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sa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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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经济行为,它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储蓄概念是指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减去被消费掉的部分。从资金运用角度考察,储蓄等于投资。因此,广义的储蓄按储蓄主体标准划分包括居民储蓄、企业储蓄和政府储蓄;按照储蓄构成标准划分包括货币储蓄和实物储蓄,其中货币储蓄包括银行存款、手持现金与各种有价证券。狭义的储蓄则指居民个人在银行等储蓄机构的存款。
在我国,储蓄的概念是狭义的。储蓄是指个人把节余下来的或暂时不用的钱有条件地存入银行等储蓄机构的一种信用行为,即把货币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储蓄机构的一种信用行为。储蓄的对象仅指货币资金,不包括实物;储蓄人单指个人,不包括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在银行等储蓄机构存款;储蓄的形式仅指存款人把货币资金存入储蓄机构,不包括个人自行保存的现金和购买的国库券、公债、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可见,储蓄的本质是指货币所有者以保值、取得收益和调剂生活为目的,把自己结余的或暂时闲置的货币存入储蓄机构的一种信用行为。在一定的生产方式下,储蓄反映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储户以保值和增值为目的,自愿将其暂时闲置的或结余的货币提供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由储户自行决定储蓄时间、种类,到期后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还本付息。储蓄行为是一种以储户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为债务人的一种信用行为。因此,储蓄除具有信用的一般特征以外,还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特征。
储蓄行为的自主性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储蓄对象是私有的,就是储蓄者所要储蓄的货币资金的所有权归储户所有,储户自己有权支配,这是储蓄具有自主性的根本保证和必要前提;二是储户进行储蓄是自我需要的结果。储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自己将来的某种需要,这种储蓄的自主性反映了自我服务的需求,不论是保值或增值的储蓄都是对储户有利的,因而货币所有者愿意从事储蓄活动。
储蓄动机产生于个人取得收入以后扣除消费部分的结余。这部分结余构成了个人能进行储蓄的物质前提。同时,储蓄的目的是为了未来消费,这也说明了储蓄对象的闲置具有暂时性。储蓄的积累性是指储户在货币资金上量的积累。它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储蓄行为对储户个人具有积累财富的作用;其次,从货币资金代表社会财富的角度考察,货币储蓄过程也是社会财富的积累过程。
储蓄是一种信用行为,信用具有还本付息的特征。储蓄的还本付息特征使它具有明显的保值性和收益性。储户将货币资金存人银行等储蓄机构,首先考虑的是能否保住本金,起到积累财富的作用。如果连本金都保不住,储户是不会参加储蓄的。因此,储蓄的保值性是储户进行储蓄的最低要求,也是储蓄的基本特征;其次,储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等储蓄机构,经过一段时间,不但要取回本金,还要带来利息,这是信用行为的基本要求。储蓄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储蓄的收益水平。
储蓄函数理论始于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的研究。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自己的储蓄函数理论以后的数十年,西方经济学家对这一理论不断进行修正和补充,逐步深化了储蓄函数理论的发展。同时随着计量技术与工具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将计量工具应用于储蓄函数理论研究中,提出了很多新的观点与假说。总体来看,西方储蓄函数理论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这一阶段的储蓄理论主要进行的是储蓄与现期收入时间关系的实证研究,其中以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与杜森贝利的相对收入理论为代表。
