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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报告是税务检查人员依据现行税收法规及有关规章,对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事项进行税务稽查后,根据检查出的问题、情况以及处理意见,撰写出的书面报告。
税务稽查报告主要反映纳税人违反税法的情况,它是纳税人税收违法违规问题的文字记录,是依法惩处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重要依据。
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2010年修订版中规定,税务稽查报告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1.稽查案件编号;2.纳税人名称;3.企业经济类型;4.法定姓名;5.检查所属期间;6.检查人员姓名;7.检查类型;8.检查实施时间;9.检查发现的违反税收法规、规章的问题、情况及主要手法,主要税收违法犯罪事实及法规政策依据等。
大凡法律文书,其基本要求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客观、公正。因此,稽查报告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也必须按照法律准则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事实清楚。稽查报告对稽查事项的评价结论和处理处罚结果,都必须建立在其所涉及的事实基础之上,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事实为依据。只有事实清楚,才能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被稽查事项给予定性和提出处理意见。稽查报告要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基础就是事实清楚,这是稽查工作和稽查报告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支撑。
二要证据确凿。重证据是执法行为的一个基本准则,稽查工作也不例外。如果事实是存在的,但缺乏证据证明,还是不能说是清楚的。
三要定性准确。对被稽查事项涉及的违法问题。稽查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给以定性,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定性的准确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到税务机关对税款的查补与处罚,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反映了税务稽查人员和税务机关的执法水平。因此,对涉税案件的问题定性一定要恰当,能够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定性既不能避重就轻、大事化小,也不能无限上纲,任意戴帽子。我们常说要以理服人,定性准确与否是非常重要的。
四要处理恰当。稽查报告对所述违法问题的处理意见,一定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这是最基本的,同时对同类问题的处理处罚尽可能相一致,避免畸轻畸重的情况的发生。
五要行文规范。稽查报告既然是法律文书,就得讲究一些法律文书的要求。要按照总局的统一格式要求,做到规范美观,严肃权威。稽查报告行文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语言文字要字斟句酌,简明扼要,详略得当。语言表达要准确,切忌夸张,并使用规范的文字等等。
税务稽查报告在结构上可由导语、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税收保全措施的采取情况和处理意见五部分组成。下面结合示例对税务税务稽查报告各部分具体写法加以详细的分析。
(一)导语
导语作为税务稽查报告的开头部分,起着统领全文的作用。
例1:根据《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XX(地方名称)国税稽【20凇】第XX号的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2003年10月20日至12月11日,对XX有限公司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现己稽查完毕,报告如下:
例2:根据区局选案计划安排,由张三、李四、王二组成稽查组,张三任组长,于1998年7月18日至1998年8月20日对开封市新天地药业有限公司1997年度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日常稽查,现将稽查情况报告如下:
由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导语部分要精准地说出实施稽查的依据或案件来源、稽查人员组成、稽查时间、稽查所属时间、稽查的类型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在导语的写作过程中,要概念清楚,注重内容的精确具体。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会发现,案件来源分为任务安排外、群众举报、上级交办、批办、转办等形式;稽查的类型则有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之分,所以在稽查报告写作的过程中,要明确各项的内容后再作叙述,且不可任意而为之。
(二)稽查对象叙述
税务稽查报告的第二部分为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的叙述。只有全面准备的了解稽查对象的情况后,才能为后期妥善的处理提供出客观的判断依据。在这一部分内容的写作上,文字的精炼尤为重要,描述过程中要抓住事情的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讲清讲透。
例l: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天津无缝钢管总厂经由原国家计委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7年12月组建,2006年底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石油套管、光管、气瓶管等,为我国石油套管专业生产基地。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云生;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公路396号。
公司下设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天津钢管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大无缝投资有限公司等共18家直接控制子公司;天津大无缝铜材有限公司、天津杰迪罗斯石油装备有限公司、河北大无缝建昌铜业有限公司等共lO家间接控制子公司;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宾馆、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共2家分公司。
例2、X融公司成立于20XX年X月X日,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经营地址在XX市XXXX,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添加剂预混料、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于2001年批准为饲料免税企业,当年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免税批复对免税产品的税金进行了免税。
公司2001年销售收入总额128,991.18元,销项税金7,739.47元,应纳税额7,739.47元;已缴税金7,739.47元,当年根据免税批复免税,当年退税7,739.47元。2002年销售收入总额l,5 19,966.30元,销项税金86,035.83元,应纳税额86,035.83元:当年根据免税批复免税86,035.83元;无欠税。
