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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对账是相关的经济组织之间会计信息的核对,它既可以是各种具体数字的核对,也可以是行为活动的核对。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核对、债权债务明细账余额与对方单位账面余额的核对就是目前已经普遍采用的一种社会对账方式。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经济关系越来越错综复杂,各种经济现象层出不穷,各个经济组织之间不仅有借贷关系、买卖关系、委托加工关系;还有投资关系、租赁关系、担保关系、寄售关系、税收缴纳关系。各个经济组织之间不再是孤独的,而是相互交织,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经济网络,共享资源。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有序地发展,各经济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越来越重要。社会对账正是信息沟通的一条有效路径。
会计恒等式和复式记账原理是实施社会对账的理论依据。会计对象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从宏观上看,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可以作为一个大的会计主体。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的存在,拥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是先决条件,而任何形式的经济资源都必然有其来源渠道。资产是经济资源的实际存在或表现形式,其来源渠道在会计上称为权益。资产和权益是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侧面,在数量上总是保持着相等的关系,这也就是为人们所熟知的会计恒等式。从微观上看,根据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原则,全社会的经济资源由不同的经济组织所拥有,相应地权益也就分别归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一个或多个经济组织的资产必然等于另一个或多个经济组织的权益。
一项经济活动的发生必然引起资产或权益要素至少两方面的变化,复式记账方法要求对一项经济活动引起会计要素变化的各方面以相等的金额同时记载,这样就可以将活动所涉及的各经济组织的记录进行核对,以证实活动的真实性。
社会对账的基本目标是减少信息的不确定性,消除虚假的会计信息,实现信息的充分披露,从而达到信息对称。这就要求各个经济组织随时进行信息的沟通。社会对账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中已经得到运用,但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核对,其核对方式是通过人工传递对账单或通过函证方式进行,这种沟通方式由于沟通通道的限制和噪音的影响,使得其速度和准确性受到很大限制,而且结果还取决于对方能否受理。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对账的内容越来越丰富,要求也越来越高。电脑和INTERNET为实施社会对账的提供了技术保障。
随着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成为信息处理和传递的主要手段,它使得信息处理和传递的速度大大加快,效率迅速提高,而成本则大幅度降低,为大容量的信息输出提供了有利条件,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如Web技术、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工具、网上搜索引擎等工具),使信息的浏览、获取、分析不再困难,网络页面数据在互联网上的传递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数据处理高度自动化。社会对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主动直接获取信息,提高对账的效果。
新的技术导致会计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只要给网络内输入会计信息,任何地点的信息使用者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在网上查询到相应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将能够直接满足各种使用者的需要,信息使用者能够在网上直接获得日常信息,并可从中提炼出自己需要的相关信息,而不只是从信息提供者那里获得现成的信息,那些现成的信息往往带有信息披露者的某些偏向,直接获取信息还对信息披露者的偏向起到制约作用。
2.获取实时信息,提高对账的效率。
计算机联机实时系统(On line Real-time System,简称OLRT)的出现与应用,信息的提供者通过计算机网络适时地将会计业务或数据在发生的同时存放在可供信息用户使用的信息库中;信息使用者可以通过联机(On—line)的方式,直接进入企业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有效的选取、分析所需的信息,满足其决策的需要,不必再等到分期报告出来之后,去获得那些业经综合的历史信息,大量的数据通过网络从企业内外有关系统(如证监会、银行、企业的生产部门、人事部门)直接采集,而企业内外的各个机构、部门也可根据授权,通过Internet从系统直接获取信息。
3.获取多样的信息,扩大对账的内容。
由于多媒体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储存设备所具有的强大储存功能几乎能够满足一个企业披露任何会计信息容量的需要,而且不会受到信息形式的限制。提供的信息不仅有传统的表格式信息,还可能出现图像化以及音讯化的信息,从而不仅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及时性、多标准性、多样化和多面性的要求,还能满足使用者对信息、在视觉、听觉、美感、动态等方面的种种要求。实施社会对账所需要的数据资料、非数据资料都将可以从网上获得。
由此可见,会计信息的网络化,大大提高了对账的速度、丰富了对账的内容。企业所有的会计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递送,社会对账的实施者只需要拥有一台电脑和标准化数据接口,就能够获得所需要的会计信息。
会计信息是决策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会计信息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决策者的决策及其后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保证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会计信息失真所带来的经济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将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证券市场发育不良、社会交易费用高昂、企业难以筹集到足够资金而出现“贫血”,严重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进而在宏观上影响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和发展。因此,研究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1、公司治理结构的局限性要求实行社会对账。