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经济(Foreign economic)称外商投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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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形式。发展外资经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
目前,我国吸引外资的规模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外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缺少的推动作用。但我国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外资流向的地区不均衡性比较明显。这种不均衡既是地理位置、资源条件、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差异的结果,又和这些基本条件差异一起,构成进一步加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原因。其直接表现之一是对外资吸引力的差异及外资经济区域分布的不平衡。以下分析的第三产业不包括交通、运输及仓储业和金融业。借助于经济普查数据,按照习惯上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划分,通过对外资经济的地域分布特征进行分析,发现其基本特点如下:
一、外资经济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外资企业单位数总计为152,370个,东部地区外资企业单位数名列前茅,(注:由于数据限制,此处关于东中西部外资企业单位数的比较,只限于规模以上工业和第三产业。)其中,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北京、辽宁、天津等9个东部省市,分别居全国外资企业单位数排名的前9名;其外资企业单位数已占全国外资企业个数的88%,遥遥领先于中、西部地区。湖北、四川、江西、河南等中部省拥有少数的外资企业,而甘肃、新疆、青海、宁夏等西部省的外资企业数微乎其微。
从资产分布情况看,第二、三产业外资经济的资产总计为96,610.42亿元,但外资经济的资产总计呈现出资产规模差距悬殊的4个类别。第一层次为广东、上海、江苏、北京4个城市,其资产总计分别为19,601.91亿元、14,125.14亿元、10,234.8亿元、8561.15亿元,分别占外资经济资产总计的20.29%、14.62%、10.59%和8.86%,外资资产规模合计占全国外资资产总规模的54.37%。第二个层次为浙江、福建、山东、辽宁、天津等5个省市,平均占外资资产总规模的4%;可见东部沿海地区是外资经济进入的首选地区。第三个层次为湖北、河南、湖南、湖北等中部省,其所占比重大致在1%左右。第四个层次为西部省市,除四川、重庆外资资产总计占外资资产总计1%以外,其他省市的外资资产规模甚微。
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外资经济更为集中,主要集中在东部的少数几个省市。2004年,第二、三产业外资经济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119.86亿元。其中,广东、上海、江苏、北京分别为1102.47亿元、860.95亿元、484.91亿元、430.24亿元,分别占外资经济总营业收入的 26.76%、20.9%、11.77%和10.44%;而且这4个省市的外资企业利润额合计高达外资企业利润总额的69.87%。其余东部地区,比如浙江、福建、山东、天津等省市,其利润总额占外资企业利润总额的比重平均为5%。相比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的利润规模较小,甚至出现亏损情况。
二、外资经济在各个区域的产业投向,均以第二产业为主
在外资经济总体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外资经济占82.4%,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代表外资经济的整体情况。以此为基础进行考察,数据显示外资经济的产业投向均呈现第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为辅。其中,东部地区外资经济投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分别为68.25%和31.75%;中部地区外资经济投向第二产业比重最高,为71.71%;西部地区外资经济在第二产业所占比重最低,为60.08%,仍高于投向第三产业所占比重。
外贸经济在细分行业上的区域特征,以下三个特点值的关注:
第一,加入WTO之后,伴随新一轮的世界产业转移和国际分工格局的形成,世界制造业大规模地向中国转移。外资对我国制造业的投资速度和规模大大加快,制造业成为第二产业中最为突出的引资亮点。其中,东部地区制造业吸引外资占整个东部地区的63.76%,中部和西部地区制造业吸引外资的比重均超过半数,分别为60.24%和50.46%。
第二,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兴起,房地产业成为继制造业后引资规模最大的行业。值得一提的是,西部地区外资经济投向房地产业资产占整个西部地区外资资产的26.53%,高于东部和中部地区16.09%和17.91%的比重。
第三,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吸引外资额的比重较小,但区域差异悬殊。从总体规模来看,东部地区外资经济投向这两个行业的资产规模,明显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
可见,东部地区引资结构中注重高新技术产业的对外开放,中西部地区外资经济在科学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投向上与东部地区有显著差距,并且中部地区没有以绝对优势优于西部地区。
三、中部地区外资经济从业人员数及报酬逊于东、西部
长期以来,外资企业一直以丰厚的报酬、优越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发展机会吸引着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从总量上看,2004年,外资企业年平均从业人数达2416.4万人,其中东部地区1877.32万人,占外资企业总就业人数的77.69%。并且东部地区内部各省市差异较大,其中708.8万人集中在广东,占全部外资企业就业人数的29%,江苏占11%,福建、浙江、上海、山东等省市均占外资企业总就业人数的7%左右;中部地区外资企业就业人员 189.3万人,占外资企业总就业人数的7.83%;而西部地区为349.8万人,占外资企业总就业人数的14.48%。
就劳动报酬而言,2004年,外资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为4075.37亿元,其中,东部省份为3386.15亿元,所占比重为 83.09%;中部省份为249.15亿元,所占比重为6.11%;西部省市为440.06亿元,所占比重10.8%。而且,东部地区内部各省份之间差异较大,劳动报酬额最大的是广东,上海、江苏劳动报酬次之,这3个省市合计占整个外资企业劳动报酬的52.28%,其余东部省市比重平均为5%。如进一步计算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东部地区劳动报酬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又高于中部地区。
由此可见,外资经济为东部地区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而西部地区顺应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积极引进外资,使得外资经济发展迅速,不论在外资企业的从业人员规模上,还是外资人员的劳动报酬均高于中部地区。
四、外资经济的科技活动投入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
