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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
简单说就是拥有使用该房屋或出租该房屋获取租金收入,出售该房屋获取增值,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融资或贷款等权利。[2]
房屋产权的特点在于,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房屋,出租的车库等开发商拥有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像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土地及或公共建筑,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房屋按照产权可分为以下几类:
国有房产: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也就是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私有房产: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联营企业房产: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股份制企业房产: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涉外房产: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其他房产: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期房: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有限产权房: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