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权力(New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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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权力理论出现于70年代,是全球经济困难时期的产物,其代表人物是:海亚克(Hayek)、费尔德曼(Friedman)、撒切尔。新权力理论反对福利国家政策,认为这种政策不鼓励个人主义、个人的自我独立,忽视了市场的能动作用。他们认为“市场是国民的一般福利的基本条件”,是市场的竞争产生了商品和服务的供应能力。
新权力理论的主要思想如下:
1、不可能创立一个综合的福利国,新权力理论认为,福利国这种集体的共同目的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社会上不可能达成一个共同的目的。他们认为综合的福利忽视了自然法则的特征,而自然法则很简单,是人的自然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人的设计的结果。因此,他们认为福利国是一个理性主义者的政治神话。
2、福利国政策对人的本性和社会特征的认识是错误的。新权力理沦认为,个人的行为和社会的功能有固定的法则,即作为个人需要对好行为的激励及对失败的惩罚。危机,不稳定感和失败的危阶对人来说都是必要的。而福利国的政策否认了这些社会法则的作用。
3、福利国的发展是一个错误概念的产物,新权力理论认为,福利国政策错误的理解了自由的特征、社会正义、权利和需求的概念,把追求平等和再分配看得比经济增长和福利的创造更加重要,削弱了个人的选择和个人对自己的责任。他们认为,经济增长对提高国民福利和促进社会平等比任何平等的政策更重要。
4、福利国对自由的威胁。新权利的核心思想是个人自由的至高无上。认为,福利国的理想和运作威胁了自由。由于政府权力的增长,个人的自由和责任被削弱了。福利国对理想社会的设计,寻求社会公正和平等是对自由的威胁。再分配政策是和理想的自由的社会相悖的。他们认为,福利国是政府的特权,人民没有选择的权力。制定福利政策是政府和专业人士的权力,而不是顾客的声音。
5、福利国效率低下。新权力理论谴责福利国在服务的提供上是无效的。因为制定福利政策是官员和专家的事情,制定者制定了规则,导致了服务体系更多的倾向于政治目的而不是服务对象的利益。新权力理论批判政府机构和专业权威、特别是政府机构。福利国政策主张福利服务的普遍提供,导致了福利供给的过剩或不足,并且大部分给了不需要的人。
6、福利国对经济发展的破坏力。新权力理论认为,自由市场经济是经济成长的动力,但是福利国的政策限止了自由市场经济。福利国制定的高比例的税收政策使企业和成功者交纳了高额税收,扼制了他们这些福利创造者的积极性。政府对福利的过度供给,降低了个人的积累,助长了懒惰,破坏了竞争力。
7、福利国对社会发展的破坏力。新权力理论认为,福利国政策的集体主义和国家特征是对自立、自主、自足以及区域自我负责这些社会进步成份的破坏,导致人民习惯于依赖于政府而自己不负责任。福利国政策的出发点是想保护人民,但是它的保护失业政策反而加大了失业率,也破坏了个人对社会负责的意识。新权力理论认为,福利国破坏了家庭的稳定,例如单亲家庭、婚外生育率的提高、家庭的迅速解体,是因为有足够的国家福利的支持,如给无父亲的家庭以津贴,反而使父亲逃避作父亲的责任。
8、福利国对政治的破坏力。新权力理论认为,福利国政策破坏了政府权威。这种政策扩大了政府的作用和责任,但是,政府却不能成功地消灭贫困、改进国民健康水平等等。这种失败使政府失去信任。福利国还导致了权力利益的增长。
新权力理论认为,福利服务的市场化是最好的选择。在社会服务的提供上,要降低并且转移国家的作用,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在政府的作用上,他们认为:
1、国家应该提供最基本的福利,如安全网的建立。
2、国家必须放弃那些不可能实现的关于建立平等和公正社会的目标。
3、国家的作用应该是推进而不是提供。
4、国家应该建立内部的竞争市场,在购买和出售服务上让不同经济成份的服务介入。
5、国家的作用应该是鼓励竞争而不是垄断,要和其他的提供者一起竞争。
6、国家的作用应该是受制约的,而不总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