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individu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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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义是指一种松散结合的社会结构,在这一社会结构中,人人只关心自己的或直系亲属的利益,这种社会往往是比较自由民主的社会。[1]
个人主义强的组织表现出的文化特征有:
(1)“我”的意识占统治地位;
(2)强调个人能力与成就;
(3)寻求自主和个人权力的保障;
集体主义 | 个人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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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中,人们出生于一个大家庭或氏族,大 | 在社会中,每个人应照顾自己和直系家庭。 |
家庭或氏族保护他们,代价是他们的忠诚。 | |
“我们”意识居主导地位。 | “我”的意识居主导地位。 |
个性以社会体系为基础。 | 个性以个人为基础。 |
存在对个人对组织和单位的情感依赖。 | 存在对个人对组织和单位的情感独立。 |
加入组织出于道德。 | 加入组织出于一种计划打算。 |
强调的是属于某个组织,成为其成员是理想的。 | 强调的是个人的首创和成就,获得领导者的地位是理想的。 |
私生活受到所在组织和氏族参介。 | 每人都有私生活和自己观点的权力。 |
有组织或氏族提供专门知识、秩序、义务和安全。 | 在社会体系中追求自主、多样性、快乐和个人金融上的安全。 |
友谊事先由稳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但需要在这些关系内的威望。 | 需要的是一种特殊的友谊。 |
信仰由群体的决定来安排。 | 信仰由个人的决定来安排。 |
价值标准在群体内和群体外有区别(特定性) | 价值标准应适用于所有人(普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