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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各种教育机构有机构成的总体,它包括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教育机构、业余教育机构、社会教育机构等。
教育体系与教育系统不同,后者是指教育的具有各自特定功能的各种宏观、微观要素按一定目标和方式组成的集合。它与教育体制也不同,教育体制是指关于各级各类教育之间及其与外部相互关系的制度,其中包括教育体系的构成规则,而教育体系是教育体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或客观存在。教育体系的构建,不仅取决于教育体制的有关规定,而且取决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等实体形态的建设。
教育体系的相对完整性、内部协调性和互补性、适应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变动以及尽可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接受更多、更好、更高层次的教育需求是其质量的核心指标。教育体系的完整构建应是终身教育体系。
1.古代教育体系
原始社会大多由长者通过实际活动身教与口耳相传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有了文字自然会有专门传授和学习的机构,当时称为“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孟子说:“夏日校,教也。”到了商朝,称为“庠”,到周成为“序”。“序”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专为“庶老”而设。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国学为中央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春秋战国时代,官学逐渐为私学替代,出现新兴阶层“士”,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提倡“以吏为师,以法为学”。
西汉私学重新恢复发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在长安兴建太学,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龄在18岁以上。汉平常时,规定郡、国设学,县邑设校,乡聚设庠序。校学设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魏晋南北朝,晋武帝在太学外另设国子学。
唐时,京师设国子监,长官称国子监祭酒,学校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上专收贵族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教师称博士。入学年龄在14岁以上,19岁以下(律学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设博士,文学,助教与教官。
宋代除了太学外,有律算书画医诸学,书院制度开始兴起。宋初有四大书院——白鹿,岳麓,应天,嵩阳。南宋书院有“三舍”制度。
元代有蒙古国小学,回回国小学,教授蒙文、阿拉伯和波斯文学。元代书院始设“山长”。
明清教育制度相近,中央有国子监,学生称贡生、监生。明代国子监分南北两监(北京和南京),有日、朝等国学生。清代正式形成五贡——副贡、拔贡、优贡、岁贡、恩贡。明清府和州县设孔庙和学官(学校),府学教官称教授,县学称教谕。明学称学正,副职均称训导,学生院试进学后的生员(秀才),按成绩优劣依次分廪生、增生、附生。还有启蒙教育,明清有三类:私塾,义学,专馆。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建立京师大学堂为新式学校。
2.现代国民教育体系
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是相对于传统国民教育体系而言的。它应当具有全面性、普遍性、开放性特征,能够解决传统国民教育体系无法解决的难点、盲点问题,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才需求的多样性。能够激发中华民族的教育创造力,合理配置现有教育资源,充分开发利用潜在的教育资源,形成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再生、扩大的机制。它应当具有严谨的体系和合理的结构,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翼,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各个层次,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各个阶段。
国民教育体系主要是指主权国家通过制度或法律的形式,对本国所有享有公民权利的人所提供的一种不同层次、不同形态和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系统。终身教育体系则是针对人生各个阶段的发展需求以及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变化而建立的教育服务系统。
终身教育是贯穿人一生、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基石,没有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依托,终身教育体系也就难以建立。可以说,国民教育体系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办学理念上看,国民教育体系侧重于提升国民的整体素质,尤其是国民的基础能力素养方面。而终身教育则在终身学习理念的倡导下立足于对每一个人的生涯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的立场出发,促进个人的终身学习,使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一生中能持续地学习,以满足其在一生中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各种学习需求。21世纪的教育必须扩展为终身教育,终身教育之路导向美好未来,不论年龄有多大,都必须有机会学习新的技能。
从办学特点上来讲,终身教育体系从人的发展出发,强调人受教育的终身性、灵活性,超越了国民教育体系阶段性、制度化的教育形式,因而更具包容性。
从主要内容上看,国民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系统,即以具体的教育形态为主的学校教育,因而,它主要是指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大学教育。而终身教育体系则对国民教育体系进行了空间和时间上的延伸,更大范围地囊括了诸如职业培训、社区教育、休闲教育等,以及贯穿人的幼儿期、青少年期、成人期和老年期的一种统合而协调的体系。
从办学体制上来讲,终身教育体系不仅包括了由国家、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依据国家的教育发展规划举办的制度化的国民教育体系,而且还涵盖了以自主的、自愿的、自由的乃至自助型的非制度化的教育形态。
教育规划纲要在谈及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时,强调要使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体现了对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