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体制(Leadership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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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体制指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组织系统进行决策、指挥、监督等领导活动的具体制度或体系,它用严格的制度保证领导活动的完整性、一致性、稳定性和连贯性。
领导体制的核心内容是用制度化的形式规定组织系统内的领导权限、领导机构、领导关系及领导活动方式,任何组织系统内的领导活动都不是个人随意进行、杂乱无章的活动,而是一种遵循明确的管理层次、等级序列、指挥链条、沟通渠道等进行的规范化、制度化或非人格化的活动。
同时,任何组织系统内的领导活动也不是一种千变万化、朝令夕改的活动,它有一套固定的规则、规定或组织章程,各种领导关系、权限和职责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组织系统内领导活动的这些特点是由组织系统的领导体制所决定的,没有一定的领导体制,组织系统内的领导活动就不能正常进行。
原始氏族部落议事会,实际上是一种通过自然组合和习惯调节的自然式集体领导体制。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一个职业化的领导管理阶层,正是这种职业化领导管理阶层的出现,才使得社会活动在一种体制化的结构中进行,领导学的诞生也就不可避免。
1、从家长制领导到管理阶层的兴起
这一转变大约在工业革命前后。在工业革命之前,所有者和管理者集于一身,实行的是家长制领导。
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所有者因不懂领导与管理的法则,而难以维持企业组织的快速发展,更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建立起各级责任制,选拔有管理才能的人担任领导,当然企业主仍是公司的所有人,但新的管理体制将他排除在企业业务管理之外,只拿红利,这个改革的实质在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和管理权的分离。这在管理学上被称为“经理制”。
2、从单个“硬专家”领导到“软专家”集团领导
这一阶段是领导从管理中独立出来的标志,也是领导获得不同于管理的相对独立的内涵的标志。真正意义的领导学就是在这个阶段诞生的。企业内部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现代科学技术与生产的进一步结合,企业内部结构日趋复杂,分工越来越专门化,经营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使得原来精通某一专业技术的“硬专家”无法胜任领导了,需要有专门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的职业“软专家”担任领导者。随着现代生产和科学技术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单个的“软专家”已不能胜任纷繁复杂的决策和领导工作了,这时又过渡到“软专家”集团领导的阶段。
3、从集权制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多级领导
大都属于决策与管理相融合的集权制领导体制。企业越来越走向集团化,开创了集中领导、分散管理的“事业部制”领导体制。这种“事业部制”的优点在于把决策权与经营管理权分开。
按同一层级的各单位接受上级机关的指挥、控制程度的不同,可以将领导体制划分为一体制与分离制。
所谓一体制,是指同一层级的各机关或同一机关的各组成单位,权力结构上统一由一个领导机关或一个领导者来领导和控制。一体制又称完整制、集约制、议员统属制,即一元化领导。所谓分离制,是指同一层级的各类机关或同一机关的各组成单位,根据其不同职能,权力结构上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领导机关或领导者来领导、指挥和控制。分离制又称独立制,即多元化领导。
按照职权的集中和分散程度,可以将领导体制划分为集权制与分权制。
所谓集权制是指一切重大问题的决策权集中在上级领导机关或上级领导者,下级机关或下级领导者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它只能按照上级机关的决定和指示办事。所谓分权制是指下级机关或下级领导者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有独立自主地决定问题的权力,上级对下级在法定权限内决定处理的事情不得进行干涉。
如何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可遵循以下的原则:
按照最高决策者的人数,可以将领导体制划分为首长负责制和合议制。
首长负责制和合议制这两种领导体制的区别在于权力分配不同。因此行政部门一般采取首长负责制的领导方式。它主要包含以下三重规定性:
因此强有力的行政领导集体就成为领导活动能够延伸的制度化保障。系统理论指出,整体功能应大于个体功能的简单相加。任何一个领导者都是某一领域中的偏才。偏才的集合却可以有效克服某一领导者个人的缺陷,产生一种整体效应。按照系统论的观点,偏才互相结合和协调配合得当,会产生出大于一般的全才。领导活动从其功能上来讲,是一种通过资源组合谋求效果最大化的艺术。要建立梯形的年龄结构、合理的知识结构、互补的能力结构、协调的气质结构,就是要克服个体领导者的不足,以保持一种整体效应。
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集体领导的关系是:
