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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外资是以特定方式获得并运用国外资金发展国民经济的一种形式,它是金融市场国际化的产物,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对外经济关系。
利用外资的方式大体有两种:一是吸引国外的直接投资;二是吸收国外贷款。吸引国外直接投资是吸引外资的重要形式,它包括: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生产和补偿贸易等。利用这种外资不构成国家的对外债务。吸收国外贷款是国际间的信贷关系。它包括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以及民间商业贷款和对外发行债券等形式,这种贷款构成国家的债务负担。从实践上看,利用外资的这两种方式都存在着一个“适度”的问题,掌握好这个 “度”是利用外资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否则会出问题。
1.坚持平等互利的原则,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拒绝一切不平等和奴役性的条件;
2.尽量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和政府贷款,特别是条件比较优惠的贷款;
3.必须从本国的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5.吸引来的外资要充分利用,保证重点建设,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严格的借用外债责任制度,建立外债偿还基金,确保按期还债。
1.有利于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加强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建设;
2.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促进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3.有利于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4.有利于促进外资出口,增强创汇能力,增加外汇收入;
5.有利于劳动就业,减轻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