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均衡(Internal Ba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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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均衡指对国内商品和劳务的需求足以保证非通货膨胀下的充分就业,或者简单地说,内部均衡是指国内经济处于无通货膨胀的充分就业状态。理想的内部均衡是高增长、高就业、低通胀。
按照时间跨度的不同,内部均衡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阶段,在短期,总需求可变而总供给不变,在中期,总供给和总需求都不变;在长期,总供给、总需求、潜在产出和要素生产率都可变,内部均衡体现为外延经济和内涵经济的平衡增长,即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内部均衡是指一国国内经济运行所达到的理想状况,因此其本身包含着价值判断。对内部均衡与否的判断标准与人们对经济运行的理解有密切的联系。随着人们对经济运行看法的改变,对内部均衡的界定和理解也经历一个演变的过程。最早提出内部均衡这一概念的是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米德认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如果一国经济划分为生产贸易品的贸易部门与生产非贸易品的非贸易部门,那么,内部均衡是指对国内商品和劳务的需求足以保证非通货膨胀下的充分就业,即非贸易品市场处于供求均衡状态。或者简单地说,内部均衡是指国内经济处于无通货膨胀的充分就业状态。在20世纪50年代末,随着菲利普斯曲线的出现,由于菲利普斯曲线给出了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的各种不同的组合,那么内部均衡概念就进一步解释为菲利普斯曲线上的某一个最优点,即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的最优组合点。60年代以后,又出现了埃德蒙·费尔普斯(Edmund Phelps)与米而顿·弗里德曼的自然失业率假说,自然失业率假说背景下的内部均衡就是指国内的失业率水平处于自然失业率水平的状况。一般将封闭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归为内部均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