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会市场(Education Opportunity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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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会市场是指教育机构因提供教育服务而在教育供给和需求主体之间形成的供求集合体,以及集合体内双方相互作用的机制。
在教育机会市场中,学费具备价格的属性, 是教育产品的融合产品属性中属于私人产品部分的价格表现,教育需求者通过对高等教育机会的选择,如对学校、专业的选择,用支付学费的方式满足对教育差异化的需求。对于教育机会供给者来说,教育机会市场的存在给他们提供了参与教育市场的可能。能促使他们利用手中资源提供更多的更高质量的教育机会,在高等教育中表现为民办高校举办者投入和企业办学的投入。弥补政府教育投入不足,教育机会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是联结教育过程的起点和终点,高校是这两个市场联结的场所,好的起点并不意味着就有好的终点,起点不等于终点。
育机会市场促使教育资源有效利用,教育投资同其他经济行为一样有着相似的轨迹,当教育收益无法保障时,教育投资决策将很难做出。然而,教育服务作为一种融合产品有着一般商品所不具备的特征,这就要求人们应该对其区别对待。 教育机会市场要与劳动力市场要保持在一种相对均衡的运动状态中才能确保教育过程处于一种良性运作状态,否则由两个市场相脱节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无法得到解决。教育机会市场与劳动力市场之间保持均衡状态是以两个市场的内部供求均衡为前提的,当教育机会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都达到内部均衡时,这两个市场中的利益相关主体——政府、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价格机制与文凭信号传递机制的调节会使教育机会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进入到一种均衡状态。
(一)高等教育的准公共物品性质
公共物品是指每一个人使用某种物品与劳务的每一单位,而不能排除其他人使用的物品和劳务,公共物品有两个特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l 。非竞争性是指该物品的数量不会因为消费而减少或下降,也就是说新增一个消费者,增加的费用为零;非排他性是指该物品的拥有者无法阻止别人的受益。公共物品又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同时具备上述两个特性的物品属于纯公共物品,只具备一个特性的物品属于准公共物品。无论是纯公共物品还是准公共物品,都无法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正常生产,只能由国家组织生产或者给私人提供额外的激励,才能保证公共物品的正常产出。大学生通过严格的高考进入高校,高等教育的产出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只有考上大学的人才能够享受到高校的知识教育,因此,高校教育是竞争性的;另一方面,高校的教育,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和相应的劳动技能,对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有着巨大的正外部效应,从这个角度看,高等教育又是非排他性的。综合这两方面的因素,高等教育是准公共物品。
(二)高等教育的市场机制失灵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当市场出现特别重大的无效率的情况时、或者非市场机构能够很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非市场机构创造财富的能力比私人(市场)选择更强时,我们就会认为市场出现了失灵现象。市场失灵也通常用于描述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