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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劳动是指劳动者借助劳动资料,使自己的劳动作用于劳动对象,按照预定的目的生产某种产品的活动。
马克思认为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尽管由于其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于这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因此生产劳动这个经济范畴同样是一个历史的具体的经济范畴,它不外是对劳动能力在特定的社会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整个关系或方式的简称,为了表现“那种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资本本身的基础的劳动的形式规定性”,必须区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和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
1、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
从一般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来看,通过劳动过程生产使用价值是人类存在的必要条件,“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劳动,或有用劳动……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这种必要条件不仅对商品生产而且对资本主义生产都是适用的,“为了把自己的劳动表现在商品中,……虽然使用价值或财物的生产是为了资本家,并且是在资本家的监督下进行,但这并不改变这种生产的一般性质。”从单纯劳动过程的角度来分析的,凡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都是生产劳动,“如果整个过程从其结果的角度,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这是“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过程与劳动过程开始出现了分离,从总体劳动过程来看,在没有其他劳动者的协作下,单个劳动者生产具有完整的使用价值的产品已越来越不可能,因此“上面从物质生产性质本身得出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定义,对于作为总体来看的总体工人始终是正确的,但对于总体中的每一个单个成员来看,就不在适用了”。但是作为总体来看的总体工人的生产劳动仍然是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
2、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
马克思认为,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生产劳动是能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或者为资本的自行增殖服务的工人,才是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概念决不只包含活动和效果之间的关系,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含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最初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即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仅仅是第二种定义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用来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是有用劳动,必须生产某种使用价值……只有表现为商品也就是表现为使用价值的劳动,才是同资本相交换的劳动。但是不是劳动的这种具体性质,不是劳动的使用价值本身……构成劳动对资本的特殊的使用价值,……劳动对资本的使用价值,是由这种劳动作为创造交换价值的因素的性质决定的,……在于劳动代表着一个比劳动价格即劳动能力的价值所包含的抽象劳动量大的抽象劳动量。”
生产劳动是和资本交换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那么非生产劳动就是和收入相交换的劳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那就是不同资本交换而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交换的劳动(当然也包括同那些靠资本家的利润存在的不同项目,如利息和地租交换的劳动)”。马克思强调指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同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即特殊的使用价值)本身毫无关系,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下,是把客观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把客观劳动条件的所有者转化为资本家的劳动,即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生产出来的劳动;是表现劳动能力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关系和方式的一个范畴,是资本主义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因此“同一种劳动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在于用来交换的劳动是否改变了交换双方现有的经济关系。
在特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随着劳动分工的发展,许多工人共同生产同一个商品,工人的劳动同生产对象之间存在的关系,自然也是各种各样的。但是这些或那些工人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因为他们集体生产一个使用价值,并且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同资本交换的雇佣劳动者。“但是,所有这些劳动者的总体进行生产的结果……表现为商品或一个物质产品……这些人中的每一个人对资本的关系是雇佣劳动者的关系,是在这个特定意义上的生产工人的关系。”但是如何确定劳动同生产对象直接的关系或总体劳动者的范围呢?马克思指出“自然,所有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参加商品生产的人,从真正的工人到(有别于资本家的)经理、工程师都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围。”
作为第四个物质生产领域的运输业,由于物品的使用价值只有在物品的消费中实现,物品的消费使物品的位置变化成为必要,因此使运输业的追加生产过程成为必要。商品的位置改变使其使用价值发生了变化,商品的交换价值增加,增加的数量等于使商品的使用价值发生这种变化所需要的劳动量,尽管具体劳动在商品的使用价值上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但这个劳动已经实现在这个物质产品的交换价值中。“在这里,生产劳动对资本家的关系,也就是说,雇佣工人对资本家的关系,同其他物质生产领域是完全一样的。”
3、其他生产方式下的生产劳动
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占支配地位,但是还没有使社会中的一切生产方式从属于它。如不雇佣工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劳动,马克思认为农民和手工业者是商品生产者,他们的劳动并不适用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因此农民和手工业者既不属于生产劳动者的范畴,也不属于非生产劳动者的范畴,他们是自己的生产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生产者。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农民与手工业者尽管不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但在概念上却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是这类劳动也被大众视为生产劳动的根本原因。
从马克思对一般劳动过程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流通过程以及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的分析来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生产劳动是指和生产资本相交换并能生产剩余价值的有用劳动(有用劳动指生产使用价值),包括从物质生产总过程来看的所有雇佣劳动;非生产劳动是指不能生产剩余价值的劳动,即使这种劳动能生产使用价值,它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外进行而是非生产的,另一方面是虽然在资本从属范围内,但由于被用于实现剩余价值等非生产职能上而是非生产的。
生产劳动是“非生产劳动”的对称。
(1)按劳动的自然形态区分,指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如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中的劳动;不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如教师、医生、演员等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
(2)按劳动的社会形态区分,指体现特定社会生产关系本质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即能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只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是非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