿奎那将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神学进行了有机结合,并且论证了信仰、理性、道德和政治界分的可能性。
在中东和后来其他的伊斯兰地区,欧玛尔·海亚姆所著的《鲁拜诗集》以及菲尔多西(Ferdowsi)所著的国王的史诗里都提供了对政治的分的,而其他亚里士多德派的伊斯兰学者如阿维森纳也继续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分析和经验主义,写下许多针对亚里士多德作品的评论。而在古代中国,对政治的研究主要是制定礼乐、兵刑、职官等典章制度,与现代的政治研究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近代
文艺复兴是西方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转折点。政治学开始摆脱神学的束缚,人们以理性和经验的眼光来观察和解释政治现象。意大利的尼可罗·马基亚维利树立了现代政治学的研究重点,针对政治机构和政治参与者做直接的观察,其著作《君主论》,教导君主其只顾后果不顾过程的政治手段,内容与基督教教义冲突甚大。《君主论》的完成,被视为政治学由基督教中完全分离的一个里程碑。后来在启蒙时代里,学术领域的扩张进一步的拓广政治学的研究范围,超过了原本只是针对决策基准的研究。
法国政治思想家让·布丹则对主权问题进行了系统地探讨。他在《共和六书》中认为主权是国家的基本属性,是至上和不可分割的。并且认为为了避免社会动荡,有必要加强君主的绝对权威。他的政治理论仍未摆脱中世纪的影响,但是他的主权理论促进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也是理性主义政治学的先驱。
在18世纪牛顿的出现,开始建构现代科学理论的时候,政治学也跟随其他学科一样开始进行科学化的研究,在牛顿的世界里,利用实验方法得出的结果来归结为知识、相信自然、诉诸数学解释等等,都对政治学的研究开出了一条新的方向。与此同时出现的一大批思想家、政治家的各种政治思想主张,包括了天赋人权、社会契约、分权制衡等学说以及自然法、自然权利、主权、自由、民主、平等、幸福等观念,成为了其后政治学研究的主导框架。当霍布斯和约翰·洛克从不同的假设出发探讨政府的起源及其正当性问题时,西方政治学开始进入逻辑理性主义传统。
现当代
19世纪的思想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启蒙运动的思想传统,包括了历史主义者黑格尔、孔德和马克思,以及进化论社会学的斯宾塞、梅因、滕尼斯等。随着政治研究日益成为一门科学,研究者更加注重于对历史事实的归纳和分析来解释政治现象。约翰·密尔、罗伯特·米歇尔斯、马克斯·韦伯等人是其典型代表。
现代政治学的专业化则发端于20世纪的美国。政治学在大学里成为一门正式的学科和系所开始于1880年代,以哥伦比亚大学成立政治研究院为标志。将过去的政治研究整合为一门学科的过程不断进行着,政治学的历史也替政治学的基准和实证提供了丰富的研究领域,学科里的每一个部分都有着一些共同的历史前身。但此时已研究国家公法学、政治制度、历史为主,以德国的国家学最为知名。
起初,政治学本包括解释经济现象,并未有经济学的建构,但在现代科学发展底下,经济学遂由政治经济学分家出来,经济学倾向研究人们在市场交易的行为,政治学研究的领域,则更专注于权力分配、国家、制度身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政治学与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密切相关的一个政治学分支,国际关系开始变得越来越重要。随着时间的演化,国家关系或国际政治的研究方法也已经与政治学有了较大的差别。
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间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加布里埃尔·阿尔蒙德(GabrielAlmond)等倡导的行为主义革命,促使学术领域里针对个人和团体的科学研究从原本有系统而严厉地学科里逐渐游离。同时政治学的分析领域也朝向更深层和复杂的部分,也使政治学与其他不同的学科的研究关系更加紧密,尤其是社会学、经济学、历史、人类学、和统计学。政治行为的研究者也越来越倚赖以科学的方法做学术研究,如量化研究、方法学等,根基在对政治走向的经验证实和推断的假设前提上,并归纳针对人类与团体的政治行为解释。在上一个世代里,政治学科越来越注重与现实间的关联,或以使用新的方法和途径来研究如何解决政治和社会上的问题。
当代政治学家们专注研究社会上对决策权力的转移和分配,以及政治的制度和其所扮演的角色—包括一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政治行为和公共政策。他们藉由检验许多因素来评估治理和特定政策的成功性,包括稳定性、司法、物质财富、以及和平。一些政治学家试图分析政治来追求进一步的实证科学(Positivescience)题材。其他的政治学家则以基准的题材分析政治,以提出特定的政策建议。
基于对政治的不同看法,对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也有不同的见解。