上述两例都交代了被稽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即:稽查对象的名称、经济性质、隶属关系、主管部门、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但是例1和例2存在着一个明显的不同,例1运用了大段文字来介绍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的分公司以及子公司;例2更多地提到了国家给予的政策辅助以及公司的收支情况。由此可以看出,在对稽查对象介绍的写作中,除了全面把握公司的基本信息外,还应根据需求把与稽查定性处理有关的其他基本情况的加以介绍。如:稽查所属期问内收入情况、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情况、盈亏情况、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关联企业情况、分支机构情况等。
(三)稽查事实的写作
稽查事实是稽查报告写作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应把握“五清”,即:事实说清、情况写清、道理讲清、方法列清、问题摆清。在陈述时应先对其违法事实进行总括概述,然后按违法事实的性质类别项目进行陈述,如果涉及的内容较复杂,应分类别陈述。此外,由于稽查事实内容的复杂性,所以在写作中陈述的每项违法事实都应对稽查人员稽查方法、纳税人违法事实、手段、情节、责任加以
综合表述,对通过使用较特殊或多项方法查出的情节较为复杂的违法事实,应当叙述的详细些,对通过检查账册凭证等发现的情节较简单的违法事实,可叙述的简单些。
例:通过对某机械厂的会计资料分析,发现该厂预收账款异常,数额达到600余万元,根据线索进行外调取证与该厂的会计资料核对,初步发现该厂有隐瞒销售收入偷税的违法行为。后经对该厂查账、盘点询问、搜查等措施发现该厂自1994年以来,在厂长的授意下,利用从车间伪造生产统计报表,隐瞒产量,成品不入账,从车间直接发货,销售货物开具非法收据[100份]隐瞒销售收入,凡通过银行结算的货款记入预收账款,通过现金结算货款的记入小金库,进行公款私存,财务不作任何反映。经查实,该厂94年至98年6月底账目记载累计预收款7,624,112.40元,其中转入虚拟户头的应付账款1,403,022.11元,实际未发出的货款为200,000.00万元,?共计通过预收货款不作销售和虚拟应付款户头方式隐瞒销售收入7,424,1 12.40元。另经查实该厂将销售的货物(包括成品和废料)收取的现金通过公款私存的方式在财务上不作任何反映,隐瞒收入1,465,171.75元。以上共计隐瞒销售收入8889,284。15元,已构成《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所称之偷税行为,计偷增值税1,291,605.39元。
(四)税收保全措施写作
税收保全措施的采取情况是针对在稽查中发现纳税人转移产品或资金有逃避纳税行为后,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并已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而对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及执行状况进行状况的描述。这一部分的写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依托,在写作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写出事实以及处理的办法,而且要写出为什么要采取此种保全措施,适当深化写作内容,让后来者从中能汲取到一定的经验和教训。
(五)处理意见的写作
税务稽查报告的第五部分即为针对稽查对象的稽查结果而做出的处理意见及处理依据。稽查人员在稽查报告中,应针对纳税入的违法事实、情节、性质,
依据税收征管法或其他有关罚则的税收法规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建议,建议不能过于笼统抽象,应该具体地指出怎么做。在写作中要具体写出问题关键所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列出处理依据,以及企业和稽查组的处理方式,最后要具体写出处理的方式。
例:XX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下联填写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该公司于2001年6月至2003年5月销售应税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三份,经查,上述三份普通发票的发票存根联及发票联填写的购货单位不一致。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六款之规定。
企业意见:承认事实,接受处理。
检查组意见:对该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上下联填写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行为处以2,000.00元的罚款。
(六)其他注意事项
在税务稽查报告的撰写中,除了把握过上述五项基本内容外,还应该注重报告标题的拟定。特别是一些具有很大的推广价值的稽查经验更应该注意标题的拟定,要让人通过标题即对稽查的核心有所了解,如关于XX公司存在严重的偷税漏税问题的稽查报告,最好不要笼统地用“关于XX单位的稽查报告”作标题,而是要在主标题或者副标题中巧妙地透露出这是一个关于偷税漏税情况的稽查报告,可改为“关于XX单位偷税漏税的稽查报告”诸如此类的样式。
目前税务机关的稽查报告质量,由于稽查报告存在种种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缺陷:
一是叙事有情无节。有的稽查报告对被查纳税人的违法事实表述过于简单,常常以一句结论性的语言一带而过,由于叙事有情无节,使人看不出违法问题的情节,性质及后果如何。事实上对于违法事实,不少稽查人员总是缺少对纳税人主客观原因、当事人的认识态度的分析。有的稽查报告逻辑混乱,概括性差,甚至用工作底稿粘贴,主次不分,杂乱无章,使人不能直观地了解被查纳税人哪些问题较多,哪方面问题较严重。
二是评价过于原则。稽查评价是稽查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稽查评价,可以基本反映被查纳税人的核算情况。目前稽查报告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过于原则,报告中的评价部分只就被查纳税人收入和支出不合理部分的简单罗列,评价针对性不强,有时对各个被查纳税人的评价内容千篇一律,大同小异,往往是“一副面孔”或“一个病症”,由于评价过于原则,对纳税人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分辩不清,不便于向管理部门提出合理化的管理建议,同时也使管理部门无法运用稽查结果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三是引用法规不当。主要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对违反税法的问题的定性没有引用法律法规,或者引用有误;二是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够充足,或者适用法规针对性不强;三是引用过时失效的规定,或是引用会计事项发生时尚未施行的法规作为稽查依据;四是引用规定层次较低、没有法律效率的“红头文件”作为依据。
四是重点不够突出。一个稽查项目查出的问题可能很多,稽查报告应就同一问题进行归类,坚持重要性原则,有些稽查报告在披露违法问题时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事无巨细罗列一大堆,或者将一些技术性的差错写入稽查报告;或是对归集的稽查证明性材料不进行提炼,让数字充斥整个稽查报告。
五是语言拉杂不清。稽查报告的语言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些稽查报告往往简单地以会计核算过程或会计科目来反映事实,阐述问题没有与整个业务操作过程相结合,财务会计类专业词汇、会计凭证号和表示设备名称或工程项目名称的英文字母过多,个别还使用比喻等修饰性语言,表述含糊累赘。也有的明显带有个人主观意识的分析和推断性语言。不规范的稽查报告增加了人们阅读和理解的难度和困惑,降低它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