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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理解。
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财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收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
狭义国有资产就是经营性国有资产,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
企业国有资产;
其它概念: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的说,经营性国有资产,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经营服务等领域,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
运动性,增值性,经营方式的多样性,
按所处不同产业部门:
基本上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在第三产业的主要部门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根据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的性质:
金融性国有企业资产
非金融性国有企业资产
按是否直接由国家投资:
国家直接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家间接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按所处领域不同:
根据国家在企业中所拥有资本的比例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资产
国家控股企业资产
国家参股企业资产
根据行政管理层次不同:
中央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地方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使用目的的服务性,资金补偿、扩充的非直接性,占有、使用的无偿性
按照行政管理层次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地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按存在的形态不同,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对某种资源的开发,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
从实物形态上看,我国的国有资源特点
品种的稀缺性,数量的有限性,品种的复杂性,分布的失衡性
从价值形态上看,我国的国有资源特点
国有资源所有权上的垄断性,国有资源范围的相对性,国有资源的资产性,国有资源的有价性
按资源的条件及生物圈圈层划分:
地下资源
地表资源
由光、热、风、器、雨等构成的气候资源或太空资源
按资源所处的空间位置:
陆地资源
大气资源
太空资源
按资源是否具有生命:
非生物资源
按照淘汰的再生性质:
不可再生资源
可永续利用的资源
按其经济用途:
主要形成生活资料的资源和主要形成生产资料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