科技活动投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维持科技创新的源泉所在,而各地区的科技投入力度明显偏低。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外资经济的科技活动人员数为31.39万人,仅占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17.07%,比重明显低于内资经济的科技活动投入力度。其中,东部地区外资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26.57万人,占全部科技活动人员数的84.67%;中部地区科技人员数为3.28万人,占10.45%;西部地区为1.53万人,仅为4.88%。
在工业企业中,外资科技活动经费筹集和支出金额分别为654.68亿元和682.92亿元,分别占工业企业整体的26.13%和28.43%。从体现科技活动的各项指标中看,东部地区占有比重90%左右,具有无可比拟的区域优势,中部地区所占比重基本保持在7%左右,而西部地区所占比重基本在 3%,明显落后于东、中部。
五、从经营绩效看东部地区具有明显优势
通过资产收益率和资产周转率,考察外资经营绩效的区域特征,东部地区外资企业盈利能力明显优于中部地区,而中部地区比西部地区的经营绩效略好一些。外资企业总体资产收益率为4.26%,东部地区的资产收益率为5.46%,而中部地区仅为1.72%,西部地区的经营绩效更逊一筹,很多省份甚至出现亏损。
从资产周转率来看,企业融资和资金使用成本的情况,东部地区以绝对优势高于中西部地区。2004年,外资企业的整体资产周转率为83.32%,其中,东部地区为93.74%,中部地区为65.06%,而西部地区仅为33.11%。中、西部地区应借鉴东部地区的引资战略,加快改善外资企业的经营绩效,使外资进入能够有效地带动本地区内资企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收和利用外资的规模巨大。特别是1993年后,连续9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吸收外资的国家,2002年以来我国吸收外资更是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外资的大量流入,为我国带来了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长期存在的“技术缺口”和“管理缺口”,促进了我国技术水平和经济水平的提高。
从总体看,外资对我国经济既有积极作用,也有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我国的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相对短缺,外商直接投资满足了我国经济建设对资金的大量需求。据统计,1978年至2005年,我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已达6224.01亿美元,外资资本存量相当于同期我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70129.43亿美元)的8.85%,它对于我国20多年连续保持年均9.6%的经济增长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增加了我国的资本存量,而且间接推动了我国企业扩大投资规模,从而明显增大整个社会的资本规模。同时,也促进我国财政收入的增加。我国涉外税收总额由1992年的122.26亿元猛增到2004年的5355亿元。特别是来自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的税收总额占我国涉外税收总额的98%以上。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在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的过程中,外商直接投资起到了一定作用。据资料显示,外资中的近70%投向第二产业,近30%投向第三产业,投向第一产业的比重尚不足2%。这大体符合我国现阶段调整产业结构的客观要求,从而促进了我国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中的制造业和第三产业中的房地产业)的发展。
3.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在外资迅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的对外贸易也飞速增长。我国的对外贸易从1978年的20***亿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11545.6亿美元,增长56倍,年均增长率为16.74%。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的排名也由1978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04年的第三位,贸易大国的地位已确立。
4.提升我国产业的技术水平。外商直接投资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我国技术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外商直接投资给我国带来不少较为先进和适用的技术,促进了我国产品技术的升级换代。通过与外商的合资与合作,我国许多产品的技术水平也有明显提升。从间接效应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示范作用,促使我国企业或通过技术贸易的形式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或通过自主创新来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
5.增加就业总量。在外资对我国就业数量增加方面,1992年至2004年,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职工人数由221万人猛增到1033万人,占我国职工人数的比重由1.49%升至9.77%。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前后向的产业联系也间接地创造了就业机会。
6.推动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吸收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特别是通过吸收欧盟、美、日等发达国家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借鉴先进的管理方式和制度,推动了我国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推动了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二)消极影响
1.形成对某些行业和市场的垄断,造成大量民族品牌流失。一是外商在我国幼稚产业抢先建立大企业。二是外商在我国某些盈利率高、市场前景广阔的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实行垄断。外商凭借其品牌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优势,加之我国的劳动力低成本优势,与我国内资企业进行激烈竞争,将我国一些民族品牌产品淘汰出局,或是通过合资收购中方的名牌商标,导致中方的名牌产品在市场上销声匿迹。
2.削弱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我国企业明显处于劣势。我国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企业R&D费用只占销售收入的0.39%,即使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经费也只占销售收入的0.6%。我国许多企业还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实施本地化战略,低价竞销,打垮内资企业;遏制合资企业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与内资企业争夺人才,导致内资企业和国内相关单位自主研发力量受到削弱。
3.通过不正当经营或转移定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外商在与国有企业进行合资或对国有企业进行并购的过程中,往往低估国有资产,特别是漏估国有企业的品牌、商誉等无形资产,从而使国有资产蒙受损失。而且许多外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偷、漏、逃、骗税问题。特别是不少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方式偷逃税款,给我国每年造成大量税收损失。
