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净资产(net assets of governmental un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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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用公式表示为:净资产=资产-负债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包括行政单位资产的价值,也包括国家拨入的行政经费和单位行使管理职能形成的各项收入扣除各项支出后的年终滚存结余。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占有的基金,其核算有以下特点:
1)、反映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不是净值,而是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也会相应发生损耗,但行政单位属非生产性单位,固定资产损耗的价值不能像企业那样进入成本,再从销售收入中逐渐补偿,所以不计提折旧。这样固定基金反映的不是净值,而是取得固定资产时计算的价值。
2)、固定基金是净资产的主要内容,基本反映净资产的规模
行政单位在净资产的构成中,固定基金是基本的份额,是最大的构成项目;另一部分即结余部分相对数量较小,且不稳定。
3)、固定基金与固定资产是互对应关系的账户,二者在核算金额上永远相等。
为了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应设置“固定基金”总账科目。“固定基金”属于净资产类科目。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结余每年年终结算一次,它是行政单位全年全部实际收入与全年全部实际支出相抵后的最终财务结果。
为了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结余,应设置“结余”总账科目,“结余”属于净资产类科目。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 (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 、“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核算。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 明细科目中。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例】某行政单位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科目余额如下:(1)拨入经费1200000元(其中,拨入经常性经费1000000元,拨入专项经费200000元);(2)经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经常性支出800000元,专项支出200000元);(3)拨出经费300000元(其中,拨出经常性经费200000元,拨出专项经费100000元);(4)预算外资金收入300000元(其中,经常性收入200000元,专项收入 100000元);(5)其他收入150000元;(6)结转自筹基建100000元。
借:拨入经费——拨入经常性经费 1000000
预算外资金收入——经常性收入 200000
其他收入 150000
贷:结余——经常性结余 1350000
借:结余——经常性结余 1100000
贷: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800000
拨出经费——拨出经常性经费 200000
结转自筹基建 100000
借: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 200000
预算外资金收入——专项收入 100000
贷:结余——专项结余 300000
借:结余——专项结余 300000
贷:经费支出——专项支出 200000
拨出经费——拨出专项经费 100000
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对于未完成项目的专项资金结余,行政单位应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该项目的支出;对于已完成项目的专项结余,行政单位应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后,由行政单位统筹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