绝对收入理论是由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来的,其基本观点是:储蓄是当期可支配收入的稳定函数,在短期内人们的储蓄主要取决于当期可支配收入的多少;随着收入的增加,人们的储蓄也将增加,但二者并不按相同的比例增加,储蓄增量以在收入增量中的比例递增,即边际储蓄倾向递增。由于边际储蓄倾向是递增的,所以随着收入的增加,平均储蓄倾向逐渐提高,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平均储蓄倾向大于边际储蓄倾向。绝对收入理论可以用线性函数表示为:
St = α + βYt,(α<0,0<β<1)
其中,St为储蓄,Yt表示当前的收入(一般指可支配收入),α(常数)为自主储蓄即独立于收入的储蓄量,β为储蓄对收入的变化率即边际储蓄倾向。绝对收入理论的储蓄函数揭示了储蓄与收入之间的短期数量关系。
相对收入理论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杜森贝利于1949年提出的。相对收入理论认为人们的消费会互相影响,消费量不取决于绝对收入水平,而是取决于同其周围家庭相比较的相对收入水平和本人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人们的消费行为存在着攀比倾向,即消费的示范效应;同时消费一旦形成之后具有不可逆性的棘轮效应,即易于向更高标准调整而难于向下调整。家庭消费支出往往落后于其收入的变化,而且收入水平下降时消费也不会立即减少。消费变动会映射到储蓄,即收入增长时,会表现为储蓄的增长;收入水平下降时,人们可能宁肯动用储蓄维持已达到的消费水平,也不愿改变消费习惯、减少消费,这时储蓄就会降低。相对收入理论的储蓄函数可以表示为:
,(0<β<1)
其中,St为储蓄,衡量与周围家庭相比较的相对收入水平和本人历史上的最高水平的变量,Yt表示当前的收入。相对收入理论的储蓄函数表明,储蓄不仅与当前收入有关,还会受到相对收入的影响。
这一阶段主要是通过引入预期收入来研究储蓄函数理论,其中著名的理论有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理论和莫迪利安尼的生命周期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在1957年提出的持久收入的理论认为:居民储蓄安排主要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居民消费支出主要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而是取决于居民的持久收入,即一种长期平均的预期收入,一般是用过去几年收入的加权平均数表示,距离当前时间越近,权数越大;反之,距当前时间越远,权数越小。不稳定的暂时性收入的边际储蓄倾向较高(边际消费倾向较低),持久收入的边际储蓄倾向较低(边际消费倾向较高),短期的收入暂时增加的部分几乎全部用于增加储蓄,储蓄增长明显加速,储蓄率会相应提高。但是,持久收入增长会带来消费和储蓄水平的相应增长,但消费率和储蓄率相对固定。持久收入理论的储蓄函数可以简化为:
S = St + Sp = βlYt + β2Yp,(0 < β2 < βl < 1)
其中,S表示储蓄,St表示由暂时性收入带来的储蓄,Sp表示由永久性收入带来的储蓄,Yt表示暂时性收入,Yp表示永久性收入。
生命周期理说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迪利安尼等人在20世纪50年代初共同提出。生命周期假说认为消费者是理性的,消费(储蓄)不取决于现期收入,而取决于一生的收入和财产收入,消费者总是根据一生的收入水平安排最佳的消费和储蓄。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要使效用达到极大,消费者必须均匀地消费其一生的财富。由于消费者当期和预期收入不均衡,为了均匀地消费,必须进行储蓄以完成跨时期的均匀消费安排。其储蓄函数公式如下:
S=α·WR+β·YL
其中,YL为实际财富,a为财富的边际储蓄倾向,即每年用于储蓄的财富比例,扎为劳动收入,β为劳动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即每年用于储蓄的劳动收入的比例。根据生命周期的储蓄理论,如果社会处于较年轻的状态,即年轻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较大,则整个社会储蓄倾向较高,如果社会向老龄化迈进,则储蓄倾向会降低。因此,总储蓄会部分地依赖于人口的年龄分布,当有更多人处于储蓄年龄时,净储蓄就会上升。
在这一阶段,经济学家将理性预期假说和不确定性引入了储蓄函数理论的研究,从而发展了新的储蓄函数理论,例如流动性约束理论、利兰德的预防性储蓄理论等。
流动性约束理论认为,个人能够在相同的利率水平上借贷和储蓄与现实不符,实际中存在着流动性约束。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消费者未来可能会面临流动性约束,个人的融资可能受限,他只能消费当前的财富,因此与无流动性约束相比,流动性约束下的消费者的消费比较低。也就是说,流动性约束下的消费只与当期劳动收入正相关。所以,为了保证收入下降时消费不会大幅下降,消费者就会被迫降低当前的消费,增加储蓄作为保险,以应付未来收入下降的风险。也就是说流动性约束从两个途径增加储蓄,减少消费:不论流动性约束何时发生,它都会使一个人的消费比他想要的消费少,从而增加储蓄;流动性约束不在现期发生,但它将在未来发生的事实同样会降低现期消费,增加储蓄。