1)集体领导不能代替首长负责制。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剥夺行政首长应当享有的权力。反过来,行政首长也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推卸责任。
2)首长负责制是一种组织领导制度,而领导集体的分工负责只是一种运作方式。行政首长握有权力,就要承担责任,这符合权责相称的原则。
领导集体内的个人负责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分工领域的工作负责,这一责任通常来自行政首长下授的权力。这是工作层面上的负责。二是对行政首长负责。这是终极意义上的负责。
所谓层级制,是指一个系统或单位,在纵向上划分若干层次,每一个层次对上一层次负责,即形成直接指挥、监督和控制的渠道。层级制又称层次制、分级制或系统制。所谓职能制,是指一系统或单位,在横向上按照业务性质的不同平行设置的若干职能部门,辅助领导机关实施领导。职能制又称分职制、功能制或机能制。
领导体制的内容包括领导的组织结构、领导层次和领导跨度以及领导权限和责任的划分。
1、领导的组织结构。领导的组织结构是指领导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联系方式。它包括两种基本关系:一是纵向的关系,即隶属的领导关系;二是横向的关系,即平行的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它一般包括直线式组织结构、职能式组织结构、混合式组织结构和矩阵式组织结构四种。
2、领导层次与领导跨度。所谓领导层次,是指组织系统内部按照隶属关系划分的等级数量,即该组织系统设多少层级进行领导和管理。领导跨度又称领导幅度,它是指一个领导者直接有效地指挥下级的范围和幅度。
3、领导权限和责任的划分。领导权限和责任划分的中心内容是建立严格的从上而下的领导行政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对不同领导机构、部门之间以及领导者之间的职责权做出明确的规定。
4、领导体制的构成要素。领导体制的构成要素包括决策中心、咨询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与信息反馈系统五个部分。
领导体制的组织结构作为领导内部各个基本要素的组合形式及相互关系与联系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基本表现形式:
1、直线式。直线式组织结构又称层次制、分级制、金字塔式或传统式组织结构。它是将一个领导系统或单位,在纵向上垂直划分为若干层次(从最高的指挥中心到最低的基层单位),形成一个逐级扩散、层次分明的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
2、职能式。职能式组织结构又称分职制,它是一种为了完成某一较为复杂的工作任务或特定的领导功能而成立的某些专门性机构。凡是与完成此任务与职能有关的部门或工作人员统一归该机构领导,同时领导者对其职权范围内的所有问题拥有指挥权。
3、混合式。混合式组织结构是一种将直线式组织结构与职能式组织结构有机结合起来的组织结构形式。它以直线式组织结构为基础,在每个领导层次都设立专业性的职能部门,并将其作为该级行政领导者的参谋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处理各类问题。这些职能部门拟定的决策、计划与方案等,应经由直线行政领导者批准下达给下级机构,其本身在原则上不能直接指挥或命令下级领导和下属职能部门。
4、矩阵式。矩阵式组织结构是一种在混合式领导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按照数学上的矩形方阵原理建立起来的领导体制,又称“规划一目标”结构形式。
领导体制除了具备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这两种根本属性之外,还具备以下几种基本特征:
1、系统性。领导体制作为一个系统,是一个包括各级各类领导机关职责与权限的划分、各级各类领导机构的设置、领导者的领导层次与幅度以及领导者的管理制度在内的有机整体。
2、根本性。任何社会的领导活动,其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领导者的思想与活动是否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
3、全局性。领导者作为个体的人,其虽然在自身所属的单位或部门中起着统御全局的关键性作用,但在总体上却必须接受领导体制的规范与制约。
4、稳定性。领导者或领导集体是经常变动的,每一个领导者的思想作风与行为方式也因人、因时、因地而异。而领导体制相对而言则是长期稳定的,它一旦形成,就会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其根本内容不变。
l、领导体制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建立关系、发生作用的桥梁与纽带。任何领导活动都是领导者根据实际需要,对被领导者的思想、行为进行引导、规范和约束,而被领导者又影响领导者,形成双向互动,并共同作用于客观实际的过程。
2、领导体制是领导活动藉以贯彻进行的实体。借助于领导体制得以显现出来的群体功能远远大于个体功能之和。领导体制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实现组织目标的保证。
3、领导体制是领导者同社会发生联系与作用的合法化证明。领导者在领导体制中的定位,是其进行有效领导的重要基础。
4、领导体制是决定领导效能高低的重要变量。因此,我们在对领导效绩进行考评时,必须把领导体制这一客观因素考虑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