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分离而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利益函数不一致致使代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会计作为一个开放性的信息系统,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与利益相关者发生各种关系,企业内部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和账表相符并不意味着企业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比如某一上市公司为达到MBO的目的,通过虚减“银行存款”4500万元、“短期投资”9000万元,虚减“短期借款”4000万元、“应付账款”7000万元、“长期借款”2500万元,共计虚减资产和负债 1.35亿元,来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使投资者利益受损。上述公司尽管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仍然没有发现所虚减的资产和负债。作为投资者,如何才能识“庐山”真面目,笔者认为运用社会对账则可以发现这一问题。
2、社会监督缺位要求实行社会对账。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这一规定强调了单位内部的账目核对,但由于受噪音的影响无法实现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比如上海的社保基金案以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的社保基金均不同程度地被挪用甚至巨额资金无法被收回,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形成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保基金频频被挪用的大背景下应扩大对账范围,弥补社会监督缺位,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社会对账。由个人或单位对自己的社保基金账户负责监督即采取多种形式,建立社会保险卡查询制度,记录个人查询和对账情况,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实行社会对账有利于职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起到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职工所在单位的监督作用。
3、经济一体化的环境要求实行社会对账。
经济发展到了今天,各种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经济现象层出不穷,各个经济组织之间不仅有购销关系、租赁关系、借贷关系、雇佣关系,还有寄售关系、担保关系、委托加工关系、税收缴纳关系等等,而且各种关系千丝万缕,单个经济组织不再是孤立的,而是融入整个经济网络之中。实践证明,仅仅依靠企业或个人的自律难以保证其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比如当前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所得超过12万元,无论其平常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都必须再办理纳税申报。”即个人所得税依靠个人自行申报的方式,在理性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现有的审计程序未完全有效的情况下,造成社会对个人所得税偷税严重。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如何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笔者认为,引入社会对账可以遏止偷税行为的发生。
通过互联网实施社会对账一方面实现了信息对称,在某种程度上抑制了会计信息的虚假,减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风险;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成本的增加和会计信息的安全与完整。
1.信息成本:现实的经济是不完全竞争经济,这种市场经济结构不具备完全竞争理论所提出的信息充分的条件,因此有用的信息是稀缺的经济物品。会计信息是由不同的会计主体生产出来的经济物品,它不可能像空气一样是不需要人们的努力就能自由取用的自由物品。对于特定的、理性的经济主体来说,他必须通过劳动才能获取所需信息,这种劳动是一种经济行为,自然存在成本问题。社会对账的范围越大、频率越高,其所花费的信息成本就越高。因此成本效益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社会对账的施行。
交易理论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企业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内部化而减少交易成本,扩大组织规模可以降低搜寻交易对象的成本。各类会计服务公司、咨询公司不断出现,这种专业化的劳动可以一次投入,多次产出,从整个社会角度看,这比各个经济主体分别搜集信息来得经济,因此,信息服务的产业化可以降低全社会的信息成本。
2.信息的安全完整:网络环境中,会计信息的传递借助网络完成,如何保证信息从传递到接受整个过程中的真实性、可靠性,成为摆在会计人员面前的又一道难题。网络环境下,电子符号代替了会计数据,磁介质代替了纸介质,财务数据流动过程中签字盖章等传统确认手段不再存在,从而使网上信息的真实性由于缺乏有效的确认标识而受到质疑。企业的部分会计信息属企业重大商业机密,社会对账的实施者能够直接掌握企业大量的会计信息,同时也掌握了企业的商业秘密,如果泄露将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进入网络以后,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更大的挑战,连入Internet网的任何一台计算机,都可以凭借网络而合法地获取网上任何一家企业的信息资源。会计数据在跨地区、跨国传输过程中,随时可能被竞争对手和专门窃取商业秘密的机构通过捕获、查卡、信息轰炸、电子邮件轰炸、违反义务条款等方式非法侵入网络,窃取数据或破坏数据,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同时电脑病毒也会影响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病毒除了通过软盘、光盘、磁带等途径进行传播外,现在又通过网络环境进行传播,而且在网络环境下隐蔽性更强,破坏性更大,传播速度更快,不仅能对会计数据进行毁灭性的破坏甚至破坏电脑硬件。
社会对账通过互联网络实现信息对称,必然引发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探讨,其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企业的会计信息通过互联网传递,但并不是任何中介机构都有"权限"上网,只有社会对账的实施者,包括有关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机关、证券部门和银行,以及经过特别授权的企业和机构才能够接触到相关会计信息。这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商业秘密的外泄。在这里,我们不想就"黑客"如何突破"防火墙"、网络设置等窃取商业秘密等技术问题展开进一步探讨。
社会对账的实施者能够直接掌握企业大量的会计信息,同时也掌握了企业的商业秘密。这同传统对账方式下的问题属于同一性质。同时,由于采用了计算机网络,他们掌握的商业秘密可能更加全面和核心,各种有意无意地泄露商业秘密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因此,社会对账实施者应当严守职业道德,提高保密意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