预防性储蓄理论吸收了生命周期理论中的消费者理性和效用最大化的假说,并在理性预期思想的基础上,将不确定性引入分析框架,从而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来考察消费者的跨时优化选择行为。该理论认为储蓄不仅是为了在生命周期内扩展配置其资源,同时也是为了对不确定性事件(如收入冲突)加以保险。当消费者预期未来的风险越大时,他们会选择将收入更多地储蓄起来,以防备未来收入和支出的剧烈波动,从而当期消费支出额的下降幅度也越大,反之则相反。预防性储蓄理论强调了不确定性对居民储蓄和消费行为的影响,认为预防风险的动机比平滑消费的储蓄动机更重要。
缓冲存货储蓄理论认为,储蓄相当于一种缓冲存货,旨在境况差时维持正常消费或在境况好时增加消费。按照这一理论,消费者一般要确立一个财富与持久收入的目标比例,在消费者具有预防性储蓄动机的前提下,如果财富低于目标,预防性储蓄动机将战胜消费欲望从而增加储蓄;如果财富高于目标,消费欲望将战胜预防性储蓄动机,从而使消费者选择大于当前收入的消费。
这种储蓄不仅包括个人储蓄,还包括公司储蓄、政府储蓄。储蓄的内容有在银行的存款、购买的有价证券及手持现金等。
政府机构储蓄没有一定的动机。企业储蓄的动机则是为了再投资或获取利息。影响企业储蓄的主要因素是投资的边际效率,而个人及家庭储蓄的原因主要包括为不测事件建立储备金、为自己的老年积累基金、为保护自己的家属,或为了其他某一具体目的等。个人或家庭储蓄也为商业资本投资提供了部分资金来源。影响个人及家庭储蓄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收入的多少、人们对未来收入的预料以及利息率的高低等。
(一)储种特点。目前银行一般约定活期储蓄5元起存,多存不限,由银行发给存折,凭折支取(有配发储蓄卡的,还可凭卡支取),存折记名,可以挂失(含密码挂失)。利息于每年6月30日结算一次,前次结算的利息并入本金供下次计息。
(二)存储技巧。活期存款用于日常开支,灵活方便,适应性强。一般将月固定收入(例如工资)存入活期存折作为日常待用款项,供日常支取开支(水电、电话等费用从活期账户中代扣代缴支付最为方便)。由于活期存款利率低,一旦活期账户结余了较为大笔的存款,应及时支取转为定期存款。另外,对于平常有大额款项进出的活期帐户,为了让利息生利息,最好于每两月结清一次活期帐户,然后再以结清后的本息重新开一本活期存折。另外,在开立活期存折时一定要记住留存密码,这不仅是为存款安全,而且还方便了日后跨储蓄所和跨地区存取,因为银行规定:未留密码的存折不能在非开户储蓄所办理业务。
(一)储种特点。50元起存,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6个档次。本金一次存入,银行发给存单,凭存单 支取本息。在开户或到期之前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自动转存或约定转存业务。存单未到期提前支取的,按活期存款计息。
(二)存储技巧。定期存款适用于生活节余的较长时间不需动用的款项。在高利率时代(例如上世纪90年代初),存期要就“中”,即将5年期的存款分解为1年期和2年期,然后滚动轮番存储,如此因可利生利而收益效果最好。在如今的低利时期,存期要就“长”,能存5年的就不要分段存取,因为低利情况下的储蓄收益特征是“存期越长、利率越高、收益越好”。 当然对于那些较长时间不用,但不能确定具体存期的款项就好用“拆零”法,如将一笔5万元的存款分为0.5万元、1万元、1.5万元和2万元4笔,以便视具体情况支取相应部分的存款,避免利息损失。若预见遇利率调整时,刚好有一笔存款要定期,此时若预见利率调高则存短期;若预见利率调低则要存长期,以让存款赚取高利息。此外,还要注意巧用自动转存(约定转存)、部分提前支取(只限一次)、存单质抵贷款等理财手段,避免利息损失和亲自跑银行转存的麻烦。
(一)储种特点。5元起存,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3个档次,适应各类储户参加储蓄,尤其适合低收入者生活节余积累成整的 需要。存款开户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于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同违约,到期支取时对违约之前的本金部分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违约之后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际存期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二)存储技巧。零存整取适用于较固定的小额余款存储,积累性强。由于这一储种较死板,就 重要的技巧就是“坚持”,决不连续漏存2个月。有一些人存储了一段时间后,认为如此小额存储意义不大,就放弃了,这种前功尽弃的做法损失最大。若有众多同 事同时办理零存整取业务,可委托单位的工会等组织进行集体批量办理,省去每个人都跑银行的劳累。
(一)储种特点。5000元起存,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3个档次。开户时,整笔存入按约定期限(可1个月或几个月)分次 取息,到期还本。若中途提前支取本金,则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实际应支付的利息,并扣回销户前多支付的利息。
