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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建设是指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农村建立社区组织,开展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发展社区卫生,繁荣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调解社区民间纠纷,倡导社区互助精神,树立社区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把农村建设成为管理民主、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农村。
(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非常重视,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 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化村民自治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位置。2008年省 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以提高农村 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 城乡统筹力度,逐步实现城乡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一体化”。 姜大明省长对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认真做好实验工作 ,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确保实验工作取得成效;分管民政工作的 郭兆信副省长多次深入实验单位,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开展,并提出具体明确要求。我省在认真调查研究,全面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在 诸城市召开了全省农村社区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了诸城等地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对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38个全国实验单位,普遍成立了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以党委、政府的名义制定下发专项文件、召开专题会议。 济南、青岛、 潍坊等近一半 地级市积极扩大试点范围,分别以市委、市政府或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专项文件,召开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直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明确了责任分工,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
(二)因地制宜 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各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大胆探索,初步摸索出适合本地 特点的 农村社区建设模式。一是以潍坊市的诸城、 青州、寒亭、 高密为代表的“多村一社区”模式。在现有乡镇范围内,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服务半径一般掌握在2公里、涵盖5个左右村、1000户到2000户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范围。从中选择相对居中、经济实力强、人口多、发展潜力大的村建设农村 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范围内各村提供服务。二是以临沂市 莒南县为代表的“村庄合并社区”模式。过去一些 自然村落中各建制村之间,村村相邻,但村与村之间互不沟通,在道路、水渠建设等生产方面互不协调,造成生产成本增加,甚至经常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纠纷,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针对这种情况,借农村社区建设实验之际,通过法定程序,实施了村庄合并建社区。以社区为单位成立党组织和社区 居民自治组织。如莒南县 相沟乡通过合并村庄,建制村总数由原来的45个减少到13个,建设农村社区10个。三是以青岛市的 胶南、胶州、 莱西为代表的“一村一社区”模式。在一些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比较多的村,以现有建制村为基础,一个建制村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四是“企业社区”模式。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集团,立足于自身发展需要,在转化附近村民为企业职工,村民 责任田流转给企业生产经营,整合村庄宅基地,由企业出资建房,群众低价入住,置换出的土地由投资企业优先使用的同时,建设服务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的企业社区。既解决了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资金的问题,也缓解了企业用地紧张的问题,实现了企业发展与农村社区建设的互利共赢。如滨州市 邹平县的西王社区、东尉社区和长星社区。分别是由西王集团、东尉集团和长星集团投资建设的“企业社区”。
(三)增加资金投入 强化设施建设
在实验中积极寻求和争取资金来源,初步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主、驻区单位自愿帮扶为辅、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潍坊市县(市、区)和乡镇(街办)各级把农村社区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坚持城乡统筹考虑、重点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大幅度提高财政支出中对农村投入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投入占农村投入的比重,初步形成政府财政对农村社区投入的持续增长机制。全市用于农村社区建设的资金已达4.8亿元; 兖州市将农村社区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到社区; 荣成市财政对农村社区建设投入1亿元,并按每年5—10%递增;截止10月底,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投入资金20亿元,其中38个实验县(市、区)投入达10.6亿元。各地把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条件,建起了集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文化室、居民学校、文化健身广场为一体的,设施比较完备、功能比较齐全、服务质量较高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派、选、聘、考等途径,不断加强农村社区服务队伍建设,满足了农村社区服务的需要;初步解决了农村社区“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同时,注重抓好村庄综合整治,搞好农村道路、水电、通讯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净化、绿化、美化 社区环境。
坚持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与村民自我服务相结合,从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建立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各地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建立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就业指导、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和技术技能培训、科技信息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同时,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活动。青岛积极推进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建立了区(市)级为民服务代理中心、乡镇为民服务代理室、农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站; 烟台市实施 “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建设标准化农家服务店; 济宁市注重完善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体系,依托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互助协会、老年协会、拥军优属协会、红白理事会、 民间纠纷调解协会、治安巡防协会、计生协会、文化娱乐协会和居民读书协会等组织,发挥农村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初步形成了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村民互助、自我服务有序发展的格局。
(1)加强了基础工作
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开展农村社区实验工作,探索解决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的场所、人员和经费问题,实现农村社区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的目标,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搭建了服务平台,为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创造了条件。
(2)加强了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了公共服务覆盖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突出了服务功能,从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建立完善了农村社区服务体系。拓展了服务项目,改进了服务手段,设立了服务窗口,实行了“一站式”服务。为农民提供了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技术信息等公共服务。促进了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政策的落实。
(3)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
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保障了农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政策的落实,提升了村级组织管理水平。
(4)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向农村倾钭,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了城乡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