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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整个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进行协调与管理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的总和。旅游管理体制是旅游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其渗透到旅游管理的各环节、各领域和各个方面,是旅游经济活动正常开展和旅游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旅游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正确理解旅游管理体制的概念,必须掌握好以下几点:
(一)所有制结构是旅游管理体制的前提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结构,其不仅决定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性质特征,也决定着其旅游管理体制的性质和方式,因此不同的所有制结构必然形成不同的旅游管理体制和模式。资本主义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旅游管理体制的性质也是以私有制为基础,并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以国家干预为特征的旅游管理体制模式;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旅游管理体制的性质必然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相结合的要求,实行“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旅游管理体制模式。
(二)组织形式是旅游管理体制的重要方式
旅游管理体制的组织形式,是指对整个旅游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主要方式。由于各国经济社会体制和旅游管理模式不同,必然形成不同的旅游组织形式,而不同的旅游组织形式会产生不同的旅游宏观管理行为和效果。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适应不同国家经济社会体制和旅游管理模式而形成不同的旅游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是集权制的旅游组织方式,是指有关对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主要集中于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第二种是分权制的旅游组织方式,是指有关对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管理,按照旅游宏观管理职能而分属于不同层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组织;第三种是混合制的旅游组织方式,指有关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主要管理职能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而其他管理职能则分别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旅游行业组织负责。
(三)机构设置是旅游管理体制的主要载体
旅游管理体制的机构设置,是指在相应的旅游组织形式基础上,建立明确的旅游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旅游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旅游管理职能的实施。旅游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应符合旅游组织形式的要求,其具体的设置原则包括:一是必须依法设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二是具有明确的旅游管理职能目标,能够有效履行旅游宏观管理的基本职能;三是必须权责统一,做到职权与责任、领导和指挥、协调和管理的统一;四是精简高效,符合旅游宏观管理中的决策集中、协调快速、管理有效的基本要求。
(四)权责划分是旅游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旅游管理体制的权责划分,是指明确划分旅游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权与责任,是合理配置旅游管理职权和责任的主要内容,也是旅游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权责划分通常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划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与责任;二是对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和责任的划分;三是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与旅游行业组织、旅游企业之间的管理职权和责任的划分。
权责划分不仅是旅游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关键问题,如果权责划分不当或权责不清,就会造成旅游管理中集权与分权、侵权与放权等矛盾,甚至损害各方的利益和积极性,影响到整个旅游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运行,从而阻碍或制约旅游经济活动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
(五)管理制度是旅游管理体制的主要手段
管理制度作为旅游管理体制的手段,是为了保证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一致地进行,实现各项管理职能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和行为准则,也是实现旅游管理有效性的重要前提。
在旅游管理体制中,管理制度一般包括旅游宏观管理制度、旅游行业管理制度、旅游区域管理制度和旅游企业管理制度。旅游宏观管理制度,是国家从国民经济总体角度对旅游发展、旅游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旅游行业管理制度,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组织对旅游活动和旅游企业进行规范与管理的制度。旅游区域管理制度,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区域旅游发展管理的有关制度。旅游企业管理制度,则是旅游企业根据自身管理的实际需要,所制定的企业内部各种综合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等。[1]
旅游管理体制是以国家的旅游发展战略和规划为依据,以税收、信贷等经济政策为调控手段,以旅游信息为媒介,以旅游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督保证的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该系统必须与市场机制的作用相配合,才能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配置。根据旅游业管理体制的运行规律,该运行系统由以下4个子系统组成。
(1)举游管理决策系统
旅游管理决策就是对旅游业发展目标、旅游业管理政策和重大措施做出抉择。旅游管理决策系统的内在结构主要是正确划分决策权限和保证决策系统的科学性。旅游管理决策系统是旅游业管理体制的中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管理决策结构是多层次的,国家旅游管理决策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上,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决策则要体现在微观主体的自主权方面。
(2)旅游管理监控系统
旅游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监督和调控的功能。监督由各级政府和人民的全面监督,专业和综合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业务监督和职能监督,审计和工商行政部门的专门监督,司法机构的法律监督以及群众团体的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组成。通过监督为旅游管理决策系统反馈信息,提高决策科学性,保证正确旅游决策的实施,维护正常的旅游业经济运行秩序。通过调控的作用,把宏观旅游管理决策所确定的规划目标变为各微观经济主体的行动,实现宏观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管理调控主要采取间接调控的方式,如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政策,引导旅游企业做出符合宏观旅游业发展总目标的决策。要协调各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关系,使相关部门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健全各种调控手段,如科学的税收制度,完备的经济法规等,对旅游管理活动起到综合协调的作用,使旅游管理发挥有效的调控功能。
(3)旅游管理信息系统
旅游管理信息系统是旅游管理体制中沟通各管理环节、各经济主体之间联系的媒介,通过收集、处理各有关信息,进行汇总、提炼,形成供宏观决策的旅游信息。宏观决策结果的信息通过管理信息系统传递到各旅游经济主体,为他们决策提供指导和参考。
(4)旅游管理组织系统
旅游管理组织系统规定着旅游管理体制各子系统的职能和相应机构,并使这些子系统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形成旅游管理系统整体。旅游管理组织系统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融于旅游管理的决策、监控和信息各子系统中。它一方面使各子系统有自身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保证旅游决策的科学性、调控的有效性、监督的严格性、信息的及时准确性;另一方面,各子系统能互相沟通,围绕着统一的宏观旅游管理目标而运行,共同完成旅游管理的目标。因此,旅游管理组织系统构成了旅游管理的基本框架。