(二)存储技巧。要使存本取息定期储 蓄生息效果最好,就得与零存整取储种结合使用,产生“利滚利”的效果。即先将固定的资金以存本取息形式定期起来,然后将每月的利息以零存整取的形式储蓄起 来。采取这种方式时,可与银行约定“自动转息”业务,免除每月跑银行存取的麻烦。
(一)50元起存,可随时支取,即有定期之利,又有活期之便。开户时不必约定存期,银行根据存款的实际存期按规定计息。实际存期 在3个月以内(不含3个月)的,其利息按销户时的活期利率计算,实际存期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按销户时的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打6折计算。
(二)存储技巧。主要是要掌握支取日,确保存期大于或等于3个月,以免利息损失。
(一)储种特点。5万元起存,一次存入,可一次或分次支取,存期分为1天和7天两个档次。支取之前必须向银行预先约定支取的时间和金额。
(二)存储技巧。通知存款最适合那些近期要支用大额活期存款但又不知支用的确切日期的储户,例如个体户的进货资金、炒股时持币观望的资金或是节假日股市休市时的闲置资金。要尽量将存款定为7天的档次。
(一)储种特点。50元起存,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3个档次。存储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本金合计最高为2万元)。中途 如有漏存,须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如违约。到期支取时,违约之前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息;违约之后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际存期和活期利率 计息。该储种对象为小学四年级能上能下的学生,销户时如能提供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证明,则能享受利率优惠和免利息税的优惠,否则按零存整取储种 计息。总之,教育储蓄具有“客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特点。
(二)存储技巧。《教育储蓄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教育储蓄为零 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开户时储户与金融机构约定每月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月存入,但允许每两月漏存一次。因此,只要利用漏存的便利,储户每年就能减少了6次跑银行的劳累,也可适当提高利息收入。但有人违背了“零存”的要求,钻“分月存入”的空子,将2万元的存款总额在头几个月分两三次就存足了;虽然这种方法 可以提高利息收入(以2万元5年期为例,此法可多获得利息1349.92元),但是违反了《教育储蓄管理办法》,建议储户不用此法,做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守法理财人。
我国对储蓄事业一贯实行保护和鼓励的政策。
储蓄政策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保护政策,储蓄在银行等储蓄机构的储蓄存款是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侵犯;二是鼓励政策,国家除在宪法上规定个人储蓄存款受到保护以外,还采取各种具体措施,鼓励社会公众参加储蓄。国家对广大社会公众在银行等储蓄机构的储蓄存款,在一段时间后付给一定的利息。为保护储户的利益还时常在不同的时期对储蓄存款利率进行调整,这是对广大社会公众参加储蓄的一种物质鼓励。
国家保护公民储蓄的所有权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承认存款的所有权。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属于储户自身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二是保证储蓄存款的使用权,个人储蓄存款完全归储户个人自由支配。三是尊重存款的处理权。个人储蓄存款可以转让、赠送,存款人死亡以后,继承人有权按照存款人生前遗嘱或法定程序,继承其存款。
我国的储蓄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居民个人所持有的现金是个人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各种方式强 迫其存入或不让其存入储蓄机构。同样,居民可根据其需要随时取出部分或全部存款,储蓄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取存款。并要支付相应利息。储户的户名、帐号、金额、期限、地址等均属于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合法的手续均不能查询储户的存款,储蓄机构必需为储户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