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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隐形经济,是处于政府管理、监督之外的各种经济活动的统称。隐形经济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主要指偷税漏税活动;广义则泛指各种处于国家正式统计之外的经济,包括偷税漏税活动、各种违法经济活动及其它未纳人国家管理监督恻纷式的经营活动。
在社会变革与经济转轨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比较明显,可以从公布的统计数字中反映分来;有的比较隐蔽,很难获得准确数字,甚至完全游离于统计之外。但是它对计划和市场都表现出强大的作用力,使大量的经济资源被吸纳进这个“黑洞”,从而形成隐形经济。我国的隐形经济由灰色经济和黑色经济两部分组成。
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一种非法经济活动。不论是在地下工厂,还是在合法注册企业中进行,都不能改变隐形经济的性质。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是惊人的。1990年秋季,轻工业部对北京市场上销售的各地生产的旅游鞋和胶粘皮鞋进行抽样检测,旅游鞋不合格的占 67%,胶粘皮鞋不合格的占55%。
据有关部部门1992年对全国十大城市的抽查数据,生产配装的眼镜不合格率达70%,集体个体经营的合格率仅有 5%。如国产轿车之王——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制造的“奥迪”高级轿车,竟然假冒货也占到20%,也就是说,大街上跑的“奥迪”轿车,平均每5辆中就有一辆是假冒的,假冒伪劣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害,给国民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更严重地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我国政府对伪劣产品 的查禁工作一直是很重视的,但远不能说已取得了胜利。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企业或个人还会铤而走险。
国际上,走私一般是指以牟取非法利润或暴利为目的,违反一国的海关法规,通过该国的国境逃避对外贸易的管理或垄断,非法运输货物、货币和其它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走私是一种具有违法犯罪性质的隐形经济活动。“海南汽车事件”可以说是我国第一次轿车走私狂潮的代表。经过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轿车走私活动一度有所收敛。
但1999年震惊全国的“湛江汽车走私案”的告破,不仅使参与走私的贪官污吏纷纷落马,更向国人透露了走私规模之大,程度之严重。除轿车之外,走私对象还有毒品、香烟、家电、旧服装等。走私使本应向国库缴纳的巨额关税流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据估计,每年境外走私流入的洋烟已超过400万件,2亿多条,占我国卷烟市场份额的9%,销售收入已相当于我国目前烟草业的1/4。
“倒烟容易富,一月万元户”。暴利的引诱使洋烟的走私呈恶性增长之势。近几年来,有关部门为直线走私旧服装采取了许多措施,但由于对走私旧服装的商贩,只能采取没收,烧毁旧服装和罚款的处理,加上倒卖服装有暴利要图,因而走私旧服装屡禁不止,毒品走私的违法性及危害性更是不言而喻。
无照经营
在从多个体经营的人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各行各业的艺匠。
除了少量在市场以及临街地段租房开门市和设摊营业的外,90%以上的艺匠均属于无照经营。“挂户经营”是目前农村中出现的挂靠于乡镇企业的农户家庭企业,其本身没有合法身份,利用被挂靠的企业的名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此外,即使是集体,国有企业,无照经营者亦不罕见。
外商假亏损
我国从1979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税法规定,对生产性三资企业的“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待遇,是从企业开始获得的年度来计算,充分考虑到了新办企业的利益。但是,我国三资企业的亏损率,居然达到了与国有企业不相伯仲的地步!而且,更难解释的是,这种相当普遍的“亏损”现象,并没有影响海外人士和企业到大陆投资的热情。湖北某铝业开发公司,自开业以来连年亏损,且数额较大,但该企业仍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投资总额从500万美元增至 1000万美元以上。三资企业通过偷、漏、避税及吃汇、帐外经营、高价评价无形资产等手段,造成虚亏实盈。
作为一种国家管理和监督之外的经济活动,隐形经济是作为合法的、公开的经济活动的对立物存在的。宏观而言,它冲击社会经济,逃避国家的管理控制,不能提高宏观效益;其经济行为的不规范性、反秩序性是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运行规则的侵犯和破坏。微观而言,它不能促进健康的市场竞争,不能提高企业素质。其负面影响可有以下几点:
1.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
税收是任何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隐形经济活动通过逃税漏税、走私、地下工厂等活动剥夺了政府所需的财政税收,大量逃税对税收结构和国民经济有严重影响,它导致了税收基数的缩小,侵蚀税率的累进,损害了税制平等原则,降低了所得税的收入弹性,影响了税收作为一种重要财政收入对调整经济的有效性。
2.扰乱流通秩序
行业,由于不纳税企业的竞争,纳税企业将面临成本劣势和销售减少,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更有甚者,一些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几乎使“正规”的企业名誉扫地。流通领域中物资短缺,不纳税企业人员利用各种关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导致资源配置从纳税部门流向不纳税或一些非法生产的部门,威胁合法企业经营生产。