4.加剧资源短缺,恶化生态环境。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有一部分是属于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这给我国资源消耗和环境破坏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外商在华设立这些高物耗、高能耗和高污染企业,实际上是将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某些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我国,不仅加剧我国资源短缺状况,恶化我国的生态和社会环境,而且也严重危害企业职工和附近居民的身体健康,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加剧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具有明显的非均衡特征。截止2004年,我国东部地区累计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总和、合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和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总额分别为全国的82.43%、86.78%和86.25%;中部地区分别为11.04%、 7.69%和9.16%;西部地区分别为6.53%、5.53%和4.59%。这种非均衡格局的出现,加剧了我国东西部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且也促使西部、中部地区的一些人才和资金向东部地区“倒流”。
6.产业同构现象比较严重。许多地方政府在引资中出现重复引资问题。以长三角为例,据统计资料显示,在长三角区域内15个城市的“十五”计划中,12个城市把电子通信业列为支柱产业,11个城市把汽车零配件制造业列为支柱产业,8个城市把石化工业列为支柱产业。区域内各城市之间存在着“大而全,小而全”的生产体系,重复建设、“产业趋同”现象比较严重。这样的产业结构严重制约了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发展,使其难以发挥整体竞争优势。
我国应坚持科学发展观,正视和利用较长时期内国际直接投资自由化的发展趋势,制定合理的外资战略、方针和政策。
(一)积极利用外资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充分发挥外资在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资金紧张和弥补外汇缺口方面的作用,发挥外资并购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积极作用。应加大外资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力度,推动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的对接,以提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二)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充分利用国外技术资源的同时,更应通过自主开发和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打破国际技术垄断,提高国际分工地位,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把技术进步的主要立足点由依赖国外技术逐步转移到自主创新上来。
(三)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增强服务企业的竞争力。随着我国电信、金融保险、商业贸易、零售业等服务行业进一步向外资开放,大量外资进入这些行业已成为必然的趋势。所以,应加快调整产业发展战略,打破政府对金融、电信、供电、交通运输业等行业高度垄断的格局,积极把服务业向民营化和地方化方向拓展,形成充分竞争的格局;对其它竞争性行业要积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推动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通过大力发展以信息产业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保险金融服务业和旅游业,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四)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推动西部地区引资的步伐。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而言,以资源换资金、换技术是重要的选择。我国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对国外资本有很强的吸引力。美国宝洁、微软等近40家跨国公司已在四川投资设厂,世界500强中已有32家在西安设立分公司、合资公司或代表机构等。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速度将不断加快,成为新一轮外商投资的热点地区。因此,要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机遇,放宽西部地区在一些领域对外商投资的限制,积极吸引外商参与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和生态工程建设,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通过引资,开发优势资源,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
(五)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应合理调控外商直接投资规模,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将外资规模控制在经济建设需要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合理区间。实施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的转变;重视考核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含量、就业贡献、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项指标,克服片面追求引资数量的倾向;根据我国国情和国际法制以及国际惯例,进一步修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可制定《反垄断法》和《并购法》,对外商直接投资在投资流向、企业股权比重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控制,通过法律措施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六)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应实现“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不断提升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要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正确选择国际投资进入方式,在国际竞争中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跨国公司和民族工业的“航母”。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建立跨国战略联盟,培养国际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制定支持企业跨国经营的优惠政策,为企业跨国经营争取比较好的待遇和条件。应积极推进国家间的经济和文化交流,搭建良好的国际关系平台,为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从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