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预算价格(material price for esti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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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预算价格是指由材料的来源地(或交货地)到达工地仓库(或施工工地内存放材料的地点)后出库的综合平均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由下列因素组成:
(1)材料原价;
(2)材料包装费;
(3)材料运输费;
(4)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1+采购及保管费率)
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分以下两种:
1.地区材料预算价格是按地区(城市或建设区域)编制的,供此地区内所有工程使用。运杂费计算是以地区内所有工程为对象计算加权平均运杂费。
2.单项工程使用的材料预算价格是以一个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并专为该项工程服务使用。运杂费是以一个工程为对象来计算的。
一般材料预算价格是由建设部指定编制办法,分别由各省、自治区建委负责贯彻、管理和审批。
编制地区材料预算价格,应由地区建委负责组织邀请设计,施工、银行、运输、物资供应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经过地方建委批准后执行,一般不作变动,但确因材料变更,原价增降,可根据各地区的规定,整理资料,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如材料预算价格本中有缺项的材料,可根据供应实际情况,编制补充材料预算价格,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