3.社会信息扭曲,导致宏观调控政策失灵
逃税、会使政府一些部门的统计数据发生扭曲。如国民收入的统计要依赖于税收来源的统计资料,如果由于逃税使税收来源的数据发生了偏差,国家的基础宏观经济系统必然发生扭曲,即经济生活中的事实由于政府不能充分“观察”到隐藏中的隐形经济活动而被扭曲了。一旦社会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来源发生扭曲,结果将会使社会信息系统变得无效,因为它是理论分析和政策制定的指南和依据。信息扭曲将从根本上影响经济生活的稳定性。
4.导致分配不公及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
隐形经济是侵蚀我们社会的一股暗流,它非法地将收入从诚实的劳动者和企业手中重新分配到违法的个人和企业手里,社会财富迅速地流向从事隐形经济活动者手中,使纳税人对政府的信任感下降。在隐形经济泛滥的地方,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公开化,人们的职业道德观念淡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者受到孤立,而以国家利益“借花献佛”的,却成了“好干部”。在这种情况下,是非荣辱出现了混淆,造成了人们思想的混乱,凝聚力丧失。
5.钱权交易,腐蚀国家体系
作为行贿受贿的钱权交易,“寻租”在隐形经济活动中占有特殊地位,它在更为复杂隐蔽的交易中,使部分政府官员的行为进入了隐形经济的范围。用国有资产从官方渠道做非法交易牟取私利,这些活动都直接导致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使政府官员为牟取私利,丧失立场、放弃原则,扰乱正常的秩序,腐蚀了国家体系。
因此,凡隐形经济公开、半公开地泛滥的地方,一般都受贿赂风行、腐败盛行的地方。一些握有权力的党员干部受贿、贪污,是隐形经济活动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隐密性、模糊论变动性是隐形经济的三大特点。
隐密性
隐形经济的经济活动是隐密地进行的。人们尽管能够在日常经济生活中看到这些现象,感觉到它们的存在,却无法通过公开的统计数字获知它的面貌。因为从事隐形经济活动者是不会向政府机关报送真实的年报月报表的。
在公开的国民经济统计中,几乎完全看不到它们存在的痕迹。原日本大藏省的渡边大臣在国会的答辩中曾有这样一段机敏的名言:“如果要问,隐形经济有多大规模,我们是无从回答的,因为无法了解到。而正因为无法知道,所以才称之为隐形经济。”
模糊性
隐形经济的模糊性不仅表现在对隐形经济规模的数量界限难以界定,而且表现在区分上。隐形经济泛指各种公开、列入正式统计的经济活动之外的一切经济活动,这些经济活动彼此在内容、形式、性质、活动特点上差别很大。
隐形经济活动作为一种非正式的经济活动,一方面作为正式经济活动的补充几乎无处不在,另一方面,因为其不是“正式”的,不承担正式职能,在经济运行的系统中又很难找到它们的位置。隐形经济与公开经济之间的“分界线”模糊不清。二者并不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是相互联系,相巨交织在一起的。
变动性
合不合法,是区别公开经济与隐形经济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如果“法”发生了变化,原来非法的变为合法,原来合法的变为非法,那么,公开经济与隐形经济的界限也要随之变动。而且,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同一类型的经济活动可能被归入彼此对立的范畴。
全面而深刻地认识隐形经济的这些特点,对于我们全面认识现行经济体制或新旧体制转换中出现的问题和弊病,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隐形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对隐形经济的治理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治理隐形经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
(一)严格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竞争,完善对各种经济的监督管理。要有计划地组织财政、金融、工商、税务、审计、司法部门及各种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存在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领域中的隐形经济活动,对存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及农民、工人、知识分子、干部、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及其他社会劳动者中的隐形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普查,使不符合资格的主体退出市场。
(二)加强生产环节的管理。对于企业生产的产品,要切实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和产品合格证制度,加强质量监测。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非法生产,不符合质量指标的不准上市,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
(三)大力强化地区的经济管理力量,加强经济法制建设和关于流动人口从事经济活动的立法,使经济活动规范化。
(四)大力推进经济体制转轨。我国传统的经济管理体制,存在着严重缺陷,这些缺陷为隐性经济滋长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美国经济学家李林·班·维克尔指出:“隐形经济是所有法律、规章及条例所引起的各种各样的社会不安因素的检测器。换句话说,可以把隐形经济看做是健全的制度和法令的奇怪的胎儿。”
我国的隐形经济,与其说是作为现行法规体系及其不健全的管理体制的对立物而存在,不如说是作为有严重缺陷的管理体制的共生物而存在的。因此,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是遏制隐形经济泛滥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