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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预算价格是指设备由出厂地点(或调拨地点)到达工地仓库后的出库价格。设备预算价格由设备原价、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和采购保管费等五个因素组成。后四个因素亦可合并为一个费用项目,即设备运杂费。
设备以种类分,有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以其来源分,有国内设备、国外引进设备。其原价应按设备的种类及来源分别确定。
(一)国内标准设备原价的确定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和专业标准设备)系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定型生产的产品。这类设备生产厂可根据国家产品标准批量生产,国家作统一定价。因此,国内标准设备原价应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出厂价为准。其确定方法如下:
(1)国家统一分配的设备,按国家规定的设备出厂价为原价。
(2)中央各部委分配的设备,按各部委规定的设备出厂价为原价。
(3)地方各主管局分配的设备,按地方各主管局规定的设备出厂价为原价。
(5)当地机电公司供应的设备,按设备供应价为原价。
(二)国外引进设备原价的确定
(2)按外国承制厂订货报价单加以确定。
(三)非标准设备原价的确定
非标准设备系指国家尚未定型批量生产,使用单位又不易从市场上购得,而必须由产品设计单位先行设计,而后委托制造厂或施工企业单独制作的设备。非标准设备具有如下几点特征:
(1)没有定型和不成系列的设备;
(3)不定点生产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原价的确定方法,大多采用下列两种方法。
1.各项费用因素分别计算
采用这种计算方法,必须具备较详细的设备设计图纸。首先,依据设计图纸计算出材料净重,然后根据材料综合利用率、材料单价、加工费、辅助材料、废品损失率、包装费等的取费标准汁算各个费用,最后汇总计算出该非标准设备原价。现以机械工业部非标准设备的估价办法为例叙述如下。
材料费= | 1 | ×材料价格×材料净重 |
材料综合利用率 |
式中:材料净重,是根据设备设计图纸计算出的各个零部件的净重。外购标准件不包括在内,应另列费用项目计算。
材料综合利用率,是按设备种类分别加以规定。
材料单价,外购材料按承制年度材料预算价格确定。
(2)加工费: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和附加工资,工艺过程用的燃料动力费、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加工费=设备总重量×设备每吨加工费
式中:设备总重量包括外购零件重量在内。
设备每吨加工费按设备种类和重量,规定不同的费率。
(3)辅助材料费:包括油漆、电焊条等材料的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
辅助材料费=设备总重量×设备每吨辅助材料费
式中:设备每吨辅助材料费,按设备种类,规定不同的费率。
(4)专用工具费:按制造设备的实际需要,根据承制厂的专用工具费计划确定。一般以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作为支出最高额度。
(5)废品损失费:按以上四项费用之和的百分比计算。此项百分率按设备种类分别计算。
(6)外购零部件费用:按设备设汁图纸和承制厂实际需要的外购零部件的品种、规格、数量,根据其出厂价和运杂费计算。
(7)包装费:按上述6项费用之和百分比计算,此项百分率按设备种类分别计算。
(8)利润和税金:按上述7项费用之和的百分比计算。此项百分率根据各地现行规定计算。以上费用计算不包括设计费,如需付设计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2.按各部件分别计算
为了简化非标准设备估价工作,可以按照设备的各个部件编制定额。在进行非标准设备估价时,按照设备设计图纸计算出各个部件重量,乘上相应的定额单价并加以汇总,求出每台非标准设备的原价。
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由出厂地点或调拨地运至工地仓库后的出库价。其内容一般包括运费、供销部门手续费、包装费及采购保管费。设备运杂费计算方法如下:
设备运杂费=设备总原价×运杂费率
例如:某工程设备总原价为2345.67万元,假设运杂费率是3%,运杂费计算如下:
23456700×3%=703701(元)
设备运杂费率一般由中央各主管部门或地方规定标准执行。常用的运杂费率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