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成本(Work-in-process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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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又称在制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在产品是指正停留在生产车间进行加工的在产品,以及正在生产车间返修的废品和虽已完成了本年间生产,但尚未送验入库的产品;广义在产品不仅包括狭义在产品,而且还包括已经完成部分加工阶段,由中间仓库验收,但尚未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的自制半成品。相应的,在产品成本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狭义的在产品成本是指正停留在生产车间进行加工的产品成本,正在车间返修的废品的成本,以及虽已完成了本车间生产,但尚未送验入库的产品的成本。
广义的在产品成本则是指从原材料等投入生产以后,到最后加工完成、交付验收以前的一切未完工产品的成本。
(1)按年初数固定计算;
(2)按所耗用原材料费用计算;
(3)按完工产品成本计算;
(4)按定额成本计算;
(5)按约当产量法计算;
(6)按费用定额比例计算;
(7)不计算月末在产品成本,影响不大,可以不计算在产品成本,也就是企业每月末在产品数量不多,对完工产品成本的将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全部由本月完工产品成本负担。
在产品完工率=单位在产品累计平均工时定额十单位产品工时定额×100%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在产品完工率
分配率=费用总额+(完工产品产量+在产品约当产量)
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产量×分配率
在产品成本=在产品约当产量×分配率
运用品种法的企业,通常没有在产品或在产品数量稳定而不予考虑。但在多步骤大批量生产企业中,如果在产品数量较大或月初月末数量差别较大时,还应该确定在产品成本。生产费用分配到每一种产品后,还应该继续在该产品的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
1.按折合产量确定在产品成本;假定月初有在产品,月末完工10 000个,在产品5 000个。在产品的直接材料一次投入,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按完工程度50%折算后分配。
由于在产品完工程度只有50%,所以一件在产品与一件完工产品的成本不同,要使它们的“件”取得可比,就必须把产品的件数折合成一定数量的完工产品件数。5寸瓷碗的在产品成本和完工产品成本计算过程如下:
月初在产品2 300元中直接材料1 100元、直接人工575元、制造费用625元。由于直接材料一次投入,5000个在产品的直接材料已全部投入,分配直接材料费用时,应作为完工5 000个计算。在产品加工程度为50%,分配直接工资与制造费用时,应作为完工2 500个计算。本月投入直接材料7 000元,直接人工2 550元,制造费用4 500元。
(1)在产品5 000个应分配的费用:
直接材料=(元)
直接工资=(元)
制造费用=(元)
(2)完工产品10 000个应分配的费用:
直接材料=(元)
直接工资=(元)
制造费用=(元)
2.按定额成本直接确定在产品成本。
假定月初有在产品,月末完工10 000个,在产品5 000个。5寸瓷碗的在产品5 000个分布为:白瓷阶段3 000个,每个已耗定额工时0.01小时;彩绘阶段2 000个,每个已耗定额工时0.15小时。每定额工时的直接工资定额为2.50元,制造费用定额为4.00元。由于原材料一次投入,所以直接材料项目对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一样都是每个定额成本0.50元。直接工资和制造费用的定额成本则按定额工时和定额工时费用定额计算。
在各生产阶段都制定了消耗定额的企业,将各阶段在产品数量直接乘以该阶段的定额成本,把各阶段在产品定额成本加计后即为该在产品的定额成本。只要定额资料齐全,定额与实际差异不太大时,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但是定额与实际的差异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当差异较大,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动也大时,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就比较低。