通常,不同的经济社会制度决定不同的经济体制,而不同的经济体制下会形成不同的旅游管理体制模式。
随着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旅游管理体制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革和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经济活动的主体是旅游者和旅游企业;旅游市场是旅游经济运行的核心,旅游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和市场功能作用,直接引导和调节旅游者的消费活动与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通过培育旅游市场机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市场主体行为等,实现对整个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宏观调控与管理。因此,我国现阶段旅游管理体制模式是“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旅游者),企业自主经营”,其中旅游者和旅游企业是旅游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旅游市场是旅游经济运行的核心条件,政府宏观管理是旅游经济运行的重要保障(见图)。
(一)旅游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经济运行是建立在大量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微观旅游活动基础上的,因此旅游者和旅游企业既是构成整个现代旅游系统的细胞,也是旅游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和旅游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
1.旅游企业,是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并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而组成的经济实体。旅游企业的目标从总体上是与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的目标相一致的,但由于众多旅游企业之间存在着发展规模、经营能力、管理水平方面的差距,也会出现与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总体目标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必须使旅游企业形成自我约束机制,能够按照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目标的要求,自动约束自己的行为。
2.旅游者,是旅游市场上的另一经济主体,其拥有自主选择旅游消费,自由支配自己财力的法定权力。旅游者的消费需求是构成旅游市场需求的重要源泉,只有充分尊重旅游者的自主消费权力,才能有效刺激旅游消费,扩大旅游市场需求,促进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因此旅游者的消费活动也是旅游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
(二)旅游经济运行的市场环境
旅游市场作为旅游经济运行的核心,是因为一切旅游经济活动都必须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旅游供求平衡必须以市场调节为前提条件,旅游宏观调控也必须依靠市场机制来进行。因此,旅游宏观管理不仅要重视和研究旅游市场规律,而且要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才能保障旅游经济运行有效进行。
完善旅游市场环境,必须建立健全有利于旅游经济运行的旅游市场体系,包括旅游产品市场、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旅游产品市场是旅游市场体系的基础,不仅是实现旅游经济运行的重要前提,而且是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的基本条件。旅游资金市场是各种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交易场所,是整个旅游市场体系的枢纽,其通过利率、汇率和股市价格变化,促进旅游企业讲求资金使用效果,引导社会资金在旅游行业合理流动,调节旅游市场的供求平衡,实现旅游宏观调控的目标和要求。旅游劳动力市场是旅游市场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不仅调节劳动力的供求平衡,满足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的劳动力需求,而且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与生产资料形成最佳的结合,不断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文化财富。
(三)旅游经济运行的宏观保障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旅游市场机制的内在局限性,如旅游市场竞争的不全面性、旅游信息获取的非充分性、旅游市场机制作用的时滞性和不确定性等,决定了无法完全依靠旅游市场的自动调节作用来保证旅游经济运行的有效性,因此还必须通过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宏观管理和调控,以保障旅游经济活动的有效运行和发展。
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宏观管理和调控的组织,其在旅游宏观管理中通过正确行使管理职能,建立旅游市场规则,培育旅游市场机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规制旅游者行为和旅游企业行为,促进旅游市场上的公平竞争,为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条件。同时,通过政府的旅游宏观调控,促使旅游市场机制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并与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的微观旅游经济活动相结合,实现旅游市场供求的平衡发展,确保旅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应该是适应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保证整个旅游经济有效运行,实现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因此,衡量旅游管理体制合理化标准,总的就是看旅游管理体制是否符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是否有利于促进旅游生产力发展,是否有利于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
(一)体现和巩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任何经济管理体制,都是一定经济社会制度的体现,是反映一定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并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1.旅游管理体制要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正确划分旅游管理权限和责任,正确处理国家、部门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的分层决策和指挥系统,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旅游经济运行机制,形成高效而灵敏的旅游宏观调节体系,充分发挥其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巨大作用。
2.旅游管理体制要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通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全面体现所有劳动者的意志和愿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二)促进和加快旅游生产力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都是配置社会资源的重要方式,都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应能够充分发挥计划机制和市场机制的功能作用,有利于促进和加快旅游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旅游管理体制应有效发挥旅游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功能作用,使各种旅游生产要素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不断提高旅游生产力,促进旅游经济有效运行。另一方面,旅游管理体制必须充分发挥计划机制的功能作用,通过国家宏观管理职能和合理的利益分配方式,有效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之间的联系,调控旅游经济运行,不断创造新的生产力,使旅游生产力得到迅速的发展。
