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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收入增殖就是指通过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使整个社会经济得到连锁地扩大和发展。国外常利用旅游收入增殖率的概念来说明发展旅游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旅游收入增殖率是指单位旅游收入所引起的社会经济的增殖。
旅游收入增殖率的计算公式为:
旅游收入增殖率= | 1 | |
1-边际消费倾向 |
其中,边际消费倾向是指旅游收入增加的部分和旅游花费增加的部分的比例。一般情况,收入增加厂,花费也增加,但不是同额增加,而是花费额较收入额为少的增加。因此边际消费倾向在0-1之间。
无论是国内旅游收入还是国际旅游收入,在旅游收入的初次分配中,绝大部分是用来购买旅游企业所消耗掉的原材料、燃料和房屋设备的价值折旧,支付企业职工的工资和福利以及上缴国家税金。旅游企业向建筑部门、制造业、轻工业、农业、食品工业和电子工业等部门购买原材料和机器设备,以发展生产。旅游企业的职工用他们得到的工资和奖金购买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支付文化,教育、娱乐和其他费用。国家政府利用旅游企业上缴的税金和利润,从事其它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这样就使旅游收入进入再分配过程。通过不断地再收入、再支出、再生产、再消费的连锁反应,使社会财富不断地扩大和发展,使整个社会经济繁荣发达。
由于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旅游收入中的少部分会被利用购买先进技术和没备。还有一部分收入会被暂时地储存在银行中。这样就形成了一部分旅游收入流出国外,或暂时地离开了流通领域。这部分在旅游收入中所占比例愈大,意味着旅游倾向愈小。也就是说,旅游收入对发展国民经济的作用不大。因而要尽量减少旅游收入的外流,并适当控制储蓄,把旅游收入最大限度地用于发展生产。扩大旅游收入的增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