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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清查是指通过对实物的盘点来确定在产品的实存数,并查明实存数和帐存是否相符。
在产品应定期进行清查,也可不定期进行轮流清查。如果个别车间没有建立在产品台账,每月月末则必须清查一次在产品,以便取得在产品的实际盘存资料,用来计算产品成本。清查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和账面资料编制在产品盘存表,填明在产品的账面数、实存数和盘盈盘亏数,以及盘盈盘亏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对于报废和毁损的在产品,还要登记残值。
成本核算人员应对在产品盘存表所列的各项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并根据清查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在产品发生盘盈时,应按盘盈在产品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并记入相应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各成本项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经审核批准进行处理时,则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制造费用”,并从相应的“制造费用明细账”在产品盘亏和毁损(减盘盈)项目中转出,冲减制造费用。在产品发生盘亏时,应按盘亏在产品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并从所属明细账中各成本项目中转出,冲减在产品成本。毁损的在产品的残料价值,应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冲减损失。经审核批准进行处理时,应分别按不同情况将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的贷方转入各有关科目的借方:其中应由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由于车间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转入“制造费用”科目的借方,并记人相应的“制造费用明细账”中在产品盘亏和毁损(减盘盈)项目;由于意外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
【例1】华硕公司2005年4月30日进行了在产品盘点。盘点结果如下:A在产品账面数1100件,实存数1080件,单位成本为50元/件;B在产品账面数1506件,实存数1507件,单位成本780元/件。经查账实不符原因如下:短缺的A在产品中有12件是由于某工人违规操作而造成毁损,收回残料价值120元,5件是由于意外事故造成毁损,另外3件是车间管理不善而造成丢失;盘盈的B在产品是由于统计有误所致。
根据资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根据盘点报告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A产品) 10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A产品) 1000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B产品) 78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B产品) 780
(2)查明原因后,经批准:
借:原材料 120
其他应收款 480
制造费用 150
营业外支出 2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A产品) 10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B产品) 780
贷:制造费用 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