国家学派认为政治本身是一种国家活动,因此政治学是研究国家现象的科学。而以戴维·伊斯顿(DavidEaston)为首的政治学者则认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公共权力以及权威性的价值与利益分配,这种观点对于后来的政府研究以及多元主义的发展都有极大影响。另外一个影响较大的观点是,认为政治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政治关系的科学。也有人认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公共事物。而《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则认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政府及其公共政策。
市政学(Civics)和比较政治以各种方法研究不同的政府形式间的差异。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例,还会包括对于当地区域的研究;也就是对于特定州、省或行政区域的研究。
政治理论包含了针对政府、意识形态、政权、政治运动、以及政治哲学的问题的基准研究。
国际关系专注于研究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最近也开始研究跨国的议题如自然环境、人口走私、贸易、社会运动、生产过程的分工、以及对恐怖主义的打击。
政治与经济间的复杂关系则反应在政治经济学的领域里,政治经济学家们试着理解经济架构和理论与政治间的关系。政治社会学研究政治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生物政治学研究生物学上的人与其政治行为的关系。政治地理学从地理的角度分析政治现象。政治人类学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研究政治制度和政治行为。针对政治精英、政治行为、以及两者间的互动的研究则是政治心理学的领域。
公共行政研究公共政策的实行、决策、和结果。试图解释政治架构所扮演的角色、官僚政治、和利益集团对公共政策的影响,以及实体的公共世界执行政策的成果。
传统上,政治学研究一般分为传统的政治哲学和现代的政治科学两大类[2]。
政治哲学
传统的政治哲学研究政治问题主要从哲学思辨的角度,从形而上的角度探讨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准则,民主、正义、自由、平等等价值取向和相应的政体设计是其研究的重点。大多数政治学家一般先通过先验设定抽象出一个普遍化的人性,然后通过逻辑推演设定出一套符合人类至善生活的最高准则,再根据这个准则设计出相应的政治制度。
现代政治科学
制度主义
早期的制度主义者受到传统政治哲学和欧洲大陆国家学影响,主要关注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问题。认为制度是影响人类行为的基本因素,对政治机构运作的研究主要通过对政治制度中权力分配和人类行为的法律与机构约束地了解。主要通过制度研究法和历史比较法进行研究。
制度研究法以政治制度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立法、行政与司法等政治机构,研究的主要资料是宪法、法律、政府文件、议会日程等资料,从这些资料中分析特定社会的政治价值,并设计出符合某种目的的政治机构或制度。
制度研究法所欠缺的普遍归纳性,历史比较法正好能够弥补。历史比较法注重于比较不同国家之间的制度,对不同制度进行比较,以及对各国制度的历史变迁进行比较,通过归纳得出普遍化法则。
行为主义
行为主义反对政治哲学研究中的思辩与演绎方法,也反对制度主义的静态描述和简单写实,认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实际存在并且可以观察到的政治行为。行为主义注重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常常运用数学模型、模拟实验、直接探查、实地观察技术手段进行研究。主要原则包括了精确性、纯科学、量化研究和价值去除。其主要理论包括:
理性选择
理性选择理论也像行为主义一样,从个体出发来观察和分析政治现象,但并不采取归纳的方法,而是先假定一个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然后在各种情境下计算和演绎按照功利最大化原则行动的个体可能会采取的行动。
理性选择理论起源自公共选择理论。包括了詹姆斯·布坎南的公共选择模型,安东尼·唐斯的官僚经济学,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和赖克的政治联盟理论。其后逐渐发展出联盟理论、交易理论、博弈理论、投票分析和科层决策等理论形态。
结构主义
结构主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不同的结构影响着政治现象。结构的因素包括地缘因素、经济力量、社会规范、价值观等等,环境因素催生、局限着不同的政治现象,甚至使个体无法作出自主的决定。环境可以随时间、人们的影响而变更。
在政治学界一直存在着结构主义与理性选择的论争,结构主义者认为环境决定了人们一切选择,理性主义者却认为人们的决策才是影响环境的因素。这使解释政治现象无法避免平衡量方面的因素。
1980年代以来,美国兴起了新制度主义学派,重新强调制度主义的研究路径,注重研究制度的动态运动对政治活动的影响,尤其是制度与行为和观念的关系。作为对行为主义的反动,新制度主义认为从个体出发从而研究整体的观念是错误的,整体并不是个体的简单相加。其主要流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