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University Students' Innovative Underta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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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是指大学生中的创业者在校学习期间或毕业离校之时发现机会、整合各种资源独立开创或参与开创新企业,提供新产品或新服务,最终实现自身创业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在中国,1998年5月,清华大学才举行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1999年3月,清华大学学生科技创业者协会又主办了第二届创业大赛,这次大赛诞生了如“易得方舟”、“视美乐”等学生公司。
“创业当老板”成为大多数人孜孜不倦的奋斗目标,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自主创业是一条光明之路,希望之路,他们拥有创业的相对优势。
(1)具备较好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可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明显的专业导向,不至于在创业实践中感到茫然不知所措。
(2)认识深刻,心理成熟。目前,有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这对于大学生创业心理成长是很好的锻炼,使他们能够以积极的心态应对将来创业中遇到的挫折和失败。
(3)思维活跃,思想开放。大学生正值青春年少,精力充沛,思维活跃,思想开放,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比较强,也善于分析生活中出现的新事物,正是由于这些特点才有利于大学生的创业活动。
(4)与时俱进,敢于创新。自主创业本身就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事业,需要大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而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为他们自主创业、抓住创业中的机遇提供很好的优势。
(5)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大学生创业的社会环境已经成熟,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校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对大学生创业的保护性法规和优惠政策,为学生提供信息咨询、商务顾问等多方面的服务,这为大学生创业创造了很好的社会环境。
根据鼓励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规定,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大学毕业生将可自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只要向上述有关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即可按规定免交有关费用。
二、组建创业团队
三、筹措创业资本
四、技术工艺设计与设备选购
五、经营场所选择
七、注册公司
八、员工招聘与培训
九、设备安装与调试
十、开业典礼
(一)注册登记优惠
(二)金融贷款优惠
(三)税费减免优惠
对新办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对到"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以免征或减征一定年限、比例的所得税。
(四)员工待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