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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也称政府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政府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一)评价是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环节
财政绩效评价是从一般意义上的评价发展而来的。评价是目标管理的基本环节之一,它是指管理目标与运行(管理)结果之间的对比。评价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指明事物的状态,即说明事物运动的现实状态是否偏离目标。二是总结经验,为改善政府管理、纠正目标与实际的偏差提供依据。因此,评价是管理的一个基本环节。
(二)财政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首先,政府绩效评价的核心是借助于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向政府和人民提供一个说得清的资金使用的效果。我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宪法规定了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我们知道,民主权利不仅是指人民对政府的重大的政治决策享有知情权,也包括人民享有对公共资金用于哪里,有无效果的知情权。在过去,政府只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资金的分配,由于没有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因而我们无法对公共资金效果作出回答。随着我国的民主制度的深化,以及由传统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人民对政府监督的加强、纳税意识的加强,人民对政府资金的使用效果的知情权问题也已经提出来了,而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开展政府绩效评价工作。
其次,它是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可以说,我国财政改革,从“基数法预算”到“财政绩效管理”,变化最大的是增加了绩效评价环节。或者说,如果没有这一环节,那么财政绩效管理只能是华而不实的“花架子”。同时,绩效评价运用量化指标来说明财政资金效果,可以从效率的观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帮助各政府部门改
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有效手段。
(三)财政绩效评价是摆脱财政困境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管理存在的重大问题是“重分配,轻效果”,这是造成财政拨款与效果脱节,因而财政收入增长很快,但财政收支状况越来越困难的主要原因。通过绩效评价的机制有利于我们发现问题,找到解决途径。这是因为,虽然我们建立了项目的前期评价,部门预算“跟踪问效”等制度,但它们往往“隔靴搔痒”。而财政绩效评价是一种“后发制人”管理。由于它以事实为依据,对公共支出效果能作出客观评价,因而它必将成为解决财政支出膨胀问题的关键措施和途径。
总之,财政绩效评价是实现由财政控制支出转到“用制度、规则和社会力量”来控制支出的关键措施。
财政绩效评价是应用目标——效果对比法,对评价对象的各项指标实现情况进行的评价。
应当说,虽然项目效果评价与政府职能的经常性支出效果评价的对象是不同的,但在方法论上却基本相同。
1.设置、补充和完善绩效指标
这就是说,对于尚未设定绩效评价指标的支出,这一阶段的任务是设定评价指标。对于已经设定绩效评价指标的支出,根据实际和公共价值的一般标准,对绩效目标指标进行补充和完善。由于在政府绩效预算管理中,我们只列示出那些与拨款有关的重要绩效目标指标,而不必列示所有的绩效目标指标。因为,如果那样,政府的预算报告会过于复杂,而且这些指标带有专业性,局外人很难看懂。为此,通常只要求列示重要的指标。
但是,进入绩效评价阶段,我们不仅要考察其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而且必须全面地了解其绩效,即不仅是当期的绩效,还应当将可持续发展能力列入绩效评价,以防止其短期化。比如,我们对教育的评价,不仅要看在校生人数和教育质量,而且要看其潜力,包括教师进修、师资配备、教育研究成果等,即使教育质量,我们也应当考察教育事故等指标,而这些是不可能全部列入预算中的。因此,补充完善指标体系是其中很重要的工作。
2.设定绩效目标和评价标准
在此基础上,评价组的任务是事先设定各项指标应当达到的目标及相应的权值。根据笔者的实施经验,在这里,我们要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
(1)分级设计指标。通常我们应当将指标分成投入、产出和效果指标三类。再分级设计指标,指标级次最多不得超过三级。
(2)将评价的基础指标和评价指标分开。评价的基础性指标需要来自各种基础资料,如统计资料、会计资料和部门的工作记录等,它具有逻辑上的连续性和合理性,是评价依据,但本身并非评价指标。因此,将两者分开,可以明晰思路。否则,材料过于冗长,评价人员会感到阅读困难,也不利于得出合理结论。
3. 核实和审定基础资料
4.确定各指标的权数,统一评价标准,给定各指标的评分
确定各指标的权数的依据是重要性原则。这就是说,凡是重要的指标,其权数就高,而次要的指标的权数较低。
统一评价标准是指按各项指标完成的目标要求确定的评分标准。通常,我们可以分级差法和比例法来统一评分标准。
级差法是指对于每个评价指标,我们事先设定达到、基本达到和未达到三个标准,然后,评价人员在此范围内,根据基础资料的对应指标,给定每项评价指标的分值。
比例法是先设定达到每个目标指标的相关标准,然后由评价人员根据统计资料,按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给定分值。
两种方法的差异在于,前者的各指标分值相对固定,最多不得超过既定分值的100%,而后者则随指标完成情况而定,其分值可以超过100%。
5.撰写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是评价的总结,也是专家组对项目结果所作的正式书面结论。这一结论要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绩效评价报告》的文字材料应当简洁扼要。《绩效评价报告》通常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项目绩效评价的过程和专家组成员。
(2)评价的最终结论,描述各指标的权数及得分值。评价的最终结论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3)分析政府职能执行单位,或项目的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指出主要优点及主要问题。
(4)提出改进管理方面的意见或建议。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目的之一是提供改进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因此,在这方面应当结合国内的有关指标现状,用以理服人的方式展开。
如果说,预算评价只是政府绩效评价的前期拓展,那么,效果评价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绩效评价。概括起来,绩效评价任务有以下三项:
(1)验证目标指标,以确定事物运动处于何种状态;
(2)确定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为纠偏决策提供依据;
(3)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