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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质押融资是指需要融资的企业(即借方),将其拥有的存货做质物,向资金提供企业(即贷方)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存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方贷款的业务活动,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
(1)目前动产产权登记制度的混乱和低效率,保护产权措施的不力以及银行竞争意识和市场意识的薄弱等等严重地制约了动产质押(包括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因此,一旦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权法》得以颁布,外资银行涌人促进竞争,以及银行和物流仓储企业的业务操作经验和风险管理水平逐渐提高,那么银行将更加贴近市场,能够充分利用企业动产资源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也将会具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2)由于我国物流仓储企业和银行在存货质押融资方面的强烈互补作用,使得今后较长时间内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三方模式仍有很强的生命力,但同时,物流仓储企业获得银行的统一授信后自行开展融资业务的模式,由于有效地解决了对物流仓储企业的激励问题,也会得到很大的发展。如果政策允许银行进行混业经营,那么物流仓储企业与银行就可能兼并成同一企业,形成类似西方的物流银行的形式,那时将出现三种模式并存的现象,实际采取那种模式取决于交易成本的考虑。
(3)在我国物质流通领域,现货交易市场在今后较长时间内都将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为现货交易市场批发、分销和零售商提供服务的公共仓储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将进一步刺激相关企业对资金的大量需求,前文提到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公共仓储模式就将得到持续的发展。当然,随着银行竞争的加剧和银企关系的深人,为满足生产制造企业对资金的需要,银行也会逐渐开展适合这些企业的就地仓储融资模式。
(4)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服务水平会得到持续提高,银行和物流仓储企业与借款企业的关系会日趋紧密,它们会越来越贴近顾客,根据借款企业的实际运营的需要量身订做合适的操作流程和监控模式。
(5)在整个供应、生产和运营链条上进行资金融通是物流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在我国孤立的存货质押融资状态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随着政策的宽松,认识和实践的深人,它会与应收帐款融资、预付款融资、订单融资等越来越密切的结合。
(6)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其它定量技术将逐渐地引人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这将改变现阶段凭经验确定利率、贷款价值比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的方法,也将使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更加定量和科学。例如,我国的商业银行会逐渐地引入西方的信用评级技术,并采取VaR的方法确定业务的经济资本,在银行内部实行RAROC的风险调节绩效的量度方法,这些方法会影响银行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水平。此外,对于质押品种的选择、质押物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量度和防范等方面都会有更加深人的研究和实践。
根据对我国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现状的分析和发展趋势的预测,建议如下:
(1)加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权法》,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公开、高效、统一的登记制度,强化实现担保权益的执行机制,这些措施将降低系统风险,支持企业的运营,同时又可加大与其它贸易融资业务的结合。
(2)银行、物流仓储企业和借款企业紧密合作,针对不同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制定规范标准的操作流程和细则。
(3)对参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物流仓储企业实行企业资质认定制度,以确保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监管水平。
(4)建立银行、物流仓储企业和客户联网的信息网络,建立与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相关的数据库,收集质押存货、融资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信息,并加大各大银行间的信息共享。
(5)加大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定量化研究,对业务风险进行科学有效地识别、度量和控制。
(6)完善违约后处理机制,例如,明确确立优先权规则,建立专门的诉讼协调机构,建立处理质押存货的信息网络和专门市场,规范企业违约后质押存货的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从而有效降低业务的违约损失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