(三)保证旅游经济充满活力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旅游经济要充满活力地发展,既要激发微观旅游主体的活力,又要发挥旅游宏观管理的促进作用。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首先要使旅游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旅游市场的主体,能够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能够根据旅游市场需求和变化趋势,合理组织旅游生产要素资源,提供适应旅游者需求和消费的旅游产品;能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最大限度地调动旅游行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创造良好的旅游经济效益。其次,要充分发挥国家对旅游经济运行和旅游发展的宏观管理职能,按照旅游经济运行规律和旅游生产力发展要求,创造良好的旅游宏观环境,并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经济监督等,有效地调控整个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使旅游再生产能够顺利地进行,使旅游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使旅游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得到不断提高。
(四)促进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旅游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因此,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应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能够使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旅游而增长见识,丰富文化生活,提高身心健康,改善生活质量和水平。同时合理的旅游管理体制,还要有利于通过旅游发展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人民群众生活富裕,最终促进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
一、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初步建立
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并在不断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旅游管理体制。回顾和总结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初步建立、曲折发展、改革发展和完善成熟四个阶段。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65年,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初步建立阶段。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促进国际社会对新中国的了解和友谊,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加快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流和合作,国务院决定筹建中国国际旅行社,负责有关旅游外事接待工作。1954年,中国国际旅行社正式成立,在公安部代管下,负责国家外宾的食、住、行事务的统一接待和管理。1957年,由于中国国际旅行社接待任务日益繁重,国务院决定将中国国际旅行社直接划归国务院领导,并批准各地建立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分社和支社。
1960年以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与越来越多的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许多外国人前来我国参观、访问和考察,海外华侨和我国港澳台同胞探亲与旅游的人数也迅速增加。为了适应外事工作和旅游发展的需要,1964年6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同年7月,经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设立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并直属国务院领导,对外仍然保留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名称,实行局、社合署办公,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内设1室8处,行政编制150人。1964年12月1日,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正式成立,同时成立了中南、华东两个旅游事业管理局,受中南局、华东局和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的双重领导,分别负责领导和管理本区域旅游事业的各项工作。
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的成立,一是标志着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正式建立,国家对旅游事业的管理也从此进入了正规化和专业化的轨道。二是明确了旅游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权限。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成立后,通过制定全国旅游发展计划和外事接待计划,大量进行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加强了对全国旅游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统筹安排。三是建立了局社(政企)合一的旅游管理组织形式,适应了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从而在短时间内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曲折发展
从1966年到1977年,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曲折发展阶段。
1970年下半年,在“抓革命、促生产”的形势下,根据周恩来总理关于“中国旅游局的机构还要保留”的指示精神,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上报了《关于旅游工作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是国家管理全国旅游事务的机关,中国国际旅行社为对外办理国际旅行业务的具体组织,并建议取消中南、华东两个旅游事业管理局。同时,各省区市的主要城市恢复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分社和支社,行政上隶属各省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领导,业务上接受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的指导和任务安排,促进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恢复。
1971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恢复和发展,尤其是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使我国国际影响日益扩大,来华旅行的外国人数不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务院于1972年批转了外交部《关于加强地方旅游机构的请示报告》。报告中明确规定:一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恢复和健全各地主要城市的旅游机构;二是各地旅游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等,由各省区市政府结合本地情况而确定;三是各地的中国国际旅行社分社和支社,在各地党委和外事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从而明确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组织形式、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等,促进了旅游管理体制的全面恢复和旅游业的迅速发展。
三、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
从1978年到1992年,是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阶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并提出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等一系列重大方针和决策,从而为我国旅游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也促进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
1978年3月,中共中央批转了外交部《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请示报告》,明确提出:贯彻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大力发展旅游业;成立由国务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旅游领导小组,将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改为直属国务院的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简称国家旅游总局),以加强对全国旅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各省区市可成立旅游局负责管理各地旅游业,行政上由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业务上接受国家旅游总局指导。同年4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旅游总局《关于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职责范围的请示》,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旅游总局的主要任务、职责权限和管理方式。同年8月,国务院又批准将国家旅游总局作为政府行政机构,从原来由外交部代管转为由国务院直接管理,同时明确中国国际旅行社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各地旅游局和中国国际旅行社的分社、分支机构,参照国家的办法办理。
