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v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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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villa),即别业,是居宅之外用来享受生活的居所,是第二居所而非第一居所。追溯其起源,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起始点。我国古代也很早就出现了别墅,大的有帝王的行宫,将相的府邸,小的有富商巨贾地主乡绅的山庄、庄园。别墅在国外的出现已经有很长的历史,现代意义上的别墅主要是师承国外工业革命后的开发理念。按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功能的不同,又分为:山地别墅(包括森林别墅)、临水(江、湖、海)别墅、牧场(草原)别墅、庄园式别墅等。
别墅
在家宅以外另建的供游憩用的独户住宅,多建在城市郊区和风景区。中国古代的别墅又称别业、别馆,其中多有宅园。3世纪,意大利山坡地带出现台阶式住宅别墅。中国在西晋时出现别墅,《晋书·谢安传》记载:“于土山营墅,楼馆竹林甚盛”。中国古代著名的别墅,如晋代洛阳石崇的金谷别墅,唐代蓝田王维的辋川别业,明代苏州的拙政园(见苏州名园)和清代杭州的金谿别业(见图,今已不存),北京的勺园(见北京宅园)等等。 近代和现代建造的别墅设备日渐完善,最具特色的如F.L.赖特设计的流水别墅,勒·柯布西耶设计的萨伏伊别墅,L.密斯·范·德·罗设计的“玻璃别墅”(法恩斯沃思住宅)等。中国青岛、庐山、北戴河等地建造的别墅均属此类。
①因景制宜,选址与自然景色紧密结合,观景与点景结合。
②因地制宜,接近自然,与环境协调。
③在满足居住和游憩的各项功能要求前提下,布局可灵活自由。
④体形轻巧,尺度亲切,安排好室内外空间关系。
⑤结构简洁,装修朴素,力求就地取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