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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领导力是指以非强制性方式唤起被领导者的心理响应,变领导者的意图和组织目标为被领导者的自觉行为的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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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领导力依靠规章制度和科层组织,往往标准明确,非此即彼,该怎样、不该怎样,规定得死死的,而实际情况错综复杂,成文的规章制度难以全面覆盖,因而在具体的领导实践活动中,往往有许多难以完全按规章制度执行的“两难”事件,此时,柔性领导就显示出其优越性。正因为柔性领导不依赖于规章制度,尊重下属的心理需求,注重激发下属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所以在具体领导活动中不会走非此即彼的极端,不会把问题公式化,不会对号入座、生搬硬套,而是注重以人为本,力求人性化管理、个性化管理,在不违反大原则的前提下,探寻解决问题的最满意方案。
柔性领导的一个基本原则是通过沟通、协调、激励等方式来实现下属内心的服从和认同,从而使其在自觉自愿的状态下主动发挥自己潜在的积极性。遵循这一原则,领导者就不能以刚性的领导方式以权压人、以势压人,而必须以柔性的领导方式来调动人、启发人、引导人。柔性领导首先是建立在彼此平等、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基础之上的心灵互动,然后才是观念互动、行为互动。柔性领导的互动性体现了领导活动中主客体的高度融合和统一。这种融合和统一说明柔性领导方式下的被领导者已经不是单纯的被领导者。当柔性领导把自觉自愿的种子根植于每一位下属心中时,当被领导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时,被领导者也就不是被动地服从领导了,而是一种自我领导者、自我服从者。这一效益是刚性领导方式所达不到的。
刚性领导的着眼点往往在于领导意图和领导目标的及时生效。在刚性领导方式下,法规、制度或命令一经颁布、生效,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虽然领导者也希望大家能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遵守法规、服从命令,但其最终不以理解为前提,即使暂时不理解,也必须立即贯彻执行,其直接目的是维护统一秩序,即时统一步调。柔性领导则不然,它要求被领导者对领导意图要理解、行为要自觉、执行任务要主动。柔性领导的前提是让下属把外在的规定和目标转化为内心的服从和认同。尽管这种转化需要时间,但一旦实现,将产生效用的持久性,这是单纯的刚性领导力所不能及的。
刚性领导更接近于交易型领导,领导者利用职权和规章制度指挥下属,给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下属提供高额报酬、晋升机会、荣誉等,直接的目的在于使下属以服从领导命令、完成任务等作为回报,以实现领导目标。而柔性领导的目的不是仅仅在短期内取得实际效益,而是着眼于长远,着眼于塑造优秀的下属和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