1979年,国务院发文将中央开会使用的高级宾馆、招待所、别墅等划归旅游部门管理,用于接待旅游外宾;批准成立了中国旅游服务公司、中国旅游出版社和中国旅游报社;批准在美国、日本、西欧和我国香港地区等建立旅游办事处。1980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青年旅行社,与原来已经成立的中国国际旅行社、中国华侨旅行社一起构成中国旅行社的三大支柱。1981年3月,中央调整和加强了国务院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同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旅游业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式旅游道路,实现政治和经济的双丰收,并要求旅游业实行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管理体制,指明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道路和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进一步促进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改革。
1980年以后,按照国家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国旅游管理体制也进行了以“政企分开”为重点的管理体制改革。1982年初,国家旅游总局和中国国际旅行社实行了“局社分离”,两者的职能和任务也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国家旅游总局作为国家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全国旅游工作的统一管理,不再直接负责组团经营和接待事务。中国国际旅行社转为企业化管理,具体负责国际旅行业务的经营管理和接待工作。
1982年,为了进一步理顺“政企分开”的旅游管理体制,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国旅行游览事业管理总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简称国家旅游局)。更名后的国家旅游局,主要负责对旅游业实行宏观管理,实现了从外事接待型向经济管理型的转变。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消了国务院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其管理职责和权利由国家旅游局承担。1985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当前旅游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进一步提出全国旅游管理体制要实行“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散经营。统一对外”的原则,并明确国家旅游局作为国务院的旅游行政管理职能部门,面向全行业,统管全国旅游工作;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统管本地旅游工作。
1988年,根据我国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加强国家对旅游事业的领导和协调,国务院成立了国家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分管领导任主任,国家旅游局和相关部门为成员。同年10月,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了《国家旅游局“三定”方案》。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其按照政企分开、精简统一的原则,对国家旅游局的机构设置作了重大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旅游局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四、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完善发展
从1992年以后,我国进入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为了适应新阶段发展目标的要求,我国加快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旅游管理体制也再次进行了重大的改革,促进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的完善发展。
1994年,国家旅游局再次制定了新的“三定”方案,对旅游管理体制进行了又一次重大改革,初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由部门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旅游管理体制基本转入了经济产业型管理的轨道。1998年,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再次进行了大幅度的精简。国家旅游局机构设置减少为一办五司,旅游管理职能也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取消了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职能,部分职权下放到事业单位和地方旅游管理机构。
2000年,各省区市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进行了各级政府机构的改革,绝大多数省区市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得到加强,成为政府行政系列中的直属机构,基本形成了全国比较完善的旅游管理体系。尤其是2004年,随着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对旅游宏观管理的职能和权限再次进行调整和规范,促进了我国旅游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形成了多元化的旅游所有制结构
我国旅游管理体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通过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旅游饭店业的改革为例,在坚持以国有制为主体的情况下,大力引进外资、民营资本,促进旅游饭店股份制改革,从而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发展的旅游饭店所有制格局。
(二)形成了多种形式的旅游经营格局
随着旅游所有制改革和新结构的形成,促进了旅游经营形式的变化,形成了多种形式的经营格局。以旅游饭店业改革为例,在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旅游经营方式,绝大多数旅游饭店形成了直接面向市场并与国际接轨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旅游经营格局,同时逐步引进了国际知名的旅游饭店连锁集团和管理等。
(三)形成了多层次的旅游行政管理体系
在推进微观旅游体制改革,搞活旅游企业经营的同时,进行了旅游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了多层次、比较完善的旅游行政管理体系。一是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明确纳入各级政府行政系列,成为政府管理旅游行业的专门机构;二是初步建立起国家、省(区、市)、地(州、市)和县(市、区)四级旅游行政管理体系,并明确划分了各层次的职责和权限;三是明确了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目标、重点和要求等。
(四)形成了面向全行业的旅游管理职能
通过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和旅游宏观管理职能的转变,尤其是将传统对旅游企业的管理转变为向全行业提供服务。进一步强化旅游行业管理,是实现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标志。这种面向全行业服务的旅游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加强对旅游开发建设的规划和指导,不断开发、设计和完善旅游产品,加大对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开拓力度,强化对中国旅游形象和各地旅游主题的宣传促销,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提高,推动旅游全行业的标准化管理等,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形成了符合市场经济的旅游管理制度
随着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贯彻落实以《行政许可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使旅游管理体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形成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旅游管理制度,包括规制旅游市场主体行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开发建设、加强对旅游出入境管理、加强旅游经济活动和运行的旅游宏观管理等,从而不仅促进了我国旅游管理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而且促进了我国国际旅游和国内旅游的迅速发展,使中国旅游迅速崛起而进入世界旅游大国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